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渠道终端说地产直销


    终端就是说产品已经来到顾客面前了,经过很多环节之后才来到。这也不是企业喜欢那些中间环节,而是迫不得已,因为那才是最高效益。所有渠道都可选择,但适合最高效益原则的只有一条(当然是随时势而变,选择渠道具有动态性、相机性)。房地产的"流通渠道"就跟一般商品不同,渠道是指倚重什么资源达到市场(比如手机倚重代理商)。因为,不同的资源有不同的"下游"对象,就算是同一地域,不同主体就牵连着不同的"关系网",渠道选择主要是指主体(资源)的选择而不指物流的程序,渠道就是"中间人",就"媒介",是"点式"的,而不是指"线条"的。选用什么主体作"中间人"就是渠道选择,"中间人"不同,就构成了不同的渠道模式:代理商、经销商、直销(借助自己)。但房地产不是一般性商品,几乎跟一般性商品没有什么共同点。一个是动产,一个是"不动产",所谓营销,就是另一种感觉了。按一般性渠道观念看,消费者是直接来到"厂家"买楼,因此消费者永远是"直销"。而普通商品消费者不是来到厂家买而是来到"商家",消费者甚至可以根本不用知道"厂址"在哪里。若是到"厂址"处买当然是直销,但基本上不是这种情况。戴尔电脑就是直接到"厂址"处买,是直销。故从空间物流角度看房地产永远是"直销"。这没有多大意义,故房地产的"流通渠道"概念最好是从信息流和商流的角度去看(而不要从物流的角度)来划分渠道模式。信息流转的承载物不同,模式也就不同。从承载物的角度来划分,一是"媒介",一是"人"。前者是媒介模式,后者是直销模式(直接"营销",而不是"销售"),这样才有营销意义。


    若从商流角度划分,房地产"流通渠道"就有普通商品的意味了:炒家时代、二手房、租赁市场,最后是发展商直接销售(代理也是直销,没有涉及产权转化)。(另外,租赁销售的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收回资金后,就是收取超额利润了。故房产有增值功能,属于投资品,属于资本)。炒家时代,消费者面对的不是发展商,而是转手人,但产品必须是新的,尚未使用过的;二手房,是"旧货市场",是折旧品,是"存量"房产,而不是"增量"房产。炒家手中的房产,也可以拿到"旧货市场"来卖,但其性质是"增量"房产,而非"存量"房产。不能说凡"转手"过的都是"旧货"。总之从商流角度看,营销模式有上述四种,最后一种才是直销。但这种模式选择方式没有多大意义,或说发展商没有选择余地,它会自我形成,比如它很自然地会把尾盘拿到三级市场来出售。这个角度没有什么"营销策划"的价值含量。真正对营销效果有重大影响的,还是从信息流角度所进行的模式选择--它的结果是:只有两种营销模式:媒介模式和直接营销模式。

    现在,用最通俗的话来说,所谓直销,就是用人来代替广告。

    在营销组合中4PS中,房地产的"渠道"设计已不存在,剩下的"产品"和"价格"及"促销"中,实际上份量更重的是"促销",故房地产的营销策划主体就放在推广上面。可见,从信息流的角度来划分营销的模式是有实在意义的--这就是房地产,独特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