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窑奴风暴过后的沉思
吴高兴
重大的事件有如火车驰过,眼看渐行渐远,但留下的轰鸣声往往挥之不去,并且愈来愈清晰。
山西窑奴风暴持续了一个多月以后,相关案件早已陆续审结,涉案的责任人总算受到了党纪、政纪和国法的惩罚,山西有关地方当局庆幸自己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回想在黑砖窑风暴席卷山西的一个多月中间,那些习惯于在灯红酒绿之中漫不经心的官员们,一个个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生怕丢了头上的乌纱帽。山西各级地方政府集中了一切可以集中的行政资源,出动了数万警力进行地毯式排查,对于他们那时的工作,如果用“鞠躬尽瘁”来形容,并不为过。但是,令人费解的是,虽然如此兴师动众,被解救的童工仅有12人,被推上被告席的,不过寥寥数人而已。
如今,窑奴风暴已经过去,国人的义愤和伤痛又一次被抚平了。在“庆祝十七大、迎接奥运会”的莺歌燕舞中,国人还是有必要追问:窑奴黑幕是否真正揭开了?类似的奴工惨剧今后是否还会重演?我们是否真的可以从此步入“和谐社会”的理想国了?
有确凿的证据表明,黑砖窑事件决不局限于山西一省。山西窑奴风暴已近尾声的时候,河南和新疆等地就有黑砖窑奴工事件陆续见诸报端。据前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总编李大同披露,奴工现象在全国各地都有。早在八年前,就有央视记者作了实地采访,广州收容所将外地农民工带到湖南以低至五十元的价钱卖作奴工,其遭遇与今日山西黑砖窑奴工并无二致。只是由于内容过于敏感,仅被列为内参纪录片呈报中央以后,遂无下文。七月中旬,陕西一家被服厂也被揭露每天强迫童工劳动12小时,6个月来分文不发。就在山西严厉打击黑窑奴工罪行的当口,原武汉晨报摄影记者王浩峰在网上公布的几幅照片依然怵目惊心:在汉口殡仪馆附近,一家六年前经媒体曝光并被当局取缔的黑工厂又死灰复燃了,这家黑工厂不仅使用童工,而且强迫工人捡拾殡仪馆废弃的脏棉布、脏棉纱加工成被芯、枕芯等销往各地,从照片中还可以看见骨瘦如柴的工人和手拿利器的监工。
种种证据表明,迄今为止,已经曝光的奴工事件,只不过是冰山一角,而且不仅仅是砖窑一个行业。
如此普遍、如此肆无忌惮的奴工现象,其背后必有深刻的制度根源。事件曝光以后,人们纷纷谴责黑窑主和黑包工头的残忍及有关官员的冷漠,感慨社会道德的沦丧,呼吁一定要重建关爱生命、尊重人权的价值体系和道德伦理,山西省长于幼军也强调了当年鲁迅提出的改造国民劣根性问题。但是,在我看来,找出事件背后的制度原因,从改革制度着手,建立起一种能够有效运转的制度来保障劳工的合法权益,显得更加迫切和重要。
固然,任何制度都是由人去执行的,而任何人都是受一定价值观念和道德伦理支配的,但是,不可否定的是,任何国家、任何时代,社会都必须直面人性丑恶的一面,都必须有一种扬善惩恶的机制。而且,价值体系和道德伦理的重建和其当初的破坏一样,是一个起码长达几十年的漫长过程,尤其是,在市场经济体系下,我们需要一个不同于计划经济时代的新的价值观念和道德伦理体系,在其得以重建以前的漫长时期,人民有权利要求政府采取一种能够有效运转的的制度性措施,以保证劳苦大众、弱势群体的基本人权不再受到大规模的侵犯,使黑窑奴工这一超越人道底线的惨剧不再重演。这种措施,就是制度的重建或改革。与道德重建相比,制度的重建更加迫切!
或许有人会说,任何制度都深深扎根于一定的价值理念和文化传统之中,没有相应的价值理念和文化传统,哪怕最严格的制度也是无效的。这种说法似是而非。且不说马克思主义存在决定意识、政治法律制度主导意识形态的哲学,制度与观念起码是一对互动的关系。制度的运行离不开人的观念,这是事实;但是,观念的形成与改变也离不开制度,这同样是事实。在通常情况下,决定一个人的行为取向的,不是道德观念,而是利害关系,否则,就不会有盗窃、抢劫、杀人、放火等等违反人类基本道德的行为了。奴工和摧残童工之类突破人道底线的行为,像盗窃、抢劫、杀人、放火一样,其根本原因,不在于施害者缺乏人类的基本道德观念,而在于违法犯罪行为被发现的机率太低,也就是其预期的成本太低。制度的作用,就是利用人类趋利避害的本性,扬善抑恶。因此,要防止奴工惨剧的重演,治本之策是进行制度层面上的改革。
那么,产生黑砖窑事件的制度背景是什么?事件曝光以后,舆论铺天盖地而来,其关注的焦点,是黑心窑主、黑心包工头的贪婪和残忍,是有关官员的失职、渎职及其腐败,是政府监管的缺位;事后追究的重点,也是个人的责任。可是,似乎很少有人思考过:
——这些窑主和包工头超越人道底线的犯罪行为为什么能够肆行无忌?
——负有相关责任的官员为什么会失职、渎职和腐败?
——政府的监管为什么会缺位?
——相比于以小商小贩等弱势群体为监管对象的“城管”,政府为什么偏偏在劳动用工领域监管缺位?
这些问题的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制度性根源?像强制劳动、使用童工、雇用智障人员等等,有关法律法规早已明令禁止,政府显然并非无法可依,但法律的正义之剑为什么不能发挥威慑作用?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是山西人大今年6月1日颁布了全国第一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省级法规,但最严重的黑窑奴工事件恰恰发生在山西,这究竟是为什么?
上述问题,我们可以从窑奴黑幕背后的有关细节中窥见一斑。洪洞县曹生村黑窑主王兵兵,这个正义舆论的众矢之的,人们关注的是他的贪婪和残忍,但少有人注意到这个广胜寺镇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眼中“典型的抗法刁民”,究竟是如何走上黑窑奴工之路的。在举国上下的发财梦中,王兵兵跑过运输,承包过农田灌溉业务,开办过石灰窑,但都因交不起各种费用和罚款,不得不一次次败下阵来,这才与包工头衡庭汉勾结走上惨无人道的黑窑奴工之路,但仍然发不了财,不但家庭装饰几乎与邻居无异,连为开办窑厂购置机器而欠下的5万元信用社贷款至今也没有还清。个中原因其实很清楚:苛政猛于虎——环保、工商、水利、墙改办等等,最多的时候有11家政府部门伸手要钱,甚至在奴工命案东窗事发以后,当地派出所还向他索取了3.3万元办案经费。很明显,在王兵兵犯罪的路上,有许多只手在推着他走,实质上是这些贪得无厌的手通过王兵兵不断榨取奴工们的血汗。
王兵兵不过是个心狠手辣的小窑主,谅他拿不出各种各样的好处费来孝敬那些父母官。可以设想,如果他财大气粗,会得不到当地政府的保护吗?会事先不知道派出所要来窑里排查民爆物资从而牵连出32个奴工大案吗?时下,各级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各有各的权力,在山吃山,在水吃水,这一点,谁不清楚?企求这样的政府来监管企业用工,企求这样的政府来保护劳工的合法权益,那不是天方夜谭吗?在这种公权私用的体制下讨论如何解决政府监管缺位问题,那不是与虎谋皮吗?
山西窑奴事件过去以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流行过的一句话重新搅动起我的心思:“美国的政府怕人民,中国的政府爱人民。”政府之与人民,好比保姆之与家庭主妇。天下少有热爱主妇的保姆,但天下没有哪个保姆不怕主妇的。保姆敬畏主妇,这才不敢大意。人民如今不必奢望政府热爱自己,人民唯一可以希望的是各级政府怕人民。各级政府如果能够敬畏人民,千方百计去讨好人民,那中国的老百姓就有希望了。
东欧政体转轨以后,所有国名中原有的“人民”一词都被去掉了,只保留了“共和”两字,我曾经感到不解。其实按照公共选择理论,任何政府都是有其自身利益的理性经济人,都没有资格代表人民。政府是否“执政为民”,官员是否廉洁奉公,归根到底取决于其权力的来源。试想,如果人民有权选择政府,如果人民有权弹劾官员,政府胆敢怠慢人民吗?官员胆敢失职、渎职和腐败吗?面对黑心窑主和黑心包工头雇用童工虐待劳工的恶行,他们胆敢熟视无睹、无动于衷吗?因此,与其奢望“人民的政府爱人民”,不如实行宪政民主制度,使“自私的政府怕人民”。
作为山西一省之长的于幼军曾经信誓旦旦地表示,要尽快拿出政府“经常性监管的措施”,建立起一种“长效机制”,但这种“长效机制”究竟是什么,他并未说明。于幼军是否拿得出他的所谓“长效机制”姑且不论,可以肯定的是,在现行政治体制下,且不说政府面对业主所处的信息劣势,光是政府的企业化和各级官员的腐败,就足以使任何“长效机制”流于无效。
实际上,早在九年以前,湖南人大代表陈建教就曾经揭露过山西黑砖窑的情况,解救了一百多名农民工。由于了解到黑砖窑的情况在全国都很严重,陈建教在2006年还专门给温家宝总理写过一封信,建议在全国开展一次整治“黑砖厂”的行动,全面解救被囚禁的民工,温家宝也作了批示,一些地方政府也做了整治,但是由于没有采取政治体制上的改革措施,使得这一悲剧继续长期上演。我相信,奴工现象在一些民主国家偶尔也会发生,但如此普遍、如此明目张胆的奴工行为,只有在官商一体化的体制下才有可能发生。所以,不触动官商一体化的体制,任何轰轰烈烈的解救行动,都不过是当权者为了搪塞一下舆论,舒缓一下民愤的政治秀而已。
政府本来就是自私的,政府作秀也并不奇怪。只是,我们再也不能奢望“人民政府爱人民”了!
2007年8月23日修改稿
[首发于《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