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家采购不收礼,哪家销售不行贿?
超级连锁大卖场的采购,和各家供应商的销售之间就是一条“生物链”的“一环”,而各超市、卖场的采购职位也是很多人十分“艳羡”的“肥缺”,很多职位的招聘、求职比例达到1:50以上,甚至更大。
为什么呢?曾经有一家超级连锁卖场,他们的采购员培训有一句话---“让销售员哭!!”试想,销售员如何保证自己“不哭”、又能实现销售目标呢?“行贿”是做好的办法。行贿还有“公私”之分喏。
一、与“公”的行贿是各厂家、供应商、公司向卖场的“敬贡”---进场费、条码费、堆头肥、陈列费、年节费、店庆费等等等等,林林总总,五花八门......厂家怎么办呢?企业要生存更要发展,产品要销售,品牌要树形象,超级卖场是销量和形象的龙头呀。如此诸多的原因,没办法,交吧。而这些费用其实就是卖场、超市的“隐性利润”,为什么敢“天天低价”、为什么敢“贵一罚
最可恶的是,这些费用的收取,根本没有协议约定、不开发票、不通知就扣款、直接账扣,“宰你没商量”,直扣到厂家厂家咬牙切齿、忍气吞声、忍痛割爱。每到月底,厂家的销售、财务人员和老总,像“过关”一样,等待超市卖场扣款后把余款汇给自己。由于没有发票,资金帐外、体外循环,又没有合同约定,这些收取的费用都没超市卖场公司当作“非营业利润”,要么透过各种渠道汇到境外,要么转作其它投资。而税务机关,由于“民不告、官不究”,或者没有充足、足够的证据,也拿这些行为没有办法;至少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看到税务机关对这些行为的公开处理。而国家对连锁企业这一块的“利润”,似乎在政策上就是“暧昧”、不明朗、缺乏监管的。这或许是国际超级大卖场敢夸口,建设多少家多少家超市连锁店的“底气”之所在吧。
二、“与私”的行贿。上梁不正下梁歪。由于卖场、超市都敢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半公开的这么收费、扣款,所以超市的采购也不怕,为什么?超市、卖场是稀缺资源,他们相当一些人抱着“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的“强盗逻辑”,挖空心思的掌握超市、卖场收费的“黑证据”、“黑材料”,所以超市卖场也拿这些人没有一点办法!厂家的业务员,为了使得自己公司的产品能进场,只得按照行价行贿,这是厂家许可的、行业“潜规则”,送呗,反正为了完成任务、又不需要自己掏腰包。产品进场的时候送、过年过节要“公关”套近乎、新采购要给见面礼;出手小的、业务正常的,送个五百、一千的只算“早餐费”,急于进场的、采购对厂家不满意的,怎么也要一、二千元、甚至更多,至于还有的邀请他们唱歌、找小姐,都是很普遍的。
于是乎,公家收费、个人受贿,这条“生态链”的存在,似乎有它存在的必然了。
面对这种生存环境,国内的厂家、供应商们怎么办呢?前一阶段,已经有温州的“浪沙”袜业向***超市说“不”。
而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看到,家乐福中国新总裁
家乐福是第一个,但,希望不是最后一个。
附:新浪财经:家乐福中国多名管理人员收受贿赂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