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前往港、澳地区定居有何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前往港澳地区定居:
    (一)夫妻一方定居港澳,分居多年的,可携带一名14岁以下的子女申请前往定居;
    (二)定居港澳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其子女需年满18岁,不满60岁,父母均需年满60岁,身边确无子女照顾;
    (三)内地无依无靠年满60岁以上的老人,子女均不在内地定居,身边无人照料,须投靠港澳的直系亲属或近亲亲属的。
    (四)内地不满14岁的儿童,父母均不在内地定居或父母双亡,须投靠港澳的直系亲属或近亲亲属的。
    (五)定居港澳的直系亲属去世后,身边无直系亲属继承产业,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对多人共同享有继承权的,只受理一人赴港澳定居继承遗产的申请;
    (六)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到香港、澳门定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