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是具有形体、具有多种元本体规定的具体事物组成的统一体。具体事物是组成世界的细胞,是世界统一的基础,是世界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是哲学所谓的元。这就是我的事物一元论哲学世界观。
世界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从宇宙、天体、山川、空气,到动物、植物、原子、夸克都是具有形体、具有元本体规定的具体事物,都是世界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认识美丽多彩的世界必须认识元(具体事物),认识元首先要认识元本体。
什么是元本体?
元本体是哲学发现的世界万物普遍具有的一般规定、一般规律、一般性能、一般本质,是存在于具体万物之中的不可被人见到但可被人知道的一般抽象事物。
世界是有序统一的整体、世界具有统一的基础是哲学研究的出发点。把世界万物作为研究对象,把探索世界万物的一般规定、一般规律、一般性能、一般本质作为研究目的,是哲学区别于其他科学的重要特征。哲学把世界万物具有的一般规定、一般规律、一般性能、一般本质称为本体,并以本体作为基本概念构建系统化的哲学理论体系。本体是元(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我称本体为元本体。
元本体是一般抽象事物,认识元本体必须认识抽象事物,掌握抽象事物的本质和特征。认识元本体还必须区分抽象事物具有的两种不同存在和表现形式:相对抽象事物和绝对抽象事物。
什么是抽象事物?
抽象事物是具体事物的抽象存在形式,是具体事物被人的认识分解并抽去部分规定后形成的的认识对象,是具体事物具有的不可被人见到但可被人知道的属的普遍性规定。
具体事物是种的特殊性规定和属的普遍性规定组成的统一体。人为了认识具体事物,经常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具体事物的进行对比,发现具体事物具有的特殊性规定和普遍性规定,从认识上把具体事物分解为种的特殊性规定和属的普遍规定两个部分,舍去包含具体事物种的特殊规定的部分,抽出包含具体事物属的普遍规定的部分,并用词语对抽出的部分进行命名,从而产生了抽象事物。
普通名词表述的认识对象都是抽象事物。
例如:普通名词“人”表述的认识对象就是抽象事物。人作为普通名词表述的对象,是个别具体的人被我们的认识分解抽去特殊规定后形成的认识对象,是个别具体的人普遍具有的一般规定、一般规律、一般性能和一般本质,或者说是个别具体的人所具有的属的普遍规定。
不可被人见到但可被人知道是抽象事物的基本特征。
抽象事物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人的感觉器官只能见到具体事物,不能见到以抽象(观念)形式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的抽象事物。我们的眼睛只能看见个别具体的人,不能看见抽象一般的人。人只有通过对具体事物进行认识分解和比较分析,才可以知道来源于具体事物的抽象事物,获得抽象事物的知识。
根据每个抽象事物所具有的不同特点,我把抽象事物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相对抽象事物,一种是绝对抽象事物。
什么是相对抽象事物?相对抽象事物是只存在于某些种类的个别具体事物之中的抽象事物,是某些种类的个别具体事物普遍具有的规定、规律、性能和组成部分,是某些种类的个别具体事物具有的共性和普遍性。
普通名词“生命”所表述的认识对象就是相对抽象事物。
生命是各种生物普遍具有的一般规定、规律、性能和组成部分,是各种生物具有的共性和普遍性,是仅存在于生物体之中的不可被人见到但可被人知道的一般抽象事物。
根据每个相对抽象事物抽象程度的差别,可以把相对抽象事物分为不同的种类和等级。生物、动物、人、黑人是抽象程度不同的相对抽象事物,它们之间具有不同的种属关系。
什么是绝对抽象事物?
绝对抽象事物是普遍存在于世界万物之中的抽象事物,是世界万物普遍具有的一般规定、一般规律、一般性能、一般本质,是世界万物具有的共性和普遍性。绝对抽象事物也被称为一般抽象事物。
准确地说,绝对抽象事物首先是人类已经接触过、观注过、经验过、认识过的个别具体事物具有的一般规定、规律、性能、本质和组成部分,其次它也必定是人类未知的一切个别具体事物具有的共性和普遍性。
哲学元本体名词所表述的抽象事物就是绝对抽象事物。
例如:“道”。道是哲学元本体名词表述的世界万物普遍具有的一般规定和组成部分,是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的不可被人见到但可被人知道的一般抽象事物。道学认为无形之道普遍存在于世界万物之中。东郭子向庄子问道:所谓道,何在?庄子答曰:无所不在,在蝼蚁、在秭稗、在瓦甓、在屎溺”。
例如:“逻格斯”。希腊哲学家赫拉克里特最早使用了逻格斯这个概念,认为逻格斯是一种隐秘的智慧,是世间万物变化的一种微妙尺度和准则。斯多亚学派是逻格斯的提倡者和发扬着。他们认为,逻格斯是宇宙事物的理性和规则,它充塞于天地之间,弥漫无形。
相对抽象事物和绝对抽象事物作为两个科学概念,各自具有不同的内涵和外延。相对抽象事物概念的内涵多于绝对抽象事物概念的内涵;相对抽象事物概念的外延小于绝对抽象事物概念的外延。相相对抽象事物比绝对抽象事物拥有更多的规定性,比绝对抽象事物更具体、更接近具体事物,因此也可以称相对抽象事物为相对具体事物。
相对抽象事物是绝对抽象事物的载体和表现形式,绝对抽象事物存在于相对抽象事物之中,是相对抽象事物的一般规定、一般规律、一般性能、一般本质和组成部分。
绝对抽象事物或一般抽象事物就是元本体。哲学发现的元本体名称繁多。例如:道、真如、实相、逻格斯、数、单子、绝对精神、世界灵魂、形式、辩证法、物质、意识、运动、价值、时间、空间、质量等等。
我把哲学发现的元本体归纳为以下八种:意识、价值、物质、运动、时间、空间、数量、质量。
一、物质
什么是物质?物质是具有自身特点的元本体之一,是具体事物具有的客体性质和能力,是具体事物具有的客观实在性,是同意识元本体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一般抽象事物。
二、意识
什么是意识?意识是具有自身特点的元本体之一,是世界万物普遍具有自主、自新、自律的主体性质和能力,是运动和行为遵循的普遍规律,是具体事物运动和行为的统率者和指挥者。
世界是有意识规定的生物和非生物组成的统一体。意识是生物和非生物具有的元本体,是生物和非生物具有的生命和灵魂。
生物是有生命的自然物,是生命和物组成的统一体。
什么是生命?生命是意识在生物领域里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是生物普遍具有的不可被人见到但可被人知道的自主、自新、自律、自创的主体性能,是生物的生长、发育、繁殖、代谢、应激、进化、行为表现出来的主体生存意识。
非生物是有主体性能的活的自然物,是灵魂和物组成的统一体。
什么是非生物的灵魂?非生物的灵魂是意识在非生物领域里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是非生物普遍具有的自主、自觉、自发的主体性质和能力,是非生物的存在、运动、变化、发展表现出来的自然规律和主体自然意识,是非生物先天具有的理化性能和后天受到的各种作用影响结合后产生的运动和变化的要求。
生物具有的生命和非生物具有的灵魂就是意识元本体在生物和非生物领域里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
三、价值
什么是价值?价值是具有自身特点的元本体之一,是世界万物普遍具有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性质和能力,是世界万物普遍具有的对立统一规律,是存在于世界万物之中的不可被人见到但可被人知道的一般抽象事物。
价值的表现形式是主体和客体、事物和事物、物体和物体之间存在和进行的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的运动和行为。
我们通过观察一种化学物质同另一种化学物质相接触时发生的化学反应,就可以发现每种化学物质参与化学反应时所具有的性质和能力、发现每种化学物质参与化学反应的相对比例,发现化合价。化合价就是化学物质所具有的作用和影响其它化学物质的属性和能力,就是这种化学物质所具有的价值。
对于人类来说,世界是对人类的生存发展具有意义和价值的事物、现象、矛盾、问题组成的统一体,世界是有价值的世界,万物是有价值的万物。
现在大多数人所说的价值,是指客体所具有的促进主体生存和发展的性质和能力,是指客体对主体所具有的正面意义和正面价值。事实上客体所具有的作用和影响主体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和价值,既具有正面的意义和价值,也具有负面的意义和价值,是正面意义和负面意义,正价值和负价值的统一体。
人为什么要认识和改造世界?因为世界同人类的生存发展具有密切的关系,因为世界万物具有作用和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性质和能力,因为世界万物各自具有自己的价值。人只有通过自身的行为消除世界万物对人类生存发展具有的负面意义和价值,充分发挥和利用世界万物对人类生存发展具有的正面意义和价值,才能实现人类不断生存发展的根本目标。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根据已有的经验和认识能力,可以很快的判断出一个事物、现象、矛盾和问题所具有的价值性质和价值数量,为我们的大脑经过思维产生出如何处置该事物的意识做好思想准备。
四、时间
什么是时间?时间是具有自身特点的元本体之一,是世界万物运动和变化的表现形式,是具体事物普遍具有的一般规定、规律、性质和组成部分,是和空间元本体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一般抽象事物。
时间是世界万物运动、变化的表现形式。运动和变化只有在一定的时间段里才能发生,在一个固定的时间点上,世界和万物就不会发生任何运动和变化。
例如,飞矢不动。说的是用弓射出去的飞箭如果在一个时间点上它是固定不动的,只有在一个时间段里,箭矢才会从一个地点运动的另外一个地点。
时间是世界万物的一般规定和组成部分。世界万物是由时间作为一般规定和组成部分的世界和万物,没有时间规定的世界和万物是不存在的,离开一定的时间,任何物体都不可能存在。
例如,一个人有生卒年月;一棵树有生存年限;地球、太阳和银河系也是存在于一定的时间段里的具体物体。超过了一定的时间段,人就不是现实的人,树就不是现实的树,地球、太阳和银河系也就不是现实的地球、太阳和银河系了。
时间不仅同运动密切相关而且同空间、数量、价值也有关联。数量是时间的表现形式,是时间的规定性。人类发明和广泛使用的钟表是纪录时间数量的工具,人们通过观察记录时间数量的钟表指针的变化,就可以知道某一时间段具有的数量规定。时间同价值也有密切关系,所以我们常说时间就是金钱。
五、空间
什么是空间?空间是具有自身特点的元本体之一,是存在的表现形式,是具体事物具有的一般规定、一般规律、一般本质和组成部分,是和时间元本体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一般抽象事物。
空间是具体事物存在的形式。
每一个具体事物都处在一定的空间位置之中,不具有空间位置规定的具体事物是没有的,也是不可理解的。
空间是具体事物具有的一般规定和组成部分。
不论是个别具体的物体还是个别具体的宇宙都是有空间位置限制的,是有空间边界的。现在流行的宇宙大爆炸理论,流行的宇宙是有边界、有年龄的观点,实际上是对个别具体宇宙的正确认识,不是对一般世界的正确认识。
空间和时间是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元本体。
空间是存在的表现形式,时间是运动的表现形式,空间和时间是对立的。存在是相对静止的运动,是运动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存在和运动又是统一的,因此空间和时间作为存在和运动的形式又是统一的。
六、数量
什么是数量?数量是具有自身特点的元本体之一,是世界万物普遍具有的一般规定和组成部分,是同质量元本体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不可被人见到但可被人知道的一般抽象事物。
数和形的概念来自现实世界,来自具体事物。数量规定是世界万物的本质和属性,是我们今天对世界万物进行数字化处理的必要前提条件。
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学派很早就认为:数是一切存在物的始基;数是一切事物的本质;数先于自然中的一切其它事物;万物可以没有颜色、重量和体积,可以没有具体的形态,但不能没有数;没有数就没有物质世界。
数是具体事物普遍具有的一般规定。纯数学、几何学、牛顿理论物理学、逻辑学都属于哲学,都是以探求世界万物普遍具有的一般规定、一般规律、一般性能、一般本质为基本目的的哲学分支。
七、质量
什么是质量?质量是具有自身特点的元本体之一,是世界万物普遍具有的一般规定和组成部分,是同数量元本体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不可被人见到但可被人知道的一般抽象事物。
重量和能量是质量的两种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
人类发明和广泛使用的磅秤和天平,就是我们为了获得具体事物的重量规定经常使用的工具之一。我们通过测量具体事物的重量,就可以知道某一具体事物所具有的某一种质量规定。
质量是同数量相互联系、相互区别的一般抽象事物,质和量水乳交融密切相连,没有数量规定的重和没有数量规定的能都是不存在的,也是不可思议的。
黑格尔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和量是对立的统一,“一切规定的存在都有一个量”,也就是任何质都有规定他的量,而任何量都是一定质的限量,而一定质的限量就是度,度就是质和量的统一。
八、运动
什么是运动?运动是具有自身特点的元本体之一,是世界万物具有的一般生活和存在方式,是我们认识意识元本体、认识世界万物普遍具有的自主、自发、自新、自律的主体性能的道路和桥梁。
运动有两种具体表现形式:生物的行为和非生物的变化。
行为是生物主体具有的主体意识的存在和表现形式,是生物主体的现实生活方式。生物的主体意识可分解为思维意识、认识意识和实践意识。生物的行为也可以分解为思维、认识和实践。主体意识是主体行为的本质,主体行为是主体意识的自然展现。我们通过观察生物主体的行为,就可以发现生物主体具有的主体生存意识。
变化是非生物主体具有的主体意识的存在和表现形式,是非生物主体的现实生活方式。非生物的变化包括产生、存在、运动、发展、灭亡等。非生物的主体意识可分解为自然规律、自然法则、自然意识。非生物的主体意识是非生物变化的本质,自然变化是非生物主体意识的表现形式。我们通过观察自然变化,就可以发现存在于非生物之中的主体意识。
具体事物具有的八种元本体各自具有自身的特点,它们是相互对立和并列的。八个元本体又是水乳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统一体。
物质和意识是存在和运动的本质,存在和运动是物质和意识的表现形式。存在和运动是空间和时间的本质,空间和时间是存在和运动的表现形式;空间和时间是数量和质量的本质,数量和质量是空间和时间的表现形式;人类发明和广泛使用的钟表是纪录时间数量的工具,人们通过观察记录时间数量的钟表指针的变化,就可以知道知道某一时间段具有的数量规定,知道某一运动具有的通过时间长短表现出来的规定性。
在认识了元本体的基础上,让我们再来认识元。
什么是元?
元是组成世界的细胞,是世界统一的基础,是世界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是具有可见形体、具有元本体规定的具体事物,是多种可见和可知规定的综合,是普遍性规定和特殊性规定的统一,是认识的对象和知识的唯一来源。
世界是有序统一的整体,世界具有统一的基础是哲学研究的逻辑起点。在世界哲学发展的过程中,关于世界统一的基础存在着多种多样的看法和观点。英国哲学家培根的观点与众不同,他认为在自然界中真实存在的是无数个体事物,个体事物的总和构成整个自然界。培根说:在自然界中真正存在的东西除掉个别物体按一定的规律进行纯个体的活动外没有别的,但在哲学里面,就是这种规律的研究、发现和解释,构成了知识与活动的基础。
毫无疑问培根关于个体事物是自然界的表现形式、自然界统一的基础是个体事物的观点是符合客观实际的正确观点。
具体事物作为世界统一的基础是抽象事物的载体和表现形式,相对抽象事物和绝对抽象事物都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绝对抽象事物就是元本体,元本体是具体事物的一般规定和组成部分,所以具体事物也是元本体的载体和表现形式。
具体事物是属的普遍性规定和种的特殊性规定组成的统一体。我们给具体事物下定义只有采用属加种差的方法,才能正确反映具体事物的本质和特征。才能得到与具体事物相符合的正确定义。
具体事物是认识的对象,是可见部分和可知部分组成的统一体。
人认识具体事物有两种基本方法:感性直观法和理性分析法。
什么是感性直观法?感性直观法是人在认识意识的指挥下,通过感觉器官主动认识具体事物的可见部分,获得具体事物可见部分的各种规定和知识的认识方法。
什么是理性分析法?理性分析法是人在认识意识的指挥下,通过大脑对感官获得的感性知识进行理性分析,获得事物可知部分的各种规定和知识的认识方法。
什么是具体事物的可见部分?具体事物的可见部分是指具体事物中能被人通过感官看见、听见、尝见、嗅见、觉见的各种规定和特征的总和。
佛学称具体事物的可见部分为五尘(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并认为五尘是五根(眼、耳、鼻、舌、身)外缘(认识)的对象。
西学称具体事物的可见部分为物质,是感官认识的对象。爱尔维休说:物质并不是一件东西,而是一切形体固有特性的集合。列宁说: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们感觉到的,它不依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把世界分成两个:一个是有具体事物构成的、我们肉眼可以看得见的可见世界,一个是有概念构成的可知世界。这个观点包含了具体事物是有可见部分和可知部分组成的思想认识。
事物的可见部分具有变化快的特点。人在一定时间点通过感官获得的与事物可见部分各种规定完全相符合的知识,经过一定时间就会因为事物可见部分的发展变化成为不完全符合事物现实的知识,再经过一定时间就会成为完全不符合事物实际的知识。
人们关于真理(正确知识)具有相对性,关于人们日常感到的个别具体事物“总是变化不居的、不真实的”认识,其认识论根源就在这里。
什么是具体事物的可知部分?具体事物的可知部分是指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的,能被人凭借理性分析知道的各种规定、规律、性能、本质的总和。
佛学认为:法尘是意根(大脑)外缘(认识)的对象,意识是意根(大脑)外缘(认识)法尘的结果。法尘是具体事物具有的可被人的意根(大脑)知道的各种规定的总和,意识是人关于法尘的知识。
道学称事物的可知部分为无形、形而上者。老子认为:道是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尾的认识对象。
西学称事物的可知部分为理念、第二实体,是必须借助理性才能认识的对象。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把具体事物具有的普遍性称为第二实体。在他看来,实体有第一实体和第二实体之分,第一实体是指现实的个别事物,例如某一个具体的人,我手抚摸的这棵树。第二实体是第一实体的属和种。例如:“人”、“动物”。他说:第一实体“是其它一切东西的基础,而其它一切东西或者是被用来述说它们、或者是存在它们里面”。黑格尔说:一般抽象的普遍的东西,不是感官所能把握的,必须借助思想概念来认识。
事物的可知部分具有相对稳定的特点,我们在一定时间点通过理性分析获得的同事物可知部分完全相符合的知识,经过一定时间不会成为与事物现实不符合的知识。人们关于精神、无形之物、一般的美是真实的认识,关于空是实象、是实然本体的佛学观点,其认识论根源就在这里。
具体事物是有多样性规定的认识对象。具体事物不仅具有可被人知道的元本体规定,而且还具有除了元本体之外的可被人见到和知道的其它多种规定,是可见和可知的多样性规定组成的统一体。
马克思指出: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恩格斯指出:一和多是不能分离的、相互渗透的两个概念,而且多包含于一之中,同样程度如同一包含于多之中一样,什么样的多样性和多都包含在这个如此简单的单位概念之中。黑格尔指出:多不管在什么意义上,只有在一之中,才能从一产生出来,“一”和“多”的概念是是互相包含的。
具体事物是世界统一的基础,是组成世界的细胞,是世界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是哲学所谓的元。世界是具有形体、具有多种元本体规定的具体事物组成的统一体,具体事物是认识的对象和知识的唯一来源。事物一元论哲学世界观是符合美丽多彩世界客观实际的正确世界观。
传统哲学没有创造出“元”的科学概念,没有把元和元本体加以区分,错误地把元本体当作元,把具体事物的某一个组成部分当作世界统一的基础,当作组成世界的细胞,当作世界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无法解决认识混乱和理论纷争,影响和窒息了哲学的发展。
现实世界是无数具体事物组成的统一整体。世界统一于具体事物,而不是统一于具体事物的某一个组成部分,既不是统一于具体事物的可见部分,也不是统一于具体事物的可知部分;既不是统一于个别元本体,也不是统一于全部元本体;既不是统一于物质,也不是统一于意识。一切关于世界统一于具体事物某个组成部分、某种元本体的哲学观点都是错误的,都是不符合客观现实的哲学世界观。
原创
世界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从宇宙、天体、山川、空气,到动物、植物、原子、夸克都是具有形体、具有元本体规定的具体事物,都是世界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认识美丽多彩的世界必须认识元(具体事物),认识元首先要认识元本体。
什么是元本体?
元本体是哲学发现的世界万物普遍具有的一般规定、一般规律、一般性能、一般本质,是存在于具体万物之中的不可被人见到但可被人知道的一般抽象事物。
世界是有序统一的整体、世界具有统一的基础是哲学研究的出发点。把世界万物作为研究对象,把探索世界万物的一般规定、一般规律、一般性能、一般本质作为研究目的,是哲学区别于其他科学的重要特征。哲学把世界万物具有的一般规定、一般规律、一般性能、一般本质称为本体,并以本体作为基本概念构建系统化的哲学理论体系。本体是元(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我称本体为元本体。
元本体是一般抽象事物,认识元本体必须认识抽象事物,掌握抽象事物的本质和特征。认识元本体还必须区分抽象事物具有的两种不同存在和表现形式:相对抽象事物和绝对抽象事物。
什么是抽象事物?
抽象事物是具体事物的抽象存在形式,是具体事物被人的认识分解并抽去部分规定后形成的的认识对象,是具体事物具有的不可被人见到但可被人知道的属的普遍性规定。
具体事物是种的特殊性规定和属的普遍性规定组成的统一体。人为了认识具体事物,经常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具体事物的进行对比,发现具体事物具有的特殊性规定和普遍性规定,从认识上把具体事物分解为种的特殊性规定和属的普遍规定两个部分,舍去包含具体事物种的特殊规定的部分,抽出包含具体事物属的普遍规定的部分,并用词语对抽出的部分进行命名,从而产生了抽象事物。
普通名词表述的认识对象都是抽象事物。
例如:普通名词“人”表述的认识对象就是抽象事物。人作为普通名词表述的对象,是个别具体的人被我们的认识分解抽去特殊规定后形成的认识对象,是个别具体的人普遍具有的一般规定、一般规律、一般性能和一般本质,或者说是个别具体的人所具有的属的普遍规定。
不可被人见到但可被人知道是抽象事物的基本特征。
抽象事物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人的感觉器官只能见到具体事物,不能见到以抽象(观念)形式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的抽象事物。我们的眼睛只能看见个别具体的人,不能看见抽象一般的人。人只有通过对具体事物进行认识分解和比较分析,才可以知道来源于具体事物的抽象事物,获得抽象事物的知识。
根据每个抽象事物所具有的不同特点,我把抽象事物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相对抽象事物,一种是绝对抽象事物。
什么是相对抽象事物?相对抽象事物是只存在于某些种类的个别具体事物之中的抽象事物,是某些种类的个别具体事物普遍具有的规定、规律、性能和组成部分,是某些种类的个别具体事物具有的共性和普遍性。
普通名词“生命”所表述的认识对象就是相对抽象事物。
生命是各种生物普遍具有的一般规定、规律、性能和组成部分,是各种生物具有的共性和普遍性,是仅存在于生物体之中的不可被人见到但可被人知道的一般抽象事物。
根据每个相对抽象事物抽象程度的差别,可以把相对抽象事物分为不同的种类和等级。生物、动物、人、黑人是抽象程度不同的相对抽象事物,它们之间具有不同的种属关系。
什么是绝对抽象事物?
绝对抽象事物是普遍存在于世界万物之中的抽象事物,是世界万物普遍具有的一般规定、一般规律、一般性能、一般本质,是世界万物具有的共性和普遍性。绝对抽象事物也被称为一般抽象事物。
准确地说,绝对抽象事物首先是人类已经接触过、观注过、经验过、认识过的个别具体事物具有的一般规定、规律、性能、本质和组成部分,其次它也必定是人类未知的一切个别具体事物具有的共性和普遍性。
哲学元本体名词所表述的抽象事物就是绝对抽象事物。
例如:“道”。道是哲学元本体名词表述的世界万物普遍具有的一般规定和组成部分,是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的不可被人见到但可被人知道的一般抽象事物。道学认为无形之道普遍存在于世界万物之中。东郭子向庄子问道:所谓道,何在?庄子答曰:无所不在,在蝼蚁、在秭稗、在瓦甓、在屎溺”。
例如:“逻格斯”。希腊哲学家赫拉克里特最早使用了逻格斯这个概念,认为逻格斯是一种隐秘的智慧,是世间万物变化的一种微妙尺度和准则。斯多亚学派是逻格斯的提倡者和发扬着。他们认为,逻格斯是宇宙事物的理性和规则,它充塞于天地之间,弥漫无形。
相对抽象事物和绝对抽象事物作为两个科学概念,各自具有不同的内涵和外延。相对抽象事物概念的内涵多于绝对抽象事物概念的内涵;相对抽象事物概念的外延小于绝对抽象事物概念的外延。相相对抽象事物比绝对抽象事物拥有更多的规定性,比绝对抽象事物更具体、更接近具体事物,因此也可以称相对抽象事物为相对具体事物。
相对抽象事物是绝对抽象事物的载体和表现形式,绝对抽象事物存在于相对抽象事物之中,是相对抽象事物的一般规定、一般规律、一般性能、一般本质和组成部分。
绝对抽象事物或一般抽象事物就是元本体。哲学发现的元本体名称繁多。例如:道、真如、实相、逻格斯、数、单子、绝对精神、世界灵魂、形式、辩证法、物质、意识、运动、价值、时间、空间、质量等等。
我把哲学发现的元本体归纳为以下八种:意识、价值、物质、运动、时间、空间、数量、质量。
一、物质
什么是物质?物质是具有自身特点的元本体之一,是具体事物具有的客体性质和能力,是具体事物具有的客观实在性,是同意识元本体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一般抽象事物。
二、意识
什么是意识?意识是具有自身特点的元本体之一,是世界万物普遍具有自主、自新、自律的主体性质和能力,是运动和行为遵循的普遍规律,是具体事物运动和行为的统率者和指挥者。
世界是有意识规定的生物和非生物组成的统一体。意识是生物和非生物具有的元本体,是生物和非生物具有的生命和灵魂。
生物是有生命的自然物,是生命和物组成的统一体。
什么是生命?生命是意识在生物领域里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是生物普遍具有的不可被人见到但可被人知道的自主、自新、自律、自创的主体性能,是生物的生长、发育、繁殖、代谢、应激、进化、行为表现出来的主体生存意识。
非生物是有主体性能的活的自然物,是灵魂和物组成的统一体。
什么是非生物的灵魂?非生物的灵魂是意识在非生物领域里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是非生物普遍具有的自主、自觉、自发的主体性质和能力,是非生物的存在、运动、变化、发展表现出来的自然规律和主体自然意识,是非生物先天具有的理化性能和后天受到的各种作用影响结合后产生的运动和变化的要求。
生物具有的生命和非生物具有的灵魂就是意识元本体在生物和非生物领域里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
三、价值
什么是价值?价值是具有自身特点的元本体之一,是世界万物普遍具有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性质和能力,是世界万物普遍具有的对立统一规律,是存在于世界万物之中的不可被人见到但可被人知道的一般抽象事物。
价值的表现形式是主体和客体、事物和事物、物体和物体之间存在和进行的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的运动和行为。
我们通过观察一种化学物质同另一种化学物质相接触时发生的化学反应,就可以发现每种化学物质参与化学反应时所具有的性质和能力、发现每种化学物质参与化学反应的相对比例,发现化合价。化合价就是化学物质所具有的作用和影响其它化学物质的属性和能力,就是这种化学物质所具有的价值。
对于人类来说,世界是对人类的生存发展具有意义和价值的事物、现象、矛盾、问题组成的统一体,世界是有价值的世界,万物是有价值的万物。
现在大多数人所说的价值,是指客体所具有的促进主体生存和发展的性质和能力,是指客体对主体所具有的正面意义和正面价值。事实上客体所具有的作用和影响主体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和价值,既具有正面的意义和价值,也具有负面的意义和价值,是正面意义和负面意义,正价值和负价值的统一体。
人为什么要认识和改造世界?因为世界同人类的生存发展具有密切的关系,因为世界万物具有作用和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性质和能力,因为世界万物各自具有自己的价值。人只有通过自身的行为消除世界万物对人类生存发展具有的负面意义和价值,充分发挥和利用世界万物对人类生存发展具有的正面意义和价值,才能实现人类不断生存发展的根本目标。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根据已有的经验和认识能力,可以很快的判断出一个事物、现象、矛盾和问题所具有的价值性质和价值数量,为我们的大脑经过思维产生出如何处置该事物的意识做好思想准备。
四、时间
什么是时间?时间是具有自身特点的元本体之一,是世界万物运动和变化的表现形式,是具体事物普遍具有的一般规定、规律、性质和组成部分,是和空间元本体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一般抽象事物。
时间是世界万物运动、变化的表现形式。运动和变化只有在一定的时间段里才能发生,在一个固定的时间点上,世界和万物就不会发生任何运动和变化。
例如,飞矢不动。说的是用弓射出去的飞箭如果在一个时间点上它是固定不动的,只有在一个时间段里,箭矢才会从一个地点运动的另外一个地点。
时间是世界万物的一般规定和组成部分。世界万物是由时间作为一般规定和组成部分的世界和万物,没有时间规定的世界和万物是不存在的,离开一定的时间,任何物体都不可能存在。
例如,一个人有生卒年月;一棵树有生存年限;地球、太阳和银河系也是存在于一定的时间段里的具体物体。超过了一定的时间段,人就不是现实的人,树就不是现实的树,地球、太阳和银河系也就不是现实的地球、太阳和银河系了。
时间不仅同运动密切相关而且同空间、数量、价值也有关联。数量是时间的表现形式,是时间的规定性。人类发明和广泛使用的钟表是纪录时间数量的工具,人们通过观察记录时间数量的钟表指针的变化,就可以知道某一时间段具有的数量规定。时间同价值也有密切关系,所以我们常说时间就是金钱。
五、空间
什么是空间?空间是具有自身特点的元本体之一,是存在的表现形式,是具体事物具有的一般规定、一般规律、一般本质和组成部分,是和时间元本体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一般抽象事物。
空间是具体事物存在的形式。
每一个具体事物都处在一定的空间位置之中,不具有空间位置规定的具体事物是没有的,也是不可理解的。
空间是具体事物具有的一般规定和组成部分。
不论是个别具体的物体还是个别具体的宇宙都是有空间位置限制的,是有空间边界的。现在流行的宇宙大爆炸理论,流行的宇宙是有边界、有年龄的观点,实际上是对个别具体宇宙的正确认识,不是对一般世界的正确认识。
空间和时间是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元本体。
空间是存在的表现形式,时间是运动的表现形式,空间和时间是对立的。存在是相对静止的运动,是运动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存在和运动又是统一的,因此空间和时间作为存在和运动的形式又是统一的。
六、数量
什么是数量?数量是具有自身特点的元本体之一,是世界万物普遍具有的一般规定和组成部分,是同质量元本体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不可被人见到但可被人知道的一般抽象事物。
数和形的概念来自现实世界,来自具体事物。数量规定是世界万物的本质和属性,是我们今天对世界万物进行数字化处理的必要前提条件。
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学派很早就认为:数是一切存在物的始基;数是一切事物的本质;数先于自然中的一切其它事物;万物可以没有颜色、重量和体积,可以没有具体的形态,但不能没有数;没有数就没有物质世界。
数是具体事物普遍具有的一般规定。纯数学、几何学、牛顿理论物理学、逻辑学都属于哲学,都是以探求世界万物普遍具有的一般规定、一般规律、一般性能、一般本质为基本目的的哲学分支。
七、质量
什么是质量?质量是具有自身特点的元本体之一,是世界万物普遍具有的一般规定和组成部分,是同数量元本体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不可被人见到但可被人知道的一般抽象事物。
重量和能量是质量的两种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
人类发明和广泛使用的磅秤和天平,就是我们为了获得具体事物的重量规定经常使用的工具之一。我们通过测量具体事物的重量,就可以知道某一具体事物所具有的某一种质量规定。
质量是同数量相互联系、相互区别的一般抽象事物,质和量水乳交融密切相连,没有数量规定的重和没有数量规定的能都是不存在的,也是不可思议的。
黑格尔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和量是对立的统一,“一切规定的存在都有一个量”,也就是任何质都有规定他的量,而任何量都是一定质的限量,而一定质的限量就是度,度就是质和量的统一。
八、运动
什么是运动?运动是具有自身特点的元本体之一,是世界万物具有的一般生活和存在方式,是我们认识意识元本体、认识世界万物普遍具有的自主、自发、自新、自律的主体性能的道路和桥梁。
运动有两种具体表现形式:生物的行为和非生物的变化。
行为是生物主体具有的主体意识的存在和表现形式,是生物主体的现实生活方式。生物的主体意识可分解为思维意识、认识意识和实践意识。生物的行为也可以分解为思维、认识和实践。主体意识是主体行为的本质,主体行为是主体意识的自然展现。我们通过观察生物主体的行为,就可以发现生物主体具有的主体生存意识。
变化是非生物主体具有的主体意识的存在和表现形式,是非生物主体的现实生活方式。非生物的变化包括产生、存在、运动、发展、灭亡等。非生物的主体意识可分解为自然规律、自然法则、自然意识。非生物的主体意识是非生物变化的本质,自然变化是非生物主体意识的表现形式。我们通过观察自然变化,就可以发现存在于非生物之中的主体意识。
具体事物具有的八种元本体各自具有自身的特点,它们是相互对立和并列的。八个元本体又是水乳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统一体。
物质和意识是存在和运动的本质,存在和运动是物质和意识的表现形式。存在和运动是空间和时间的本质,空间和时间是存在和运动的表现形式;空间和时间是数量和质量的本质,数量和质量是空间和时间的表现形式;人类发明和广泛使用的钟表是纪录时间数量的工具,人们通过观察记录时间数量的钟表指针的变化,就可以知道知道某一时间段具有的数量规定,知道某一运动具有的通过时间长短表现出来的规定性。
在认识了元本体的基础上,让我们再来认识元。
什么是元?
元是组成世界的细胞,是世界统一的基础,是世界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是具有可见形体、具有元本体规定的具体事物,是多种可见和可知规定的综合,是普遍性规定和特殊性规定的统一,是认识的对象和知识的唯一来源。
世界是有序统一的整体,世界具有统一的基础是哲学研究的逻辑起点。在世界哲学发展的过程中,关于世界统一的基础存在着多种多样的看法和观点。英国哲学家培根的观点与众不同,他认为在自然界中真实存在的是无数个体事物,个体事物的总和构成整个自然界。培根说:在自然界中真正存在的东西除掉个别物体按一定的规律进行纯个体的活动外没有别的,但在哲学里面,就是这种规律的研究、发现和解释,构成了知识与活动的基础。
毫无疑问培根关于个体事物是自然界的表现形式、自然界统一的基础是个体事物的观点是符合客观实际的正确观点。
具体事物作为世界统一的基础是抽象事物的载体和表现形式,相对抽象事物和绝对抽象事物都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绝对抽象事物就是元本体,元本体是具体事物的一般规定和组成部分,所以具体事物也是元本体的载体和表现形式。
具体事物是属的普遍性规定和种的特殊性规定组成的统一体。我们给具体事物下定义只有采用属加种差的方法,才能正确反映具体事物的本质和特征。才能得到与具体事物相符合的正确定义。
具体事物是认识的对象,是可见部分和可知部分组成的统一体。
人认识具体事物有两种基本方法:感性直观法和理性分析法。
什么是感性直观法?感性直观法是人在认识意识的指挥下,通过感觉器官主动认识具体事物的可见部分,获得具体事物可见部分的各种规定和知识的认识方法。
什么是理性分析法?理性分析法是人在认识意识的指挥下,通过大脑对感官获得的感性知识进行理性分析,获得事物可知部分的各种规定和知识的认识方法。
什么是具体事物的可见部分?具体事物的可见部分是指具体事物中能被人通过感官看见、听见、尝见、嗅见、觉见的各种规定和特征的总和。
佛学称具体事物的可见部分为五尘(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并认为五尘是五根(眼、耳、鼻、舌、身)外缘(认识)的对象。
西学称具体事物的可见部分为物质,是感官认识的对象。爱尔维休说:物质并不是一件东西,而是一切形体固有特性的集合。列宁说: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们感觉到的,它不依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把世界分成两个:一个是有具体事物构成的、我们肉眼可以看得见的可见世界,一个是有概念构成的可知世界。这个观点包含了具体事物是有可见部分和可知部分组成的思想认识。
事物的可见部分具有变化快的特点。人在一定时间点通过感官获得的与事物可见部分各种规定完全相符合的知识,经过一定时间就会因为事物可见部分的发展变化成为不完全符合事物现实的知识,再经过一定时间就会成为完全不符合事物实际的知识。
人们关于真理(正确知识)具有相对性,关于人们日常感到的个别具体事物“总是变化不居的、不真实的”认识,其认识论根源就在这里。
什么是具体事物的可知部分?具体事物的可知部分是指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的,能被人凭借理性分析知道的各种规定、规律、性能、本质的总和。
佛学认为:法尘是意根(大脑)外缘(认识)的对象,意识是意根(大脑)外缘(认识)法尘的结果。法尘是具体事物具有的可被人的意根(大脑)知道的各种规定的总和,意识是人关于法尘的知识。
道学称事物的可知部分为无形、形而上者。老子认为:道是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尾的认识对象。
西学称事物的可知部分为理念、第二实体,是必须借助理性才能认识的对象。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把具体事物具有的普遍性称为第二实体。在他看来,实体有第一实体和第二实体之分,第一实体是指现实的个别事物,例如某一个具体的人,我手抚摸的这棵树。第二实体是第一实体的属和种。例如:“人”、“动物”。他说:第一实体“是其它一切东西的基础,而其它一切东西或者是被用来述说它们、或者是存在它们里面”。黑格尔说:一般抽象的普遍的东西,不是感官所能把握的,必须借助思想概念来认识。
事物的可知部分具有相对稳定的特点,我们在一定时间点通过理性分析获得的同事物可知部分完全相符合的知识,经过一定时间不会成为与事物现实不符合的知识。人们关于精神、无形之物、一般的美是真实的认识,关于空是实象、是实然本体的佛学观点,其认识论根源就在这里。
具体事物是有多样性规定的认识对象。具体事物不仅具有可被人知道的元本体规定,而且还具有除了元本体之外的可被人见到和知道的其它多种规定,是可见和可知的多样性规定组成的统一体。
马克思指出: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恩格斯指出:一和多是不能分离的、相互渗透的两个概念,而且多包含于一之中,同样程度如同一包含于多之中一样,什么样的多样性和多都包含在这个如此简单的单位概念之中。黑格尔指出:多不管在什么意义上,只有在一之中,才能从一产生出来,“一”和“多”的概念是是互相包含的。
具体事物是世界统一的基础,是组成世界的细胞,是世界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是哲学所谓的元。世界是具有形体、具有多种元本体规定的具体事物组成的统一体,具体事物是认识的对象和知识的唯一来源。事物一元论哲学世界观是符合美丽多彩世界客观实际的正确世界观。
传统哲学没有创造出“元”的科学概念,没有把元和元本体加以区分,错误地把元本体当作元,把具体事物的某一个组成部分当作世界统一的基础,当作组成世界的细胞,当作世界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无法解决认识混乱和理论纷争,影响和窒息了哲学的发展。
现实世界是无数具体事物组成的统一整体。世界统一于具体事物,而不是统一于具体事物的某一个组成部分,既不是统一于具体事物的可见部分,也不是统一于具体事物的可知部分;既不是统一于个别元本体,也不是统一于全部元本体;既不是统一于物质,也不是统一于意识。一切关于世界统一于具体事物某个组成部分、某种元本体的哲学观点都是错误的,都是不符合客观现实的哲学世界观。
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