2007年7月4日上午8点30分,发生在山西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的王兵兵黑砖窑案,在临汾市中院一审开庭。这本来应该让人们激动,但不可思议的是,被起诉的罪名只涉及非法拘禁、强迫职工劳动、故意伤害等三项,虐待儿童和拐骗人口的罪名却不在起诉范围之内。这样明显的有违公平,不知道临汾市检察院是怎么样提起公诉的。更重要的是,隐藏在黑砖窑案背后的那些保护伞竟然没有被提起,是不是又要内部处理了?这样的审判对犯罪分子能有多大的威慑力呢?
黑砖窑案“一天审完” 虐待儿童罪只字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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