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提供消防系统竣工图及其它有关图纸:
(三)消防部门签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有关批复;
(二)建设单位提供消防系统竣工图及其它有关图纸:
(三)消防部门签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有关批复;
(四)吊顶内管线敷设,防火分隔等蔽工程验收资料,消防设施施工记录、调试报告等资料;
(五)经省以上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许可的单位检测合格的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报告;
(六)有关防雷、防静电测试报告;
(七)消防部门的技术检验合格证书、生产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及浙江省消防局登记备案证书;
(八)自动消防设施档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