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专设13.3亿污染治理预算,这个题目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改革开放以来,众所周知的原因,我国的发展模式是以牺牲环境来换取发展,中央财政预算收每年以百分之三十以上的速度在快速增长,可是对污染治理投入区区13.3亿,恐怕连环保总局治污的出差费都不够。
1994年、1997年两次税制改革,增加了上收国家财政的税收分成比例,尤其增值税国家拿大头,地方拿小头;地方本来的所得税后来又被中央年拿走50%,前年取消农业税,而各地区为了发展经济、招商引资又要让利给企业,所以造成地方财力严重不足。地方怎么办呢,只好搞“乱收费、乱罚款”;虽然我们不能说,地方的“三乱”和税改有直接关系,但至少地方财力的窘迫是板上钉钉的。
后来,地方看到房地产领域油水较大,纷纷发展房地产,以丰补歉。结果导致土地价格节节盘高,房价也是见风就长,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博弈,是牺牲老百姓的血汗钱为代价的。结论虽然有点危言耸听,可事实是这样的。
所以,环保治污预算13.3亿员让人丈二和尚--摸不准头脑,这些资金够干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