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看来,要让“人人享有适当住房”,市场的自动调节力量固然重要,政府的非市场力量更不能忽视,需要切实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住房问题牵涉每一个百姓的切身利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关键,中国正努力走具有中国特色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从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和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合理规划、科学建设、适度消费,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
对于“居住需求作为人类的基本需求,作为一个政府而言,在对资源的控制力度上应把握的是‘人人有其居’,而不是满足人人有居所的产权。”一观点。我想在此简单地阐述下我思考的逻辑结构。首先,存在一个最根本问题,就是资源的有限性,特别是针对中国这样一个拥有着13亿多人口的国家,资源问题更是迫在眉睫。
住房问题牵涉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因为人人都需要住房。但是,却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有“适当住房”,而且是很多人的住房非常“不适当”,还有很多人无房可住。所以,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就成了当务之急。
毫无疑问,坚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政策。通过市场而不是政府的合理调节实现资源优化,让老百姓可以购买或租赁到合适的房屋。但问题是,当房价远远高于普通人的收入,让太多的人“望房兴叹”之时,政府有所动作进行良性调节,也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政策。市场经济并不是政府什么都不可以管,关键是政府如何管,如何平衡市场的有序运转和公民的社会心态。
显然,这不是能够通过插手细节的管理可以得到的结果。其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也不是没有,但总是无法真正落到实处。国家部委发布的调控政策,在有些地方走了样,比如,地方政府力挺房价,地方官员将房价抬升视为政绩;再比如,为了筹集更多的发展资金,地方政府大幅度提升地价,增加开发成本。
住房是人的一种基本权利,可是由于个体能力和部分机制方面的缺陷,某些人无法实现这种权利,而且,他们通过市场机制实现这种权利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这就需要在市场之外寻找另外一种解决方式,即政府通过公共财政帮助部分公民缓解住房困难。这不仅是国家提出的让整个社会共享改革与发展成果的要求,也是权力存在的合法性的应有义务。现在看来,我们不是没有类似于此的政策,如经济适用房制度、廉租住房制度等。问题是,这些制度的实施过程中由于种种弊病,应该惠及的人群没有惠及。
由此看来,要让“人人享有适当住房”,市场的自动调节力量固然重要,政府的非市场力量更不能忽视,需要切实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毕竟,“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目标与承诺虽然是“逐步实现”,却也不能太遥远。近些年来,关于住房的争论之所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其重要原因就是很多问题总是迟迟不能得到解决。每个人的住房需求都是现实的,漫长的等待会消蚀人们的耐心和信心,也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住房问题牵涉每一个百姓的切身利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关键,中国正努力走具有中国特色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从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和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合理规划、科学建设、适度消费,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
对于“居住需求作为人类的基本需求,作为一个政府而言,在对资源的控制力度上应把握的是‘人人有其居’,而不是满足人人有居所的产权。”一观点。我想在此简单地阐述下我思考的逻辑结构。首先,存在一个最根本问题,就是资源的有限性,特别是针对中国这样一个拥有着13亿多人口的国家,资源问题更是迫在眉睫。
住房问题牵涉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因为人人都需要住房。但是,却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有“适当住房”,而且是很多人的住房非常“不适当”,还有很多人无房可住。所以,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就成了当务之急。
毫无疑问,坚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政策。通过市场而不是政府的合理调节实现资源优化,让老百姓可以购买或租赁到合适的房屋。但问题是,当房价远远高于普通人的收入,让太多的人“望房兴叹”之时,政府有所动作进行良性调节,也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政策。市场经济并不是政府什么都不可以管,关键是政府如何管,如何平衡市场的有序运转和公民的社会心态。
显然,这不是能够通过插手细节的管理可以得到的结果。其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也不是没有,但总是无法真正落到实处。国家部委发布的调控政策,在有些地方走了样,比如,地方政府力挺房价,地方官员将房价抬升视为政绩;再比如,为了筹集更多的发展资金,地方政府大幅度提升地价,增加开发成本。
住房是人的一种基本权利,可是由于个体能力和部分机制方面的缺陷,某些人无法实现这种权利,而且,他们通过市场机制实现这种权利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这就需要在市场之外寻找另外一种解决方式,即政府通过公共财政帮助部分公民缓解住房困难。这不仅是国家提出的让整个社会共享改革与发展成果的要求,也是权力存在的合法性的应有义务。现在看来,我们不是没有类似于此的政策,如经济适用房制度、廉租住房制度等。问题是,这些制度的实施过程中由于种种弊病,应该惠及的人群没有惠及。
由此看来,要让“人人享有适当住房”,市场的自动调节力量固然重要,政府的非市场力量更不能忽视,需要切实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毕竟,“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目标与承诺虽然是“逐步实现”,却也不能太遥远。近些年来,关于住房的争论之所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其重要原因就是很多问题总是迟迟不能得到解决。每个人的住房需求都是现实的,漫长的等待会消蚀人们的耐心和信心,也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