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振兴区域经济通用方法,改革正轨道行不通,走向改革副轨道之五
——2000年准备创办合成液化气厂,考察了四川、武汉的合成液化气推广技术项目,所考察刊登推广合成液化气项目的单位均有欺诈行为,我越来越认为合成液化气推广单位是天下乌雅一片黑的可能性大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县余荣星
(一)
各大新闻单位纷纷为合成液化气推广技术项目的单位刊登广告
——有的推广合成液化气技术项目还自己印刷广告
在我的记忆中,中央电视台第二频道中国市场报道栏目为北京长天巨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打广告;还有参考消息报等等都均登过合成液化气推广技术广告;武汉专利事务所还在温州日报或温州侨乡报上刊登过广告。
(二)
合成液化气技术项目的两大类介绍
1、一类自称自己推广的合成液化气项目是以碳五作为主要原料的
——这一类合成液化气的碳五原料要到炼油厂去弄,我认为不具备推广价值
由于这一类合成液化气的碳五原料要到炼油厂去弄,我认为不具备推广价值,因为创办这样一个合成液化气厂,首先要配备一个运油车才行,绝不是象报纸上所说投资只需2至3万元就行了。
2、一类自称自己推广的合成液化气项目是以本地均可购到的原料配合成的
——这一类合成液化气项目由于以本地均可购到的原料配合而成的,所以具有较大的推广性
由于这一类合成液化气在本地均可购买到原料,所以具有较大的推广性,因为他不需要配备运油车,所以投资较低。
(三)
经过我的考察,所有推广合成液化气项目的单位均有欺诈行为
——我总是不相信天下推广合成液化气技术项目的单位是天下乌鸦一片黑,但是经过我的从四川、武汉、北京等地的考察,我不得不接受这一现实
1、购买“合成液化气”技术向推广合成液化气单位需征询的几个问题及几点要求
购买“合成液化气”技术需征询的几个问题及几点要求
北京市吉力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朱涛)武汉科技大学洪山实业公司(黄玲):
就你们公司向外推销“合成液化气”技术向你处提出以下几个问题:
(1)如果“合成液化气”的技术可行,为何有这么多的人反对?
Ⅰ、首先是温州市洞头县工商事物所所长反对
我在2000年4月15日接弟弟电话:他说要去外地购“合成液化气”技术。我是从这一日才知道有“合成液化气”一事。我就此事征询我的朋友洞头县工商事物所所长周东升,他说:“从1995年至2000年来陆陆续续有十几个人来问创办‘合成液化气厂’一事,结果这十几个人都没有下文,肯定他们都去外地考察调查了解了,发现不对劲才不搞,所以说该技术没有可行性或有假冒行为”。
Ⅱ、其次是温州市专利局的人反对
5月8日,我去温州市专利局查找“合成液化气”专利。一女同志说:“最近一段时间,有文成县,洞头县的一些人来查找该专利,发现这个技术不行,有一位科委副主任推销该技术被撤消职务(这里记不大起来,或者是开除公职)”。她边说着还边叫着或对着其他同志说:“这位是来查找‘合成液化气’技术的”。我说:“是不是消防还是运输方面的问题。”她说:“不是,是能源转化的问题,算起来成本过高(与现有的煤气相比),总之这个技术有假冒之嫌疑”。
Ⅲ、这以后我又听到了许许多多的人对合成液化气的不良反映
(2)许多推销单位都被我一一证明了其“合成液化气”的技术不可行,你们如何证明自己的“合成液化气”可行?
Ⅰ、第一个被我证明不行的是“四川省资阳市巨大集团公司”
一、号称要营造中国航空母舰的巨大集团公司,把“合成液化气”作为推广项目中的一个重要项目。之所以认为其技术上不可行的理由是什么
号称要营造中国航空母舰的巨大集团公司,把“合成液化气”作为推广项目中的一个重要项目。之所以认为其技术上不可行的理由是:
1、我考察的第一个问题是:‘我从去年(99年)就收到的高新技术产业报如何?’
在这一张广告的报纸上写着全年定价66.8元。今年的一张也是这样写。但是我向他们的接待人要全年报纸的时候,他们却拿不出来。而且双新计划部部长陈元彬还振振有词地说:“我们就是这个价”。当我问:“一年出几期”。他说:“三期”。我看他门拿了老半天拿不出来,我想恐怕就是这么一期,既是有三期,文章肯定是抄来抄去。这么一张对外白送的报纸却冠冕堂皇写上订价66.8元,简直是商业欺诈行为。如此具有欺诈行为的公司怎么能叫人相信它所推广的技术是真的呢?。
2、我考察碰到的第二个问题是:还没洽谈业务就要敲你500元
我看了他们满天飞的报纸,对合成液化气的情况还不是十分了解的情况下,刚要了解一下情况,接待人就说:“根据我们公司的规定,凡是要到我们公司来考查的,都要先缴纳500元”。(恰如某些小说所写的: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若要过此关,先拿买路钱。)我说:“我不是来考察,我看了你们的报纸后,对合成液化气的这个项目不太了解,先简单了解几个问题”,但是他们就是不理你。来之前,我挂电话寻问一些问题时,电话接待员说:“你到了我们这里后再说”。结果把我从千里之外的浙江温州骗到这里后,还没说就要敲诈你500元。双新计划部部长陈元彬还歪理邪说到:“不缴500元,这么能说明你有诚意呢?”,我想我没有诚心怎么会千里迢迢来到这里,简直是在讲屁话。
3、第三个问题是“电话回答”与“当面回答”不一样,已构成诈骗行为
由于洞头县工商事物所所长的强烈反对,我对购买“合成液化气”技术颇具顾虑,于是我特地陆陆续续挂电话给集团公司寻问了一些问题,接电话的主要是是刘晓萍,我问的问题是:“你们当地是否有生产销售”,“按消防规定,不能在居民区里生产,另建厂房投资大怎么办?”,“有关消防,环保的证件是否齐全”。她们的回答是:“当地有生产销售,但我们主要以推广科技为主;无需另建厂房,可以在居民区生产;一切证件都齐全,详细情况等来了以后再说”。刘晓萍还说:“来到资阳车站后打一个电话,我去车站接你”。但是我到了后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一骗是我到车站后给刘晓萍挂电话,刘小姐说:“你自己乘黄包车来我公司”,原先的来车站接我的允诺不能实现。二骗是接待员说:“我们当地没有生产”,与原先的回答大相径庭。
4、顾客反映不好
我于第二天下午碰到成都市购买养殖品种和养殖技术的杨志奇(2658902),他说:“种卖很贵,回收价低,一问到关键问题,就模模糊糊,白白损失了考察费300元,这个单位他妈的!广告做得好,一步一步在套你的钱。”
5、只怕漏谄,不回答任何一个问题
我所作的最后一次努力,也是最后一次的考察,我说:“我现在不考察了,直接跟你签定合同,不过签合同前,向你们请教你处在到处发广告报纸上的一个问题。问好以后就跟你们签合同,为什么说第一年的开户数的利润是90万元”。该集团公司双新计划部部长陈元彬说:“你是大学生,你仔细算一下就清楚了。”我说:“我这个问题确实不懂”。结果他没有回答,还说了一句:“随便你,如果你不想购买也就算了。”显而易见只有虚伟的人才不敢回答。
二、四川资阳市巨大集团公司欺诈能成功的原因探密
我认为四川资阳市巨大集团公司欺诈能成功的原因如下(简略):
1、放长线犯钓大鱼,稳坐钓鱼台
他们放长线调大鱼,稳坐钓鱼台,不倒一杯茶,不递一只烟,利用大家想发财的心理,让大家自动上钩。
2、拉大旗做虎皮,在市人大办公楼办公
3、虚虚实实,真真假假
4、引诱你一步一步上钩
本人今后在自己发到全国的广告中,写上一篇文章,题目是:“揭露四川资阳市巨大集团公司的诈骗伎俩”。
Ⅱ、第二个被我证明不行的是:四川省资阳市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为什么说其“合成液化气”在技术上不可行?
该公司在科委办公,可能也是借鉴巨大集团公司的办公方法。该公司在推广GK高能合成液化气,他们还算诚实,也比较坦诚,只需缴纳2800元技术保密费就行。对该项目考察后,我认为其“合成液化气”不可行的理由是:
一、还没申请专利
二、主要原料是工业废油,我认为原料来源有限,不能大量生产
三、除钢瓶灶具通用外,还需把单向阀体换成双向阀体,该项成本为60元,我认为还没推销“合成液化气”,就要先使大家接受这一60元的阀体,故没有推广的可行性
四、没有经过消防部门鉴定,不好在我本地办厂
Ⅲ、第三个被我证明不行的是武汉火车站在柱子上的张贴合成液化气推广技术广告的单位
Ⅳ、第四个被我证明不行的是武汉渊远科贸发展公司
武汉市还有两家科技企业推广的其他产品有假冒或不满意的行为。
看来武汉市也是诈骗家的乐园。
(3)你们所开发的“合成液化气”是否经过当地权威部门(消防或全国承认的科研机构)鉴定?是那一个部门?
我是温州市洞头县人,我准备把厂办在自己的家乡,工商事物所的所长讲:“关于燃料生产,发营业执照时,需经过消防、环保部门同意才能发营业执照,前次有一厂(厂名记不清),跟消防也不十分关联,后来发生了爆炸,我工商局有两个人被公安局抓走了。”
我于当天打电话问消防队的陆队长,陆队长说:“关于新型燃料问题,现在研究出来很多,特别是武汉市,现在公安部发出文件,对新型燃料不作鉴定,既不支持也不反对,不鉴定不签证,也就是说我们不管。”
我就此事告诉工商事物所的所长,他说:“此事他们一定要管,如果他们不管,那谁来管,我们工商局又不懂消防,如果他们不管,我们工商局打死了也不敢发证。”
这种扯皮现象,是中国为什么比别人落后的原因。
后来我就上述事情向温州市消防队反映,最后我说:“如果你门消防部门不鉴定,那就是说我门不要科学技术发明,不要开发新产品,那么‘科教兴国’在你们消防部门这里就成了屁话,如果这样子的话,这件事就要闹到省和中央”。温州市消防队的林东勇作了解释,最后我们取得了一个意见是:只要专利出售方有当地权威部门的消防鉴定就行,到你们厂办起来后,再叫他们来看一下,是否按照原来的工艺流程,如果对了,经过我们审批一下就行了。
现在请问你们关于“合成液化气”的消防问题是否经过权威部门鉴定,是那一个部门,我再寻问温州市消防队,此部门的鉴定行不行,如行我才上去联系购买“合成液化气”的技术事项。
对洞头县的这种态度,本人也没有什么钱去开后门,准备写成文章直接上达中央政治局,题目是:“新型燃料不鉴定使科教成空叫”。
(4)应询问的几个问题
希望你们必须给予诚实回答,因为回答结果要负法律责任。
1、该项技术是自己发明的还是购买的,是集体发明的还是个人发明的,是什么人发明,有无申请专利,专利号是多少?
2、你门公司的性质如何?是私营,还是国营,还是集体?隶属什么部门管辖?武汉科技大学是私立的,还是国家办的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洪山实业公司与武汉科技大学的关系如何?是承包的,还是任命的?签约时,武汉科技大学为担保人如何?
3、在中央电视六台做广告的北京市吉力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敬请告诉我他们单位广告部的电话号码,北京114台说该单位的电话号码没有登记。
4、用你处的“合成液化气”,除灶具钢瓶通用外,使用时是否还要加什么设备或用具。
5、生产设备投资多少?按供应3000户,6000户,10000户计算。
6、实验室算起来可行,如用最好的原料;大规模生产时,原料质量不够或浓度差而变得不可行,会不会产生这种差异效果?
7、燃烧时与现在的液化气相比,温度如何?时间如何?
8、主要原料是否可以预告?你认为我处(温州市地区内有就行)原料价格如何?来源是否丰富?
9、消防级别如何?有无当地或省级权威部门鉴定。
10、有无环保部门鉴定?
11、综合成本价如何?洞头位于温州的东部,四面环海,运输不便,如本地没有原料,我们到温州市区的各县市运原料,如运输每吨费用为100元,其综合成本价如何?
12、你们当地有无生产,不需要告诉厂家,如有生产,在那一个区域内销售,群众对合成液化气的认识如何?这个区域内10户中有几户在用你处产品,销售价如何?能否告诉我让我去了解一下情况?
(5)合同签定中的几个问题
1、当今社会坑蒙拐骗到处都是,再加上法制不健全,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因为是我们钱给你方,所以今后出现你处技术失真等问题的重大纠纷时,处理的法院不选我家乡洞头,选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或鹿城区人民法院解决,合同签定时地址一栏写“温州市签”。
2、签定时你单位与我联系的联系人必须承担连带责任,需你处再找一个担保人。担保人是大学的老师或为官从政者,联系人和担保人经过我方调查后社会反映舆论好的才行。
3、由于对这项技术疑议确实很大,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或减少我方的经济损失,要求武汉科技大学必须告诉我你处产品在那一个区域内销售?如有生产,群众又反映良好的,说明签约之事就成功了一大半。武汉科技大学如做为担保人,能使我们更放心。合同签定,我们付钱后,应告诉我已有多少人购买了该项技术,他们的联系地址及电话,让我们去了解生产者的有关情况,如确实不行的话,这样子我们的损失就会更少。
4、关于购买“合成液化气”技术费用问题。最近我看中央电视台第二台大约下午6点左右,于5月24日至26日,北京有三家单位在做推销新型燃料和合成液化气的广告(他们的电话号码作了记录),说明今后推销该种产品的单位很多,这是我要求你们比原来对我允诺的出售价低一些的理由之一;本人原在洞头县委政策研究室工作,现已辞职,其办厂的经费全由弟弟支持,前次考察“合成液化气”时又浪费了很多钱,我弟弟非常埋怨,这是要求出售价再低的理由之二。洞头县是海岛县,四面环海,交通不便,办厂的成本大,而且还要买车买船,投资大,这是要求出售价再低的理由之三。低多少价由你方定,这是我选购那家技术产品的主要因素之一。
5、技术无失真,我办厂成功后对你方的奖励问题。判断我是否成功的标志:一是三年还在“办合成液化气”厂;二是规模在扩大。如符合此标志的,今后在6年内再向你处购买10万元的产品,如不购买的,分别赠送你单位、连带责任人、担保人各3000元。但前提条件是你处有向全国性销售产品,标志是每年平均在全国性媒介打广告10次以上。
⒍技术失真,追究你方责任问题。技术失真的标志是:一是合成液化气不能烧。二是烧的时间比液化气差半个小时以上的。三是烧的当中出问题。如停止。三是燃烧温度比液化气低200度的。四是温州地区内的原料购不到。五是原料成本价高,导致综合成本价高于25元的。如何核定你方技术失真,在我方通知你方后一星期内来人处理,如在半个月内解决以上问题的,不算技术失真。如确实是技术失真的,你方应如何赔款?如你方自动赔偿的,或在我方起诉后你方接到起诉通知书的三天内赔偿的,我方损失多少资金赔偿多少。如经过法庭判决的,应赔偿我方损失资金的三倍。举一实例说明,我在你处购买此项技术回来后,去温州各地询问无此原料或原料价格太贵的,或价格不贵但质量不行的,我方马上通知你方来人,需在一星期内赶到,你方人员赶到后,在半个月之内买不到的,如你方主动赔偿的,此时的赔偿金额应是我方实际经额损失,购买技木费加路费300元。如你方不主动赔偿我方的,我方起诉,你方就要赔偿技术费加路费之和的3倍。
7、签定合同前你方对我方的接待问题。我方到你处时,必须要给予简单的应付,如提供有关环保、消防、专利等各项资料。如果象四川资阳巨大集团公司那样,不倒一杯茶、不说一句客套话、不理不睬、不回答一个问题、不提供有关资料的、还没谈业务就要你考察费的;或发现与传真回答或来信回答不符合的,或有其他诈骗嫌疑的,要赔偿一万元,如不主动赔偿的,本人起诉法院的,要赔偿3万元,而且本人立即上报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8、购买技术后,我方如有疑难问题的,你方要给予及时的咨询,如我方确实有困难的,根据我方的要求你方要及时派人指导,差旅费由我方出。
9、你方的有关对外的详细公开资料与原先的合同及对我方要求的回答等资料要传真给我或来信给我,我方根据你方的提供的有关资料再拟定详细的合同书后寄给或传真给你方,你方同意后,我马上上去洽谈该项业务。
10、如是自己单位个人发明的,签合同前需向发明人了解一下情况。
(6)几点要求及希望
我的几点要求和希望是:
1、俗话说:“贷比三家”。我现在已了解到五家,而且从现在看起来牌子还可以,现我只跟你们两家联系,至于选择那家,那就要看你们提供那些服务和条件。你方不外乎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一是出售价;二是消防;三是技术的可行性;四是环保;五是担保人。六是合同签约。七是以诚相待。
2、希望你们一定要对此事严肃对待。如果万一因技术失真而造成的失败,不仅仅是资金损失,而且对我也造成严重的名誉损失和精神上的打击。尤其是资金损失,严重者将达到十几万元(购买技术费用、生产设备、工商手续费、厂房、汽车、原料、聘请人员费用、其他开支等)。
3、只要你们以诚相待。既使我不购买你方的技术,说不定在不久的将来,我也许会购买你方的其他产品。
4、由于对购买这项专利的阻力很大,如好多人搞合成液化气这方面都失败、当前社会坑蒙拐骗多、政府部门反映不好(温州市消防队的林东勇也说:“曾有人投资几百万(或250万)投资合成液化气失败”)等等,故我们提出来的一些严格要求也是理所当然的。
5、星期五我挂电话给武汉科技大学洪山实业公司找黄玲时,你们有一位女同志说:“消防方面没有鉴定”,你处的黄龙说:“消防方面有鉴定”。一个说有一个说没有,到底有没有?有的话,到底是那个权威部门鉴定?
需购买的人:余荣星。
电话:0577—8294342(温州市)0577—3482047(洞头老家)
手机:(0)13004738242传呼:0577—9820819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温州市飞鹏巷40—1号。邮编:325000
洞头家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县北岙镇十字巷30弄1号。邮编:325700
2、为什么说所有推广合成液化气技术项目的单位均有欺诈行为?
我总是不相信天下推广合成液化气技术项目的单位是天下乌鸦一片黑,但是经过我的从四川、武汉、北京等地的考察,我不得不接受这一现实。我认为所推广合成液化气技术所有推广合成液化气技术项目的单位均有欺诈行为的理由是:
(1)原料很难求购,而在报纸上说成是原料易购
除了长天巨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说自己的合成液化气不是以碳五作为主要原料配制而成外,其余公司都说自己的原料都是以碳五作为主要原料配制而成的,而碳五主要原料只有在炼油厂等单位才能购到,而全国也没有多少家炼油厂,所以说原料很难购到,但是推广合成液化气技术的单位都说自己的原料容易购到。
(2)不敢对技术的真实性进行担保(担保技术真实性与保证个人投资赢利是很两回事),且不说他们没有以一赔十的勇气,就连以一赔二的勇气也没有
对合成液化气的技术所应承担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所配的原料的价格和总成本多少;
二是燃烧的时间比起的现有的合成液化气的时间如何;
三是原料在本地范围是否能购买到。
他们对这些问题都不敢保证,我们常听一些人说,如果我是假的,我就以一赔十,我看他们以一赔二勇气都没有。
3、本册书第二部中对“如何具体认定推广合成液化气技术项目的单位是欺诈行为详细考察”(略)
(四)
为什么这些人如此热衷于合成液化气项目推广并且能够屡屡得手呢?
1、为什么这些单位如此热衷于推广合成液化气项目呢?
——这些环保合成的新技术,成本只不过22元,而骗取的技术费为8000元,如果全国各地有1000个人买他们的技术,请问这些人谋取的暴利有多少呢?
这些人之所以如此热衷于推广合成液化气项目,说一千道一万还是为了一个钱字,谋取财利是他们的目的。之所以能够谋取暴利是因为这几年大家发了财,人们的储蓄剩余资金多了,所以正是这一点才是他们真正谋利的主要原因。
2、为什么他们的骗术会屡屡得手
(1)把获取技术专利的合成液化气大做文章借题发挥,使人产生误觉,以为真是什么一条快速致富的门路,其实合成液化气获取专利技术,并不等于宣告它比使用液化气的比较效益好
这些推广合成液化气技术项目的单位或个人,总是在他们的获取的专利技术上,借题发挥,大肆鼓吹他们的技术是这么这么的先进,其实他们某个项目获取专利技术并等于该项目在现实上可行,既是可行,也并不等于就能赚钱。
(2)他们利用已经申请的合成液化气专利技术,申请了工商营业执照,办了推广技术的公司,从此可以去刊登广告,蛊惑人心守株待上当受骗者上门
由于刊登广告须凭工商营业执照,但是他们凭借各种关系弄来了证件,然后办起了合法的推广技术项目的公司。
(3)各大新闻媒体对广告把关不严,唯利是图,从而为诈骗分子鸣锣开道
——中央电视台就是一个很典型的单位,他们对各大新闻节目实行承包制,承包之后又搞二级承包,每个承包人唯利是图,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关不严,有钱赚就行
(4)社会法制的腐败性为诈骗分子推波助浪
——我在去北京的火车上与大家谈起合成液化气的事,我说:“如果北京的这些公司敢骗的话,今后就和他们打官司。”但是这么很多人都说:“官司没什么好打。”说明了人们对官司的腐败性问题早已是刻骨铭心
Ⅰ、社会法制的腐败性体现在那里
一、私自录音不算证据,从而使诈骗分子在群众电话询问时就可以信口开河乱骗人
由于私自录音不算证据,这就给诈编分子在群众电话询问时就可以信口开河乱骗人提供了条件。一般来说人们看了广告之后,总要亲自打电话询问一些情况,但是诈骗分子总是信口开河乱骗人,这主要是因为私自录音作为诈骗分子的证据不能受到法律保护,所以说私自录音不能算作证据这一条法律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二、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从而使外地人与他本地人打官司总是输多赢少
当前地方保护主义相当严重,因而诈骗分子利用这一点,便敢与受害者对簿公堂,而外地人与本地人打官司总是输多赢少。
三、没有对外地人起诉的官司有特殊的时间限制,久拖不决,使大家疲于应付
外地人不愿与本地人打官司中最关键的一点是起诉官司的受理时间很长,所以外地人打官司可谓是劳命伤财,现在案件久拖不决现象相当严重,因此我认为这是外地人不愿与本地人打官司的原因,打一次官司,恐怕出差旅费加起来也超过打官司的钱,而官司打赢后能不能执行不来钱也是很多的。
Ⅱ、诈骗分子如何利用法制腐败性为自己服务
一、收取技术购买费只有8000元到12000元,由于诉论经额太小,使顾客感觉打官司没啥意义,也使工商、公安机关、法院部门对此不感兴趣
我认为收取技术购买费只有8000元到12000元,由于诉论经额太小,这样子工商、公安机关、法院部门都对此不感兴趣。因此他们也懒于处理案件
二、收取技术购买费只有8000元到12000元,使们感觉到自己打官司的费用加起来可能超过技术购买费用,而且也不一定能执行得来,所以打官司是得不偿失
由于在中国打官司是久拖不决,使外地人为了打赢一个官司,来官司诉论地的出差费用加起来可能超过官司诉论经额,而且也不一定能执行得来,所以打官司是得不偿失。
三、诈编分子尽量在签定合同时为自己留条退路,使人感觉到这份合同完全是民事合同问题,而且使人们自己愿意签定合同,似乎使客户也怪不得推销技术单位
——其实我认为诈编分子一旦登广告就存在着欺诈行为,什么投资只有2万元,原料易购等等这些都是广告欺诈行为
诈编分子利用很多客户致富心切,法律知识不精通等特点,他们在与客户签定合司时就为自己留了一条退路,这份合司完全是民事问题,而不是刑事上的诈编问题。其实我认为诈编分子一旦登广告就存在着欺诈行为,什么投资只有2万元,原料易购等等这些都是广告欺诈行为。他们这是精心设计的一场有预谋的诈骗行为。
从技术上是否可行另外再说,光从原料易购就行不通,因为碳五原料只能从炼油厂购买,而炼油厂在中国又很少,要购买这个原料必须要配备一辆专用运油车才行,而这个投资算下来至少也得十几几万元。
合同问题看不出来,并不等于这些推销合成液化气技术的单位不是诈编行为,这是他们从开头到结尾都是一场精心设计的诈骗犯罪行为。
作者:余荣星,固定电话:0757——26135316,QQ号为382163029
——2000年准备创办合成液化气厂,考察了四川、武汉的合成液化气推广技术项目,所考察刊登推广合成液化气项目的单位均有欺诈行为,我越来越认为合成液化气推广单位是天下乌雅一片黑的可能性大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县余荣星
(一)
各大新闻单位纷纷为合成液化气推广技术项目的单位刊登广告
——有的推广合成液化气技术项目还自己印刷广告
在我的记忆中,中央电视台第二频道中国市场报道栏目为北京长天巨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打广告;还有参考消息报等等都均登过合成液化气推广技术广告;武汉专利事务所还在温州日报或温州侨乡报上刊登过广告。
(二)
合成液化气技术项目的两大类介绍
1、一类自称自己推广的合成液化气项目是以碳五作为主要原料的
——这一类合成液化气的碳五原料要到炼油厂去弄,我认为不具备推广价值
由于这一类合成液化气的碳五原料要到炼油厂去弄,我认为不具备推广价值,因为创办这样一个合成液化气厂,首先要配备一个运油车才行,绝不是象报纸上所说投资只需2至3万元就行了。
2、一类自称自己推广的合成液化气项目是以本地均可购到的原料配合成的
——这一类合成液化气项目由于以本地均可购到的原料配合而成的,所以具有较大的推广性
由于这一类合成液化气在本地均可购买到原料,所以具有较大的推广性,因为他不需要配备运油车,所以投资较低。
(三)
经过我的考察,所有推广合成液化气项目的单位均有欺诈行为
——我总是不相信天下推广合成液化气技术项目的单位是天下乌鸦一片黑,但是经过我的从四川、武汉、北京等地的考察,我不得不接受这一现实
1、购买“合成液化气”技术向推广合成液化气单位需征询的几个问题及几点要求
购买“合成液化气”技术需征询的几个问题及几点要求
北京市吉力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朱涛)武汉科技大学洪山实业公司(黄玲):
就你们公司向外推销“合成液化气”技术向你处提出以下几个问题:
(1)如果“合成液化气”的技术可行,为何有这么多的人反对?
Ⅰ、首先是温州市洞头县工商事物所所长反对
我在2000年4月15日接弟弟电话:他说要去外地购“合成液化气”技术。我是从这一日才知道有“合成液化气”一事。我就此事征询我的朋友洞头县工商事物所所长周东升,他说:“从1995年至2000年来陆陆续续有十几个人来问创办‘合成液化气厂’一事,结果这十几个人都没有下文,肯定他们都去外地考察调查了解了,发现不对劲才不搞,所以说该技术没有可行性或有假冒行为”。
Ⅱ、其次是温州市专利局的人反对
5月8日,我去温州市专利局查找“合成液化气”专利。一女同志说:“最近一段时间,有文成县,洞头县的一些人来查找该专利,发现这个技术不行,有一位科委副主任推销该技术被撤消职务(这里记不大起来,或者是开除公职)”。她边说着还边叫着或对着其他同志说:“这位是来查找‘合成液化气’技术的”。我说:“是不是消防还是运输方面的问题。”她说:“不是,是能源转化的问题,算起来成本过高(与现有的煤气相比),总之这个技术有假冒之嫌疑”。
Ⅲ、这以后我又听到了许许多多的人对合成液化气的不良反映
(2)许多推销单位都被我一一证明了其“合成液化气”的技术不可行,你们如何证明自己的“合成液化气”可行?
Ⅰ、第一个被我证明不行的是“四川省资阳市巨大集团公司”
一、号称要营造中国航空母舰的巨大集团公司,把“合成液化气”作为推广项目中的一个重要项目。之所以认为其技术上不可行的理由是什么
号称要营造中国航空母舰的巨大集团公司,把“合成液化气”作为推广项目中的一个重要项目。之所以认为其技术上不可行的理由是:
1、我考察的第一个问题是:‘我从去年(99年)就收到的高新技术产业报如何?’
在这一张广告的报纸上写着全年定价66.8元。今年的一张也是这样写。但是我向他们的接待人要全年报纸的时候,他们却拿不出来。而且双新计划部部长陈元彬还振振有词地说:“我们就是这个价”。当我问:“一年出几期”。他说:“三期”。我看他门拿了老半天拿不出来,我想恐怕就是这么一期,既是有三期,文章肯定是抄来抄去。这么一张对外白送的报纸却冠冕堂皇写上订价66.8元,简直是商业欺诈行为。如此具有欺诈行为的公司怎么能叫人相信它所推广的技术是真的呢?。
2、我考察碰到的第二个问题是:还没洽谈业务就要敲你500元
我看了他们满天飞的报纸,对合成液化气的情况还不是十分了解的情况下,刚要了解一下情况,接待人就说:“根据我们公司的规定,凡是要到我们公司来考查的,都要先缴纳500元”。(恰如某些小说所写的: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若要过此关,先拿买路钱。)我说:“我不是来考察,我看了你们的报纸后,对合成液化气的这个项目不太了解,先简单了解几个问题”,但是他们就是不理你。来之前,我挂电话寻问一些问题时,电话接待员说:“你到了我们这里后再说”。结果把我从千里之外的浙江温州骗到这里后,还没说就要敲诈你500元。双新计划部部长陈元彬还歪理邪说到:“不缴500元,这么能说明你有诚意呢?”,我想我没有诚心怎么会千里迢迢来到这里,简直是在讲屁话。
3、第三个问题是“电话回答”与“当面回答”不一样,已构成诈骗行为
由于洞头县工商事物所所长的强烈反对,我对购买“合成液化气”技术颇具顾虑,于是我特地陆陆续续挂电话给集团公司寻问了一些问题,接电话的主要是是刘晓萍,我问的问题是:“你们当地是否有生产销售”,“按消防规定,不能在居民区里生产,另建厂房投资大怎么办?”,“有关消防,环保的证件是否齐全”。她们的回答是:“当地有生产销售,但我们主要以推广科技为主;无需另建厂房,可以在居民区生产;一切证件都齐全,详细情况等来了以后再说”。刘晓萍还说:“来到资阳车站后打一个电话,我去车站接你”。但是我到了后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一骗是我到车站后给刘晓萍挂电话,刘小姐说:“你自己乘黄包车来我公司”,原先的来车站接我的允诺不能实现。二骗是接待员说:“我们当地没有生产”,与原先的回答大相径庭。
4、顾客反映不好
我于第二天下午碰到成都市购买养殖品种和养殖技术的杨志奇(2658902),他说:“种卖很贵,回收价低,一问到关键问题,就模模糊糊,白白损失了考察费300元,这个单位他妈的!广告做得好,一步一步在套你的钱。”
5、只怕漏谄,不回答任何一个问题
我所作的最后一次努力,也是最后一次的考察,我说:“我现在不考察了,直接跟你签定合同,不过签合同前,向你们请教你处在到处发广告报纸上的一个问题。问好以后就跟你们签合同,为什么说第一年的开户数的利润是90万元”。该集团公司双新计划部部长陈元彬说:“你是大学生,你仔细算一下就清楚了。”我说:“我这个问题确实不懂”。结果他没有回答,还说了一句:“随便你,如果你不想购买也就算了。”显而易见只有虚伟的人才不敢回答。
二、四川资阳市巨大集团公司欺诈能成功的原因探密
我认为四川资阳市巨大集团公司欺诈能成功的原因如下(简略):
1、放长线犯钓大鱼,稳坐钓鱼台
他们放长线调大鱼,稳坐钓鱼台,不倒一杯茶,不递一只烟,利用大家想发财的心理,让大家自动上钩。
2、拉大旗做虎皮,在市人大办公楼办公
3、虚虚实实,真真假假
4、引诱你一步一步上钩
本人今后在自己发到全国的广告中,写上一篇文章,题目是:“揭露四川资阳市巨大集团公司的诈骗伎俩”。
Ⅱ、第二个被我证明不行的是:四川省资阳市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为什么说其“合成液化气”在技术上不可行?
该公司在科委办公,可能也是借鉴巨大集团公司的办公方法。该公司在推广GK高能合成液化气,他们还算诚实,也比较坦诚,只需缴纳2800元技术保密费就行。对该项目考察后,我认为其“合成液化气”不可行的理由是:
一、还没申请专利
二、主要原料是工业废油,我认为原料来源有限,不能大量生产
三、除钢瓶灶具通用外,还需把单向阀体换成双向阀体,该项成本为60元,我认为还没推销“合成液化气”,就要先使大家接受这一60元的阀体,故没有推广的可行性
四、没有经过消防部门鉴定,不好在我本地办厂
Ⅲ、第三个被我证明不行的是武汉火车站在柱子上的张贴合成液化气推广技术广告的单位
Ⅳ、第四个被我证明不行的是武汉渊远科贸发展公司
武汉市还有两家科技企业推广的其他产品有假冒或不满意的行为。
看来武汉市也是诈骗家的乐园。
(3)你们所开发的“合成液化气”是否经过当地权威部门(消防或全国承认的科研机构)鉴定?是那一个部门?
我是温州市洞头县人,我准备把厂办在自己的家乡,工商事物所的所长讲:“关于燃料生产,发营业执照时,需经过消防、环保部门同意才能发营业执照,前次有一厂(厂名记不清),跟消防也不十分关联,后来发生了爆炸,我工商局有两个人被公安局抓走了。”
我于当天打电话问消防队的陆队长,陆队长说:“关于新型燃料问题,现在研究出来很多,特别是武汉市,现在公安部发出文件,对新型燃料不作鉴定,既不支持也不反对,不鉴定不签证,也就是说我们不管。”
我就此事告诉工商事物所的所长,他说:“此事他们一定要管,如果他们不管,那谁来管,我们工商局又不懂消防,如果他们不管,我们工商局打死了也不敢发证。”
这种扯皮现象,是中国为什么比别人落后的原因。
后来我就上述事情向温州市消防队反映,最后我说:“如果你门消防部门不鉴定,那就是说我门不要科学技术发明,不要开发新产品,那么‘科教兴国’在你们消防部门这里就成了屁话,如果这样子的话,这件事就要闹到省和中央”。温州市消防队的林东勇作了解释,最后我们取得了一个意见是:只要专利出售方有当地权威部门的消防鉴定就行,到你们厂办起来后,再叫他们来看一下,是否按照原来的工艺流程,如果对了,经过我们审批一下就行了。
现在请问你们关于“合成液化气”的消防问题是否经过权威部门鉴定,是那一个部门,我再寻问温州市消防队,此部门的鉴定行不行,如行我才上去联系购买“合成液化气”的技术事项。
对洞头县的这种态度,本人也没有什么钱去开后门,准备写成文章直接上达中央政治局,题目是:“新型燃料不鉴定使科教成空叫”。
(4)应询问的几个问题
希望你们必须给予诚实回答,因为回答结果要负法律责任。
1、该项技术是自己发明的还是购买的,是集体发明的还是个人发明的,是什么人发明,有无申请专利,专利号是多少?
2、你门公司的性质如何?是私营,还是国营,还是集体?隶属什么部门管辖?武汉科技大学是私立的,还是国家办的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洪山实业公司与武汉科技大学的关系如何?是承包的,还是任命的?签约时,武汉科技大学为担保人如何?
3、在中央电视六台做广告的北京市吉力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敬请告诉我他们单位广告部的电话号码,北京114台说该单位的电话号码没有登记。
4、用你处的“合成液化气”,除灶具钢瓶通用外,使用时是否还要加什么设备或用具。
5、生产设备投资多少?按供应3000户,6000户,10000户计算。
6、实验室算起来可行,如用最好的原料;大规模生产时,原料质量不够或浓度差而变得不可行,会不会产生这种差异效果?
7、燃烧时与现在的液化气相比,温度如何?时间如何?
8、主要原料是否可以预告?你认为我处(温州市地区内有就行)原料价格如何?来源是否丰富?
9、消防级别如何?有无当地或省级权威部门鉴定。
10、有无环保部门鉴定?
11、综合成本价如何?洞头位于温州的东部,四面环海,运输不便,如本地没有原料,我们到温州市区的各县市运原料,如运输每吨费用为100元,其综合成本价如何?
12、你们当地有无生产,不需要告诉厂家,如有生产,在那一个区域内销售,群众对合成液化气的认识如何?这个区域内10户中有几户在用你处产品,销售价如何?能否告诉我让我去了解一下情况?
(5)合同签定中的几个问题
1、当今社会坑蒙拐骗到处都是,再加上法制不健全,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因为是我们钱给你方,所以今后出现你处技术失真等问题的重大纠纷时,处理的法院不选我家乡洞头,选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或鹿城区人民法院解决,合同签定时地址一栏写“温州市签”。
2、签定时你单位与我联系的联系人必须承担连带责任,需你处再找一个担保人。担保人是大学的老师或为官从政者,联系人和担保人经过我方调查后社会反映舆论好的才行。
3、由于对这项技术疑议确实很大,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或减少我方的经济损失,要求武汉科技大学必须告诉我你处产品在那一个区域内销售?如有生产,群众又反映良好的,说明签约之事就成功了一大半。武汉科技大学如做为担保人,能使我们更放心。合同签定,我们付钱后,应告诉我已有多少人购买了该项技术,他们的联系地址及电话,让我们去了解生产者的有关情况,如确实不行的话,这样子我们的损失就会更少。
4、关于购买“合成液化气”技术费用问题。最近我看中央电视台第二台大约下午6点左右,于5月24日至26日,北京有三家单位在做推销新型燃料和合成液化气的广告(他们的电话号码作了记录),说明今后推销该种产品的单位很多,这是我要求你们比原来对我允诺的出售价低一些的理由之一;本人原在洞头县委政策研究室工作,现已辞职,其办厂的经费全由弟弟支持,前次考察“合成液化气”时又浪费了很多钱,我弟弟非常埋怨,这是要求出售价再低的理由之二。洞头县是海岛县,四面环海,交通不便,办厂的成本大,而且还要买车买船,投资大,这是要求出售价再低的理由之三。低多少价由你方定,这是我选购那家技术产品的主要因素之一。
5、技术无失真,我办厂成功后对你方的奖励问题。判断我是否成功的标志:一是三年还在“办合成液化气”厂;二是规模在扩大。如符合此标志的,今后在6年内再向你处购买10万元的产品,如不购买的,分别赠送你单位、连带责任人、担保人各3000元。但前提条件是你处有向全国性销售产品,标志是每年平均在全国性媒介打广告10次以上。
⒍技术失真,追究你方责任问题。技术失真的标志是:一是合成液化气不能烧。二是烧的时间比液化气差半个小时以上的。三是烧的当中出问题。如停止。三是燃烧温度比液化气低200度的。四是温州地区内的原料购不到。五是原料成本价高,导致综合成本价高于25元的。如何核定你方技术失真,在我方通知你方后一星期内来人处理,如在半个月内解决以上问题的,不算技术失真。如确实是技术失真的,你方应如何赔款?如你方自动赔偿的,或在我方起诉后你方接到起诉通知书的三天内赔偿的,我方损失多少资金赔偿多少。如经过法庭判决的,应赔偿我方损失资金的三倍。举一实例说明,我在你处购买此项技术回来后,去温州各地询问无此原料或原料价格太贵的,或价格不贵但质量不行的,我方马上通知你方来人,需在一星期内赶到,你方人员赶到后,在半个月之内买不到的,如你方主动赔偿的,此时的赔偿金额应是我方实际经额损失,购买技木费加路费300元。如你方不主动赔偿我方的,我方起诉,你方就要赔偿技术费加路费之和的3倍。
7、签定合同前你方对我方的接待问题。我方到你处时,必须要给予简单的应付,如提供有关环保、消防、专利等各项资料。如果象四川资阳巨大集团公司那样,不倒一杯茶、不说一句客套话、不理不睬、不回答一个问题、不提供有关资料的、还没谈业务就要你考察费的;或发现与传真回答或来信回答不符合的,或有其他诈骗嫌疑的,要赔偿一万元,如不主动赔偿的,本人起诉法院的,要赔偿3万元,而且本人立即上报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8、购买技术后,我方如有疑难问题的,你方要给予及时的咨询,如我方确实有困难的,根据我方的要求你方要及时派人指导,差旅费由我方出。
9、你方的有关对外的详细公开资料与原先的合同及对我方要求的回答等资料要传真给我或来信给我,我方根据你方的提供的有关资料再拟定详细的合同书后寄给或传真给你方,你方同意后,我马上上去洽谈该项业务。
10、如是自己单位个人发明的,签合同前需向发明人了解一下情况。
(6)几点要求及希望
我的几点要求和希望是:
1、俗话说:“贷比三家”。我现在已了解到五家,而且从现在看起来牌子还可以,现我只跟你们两家联系,至于选择那家,那就要看你们提供那些服务和条件。你方不外乎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一是出售价;二是消防;三是技术的可行性;四是环保;五是担保人。六是合同签约。七是以诚相待。
2、希望你们一定要对此事严肃对待。如果万一因技术失真而造成的失败,不仅仅是资金损失,而且对我也造成严重的名誉损失和精神上的打击。尤其是资金损失,严重者将达到十几万元(购买技术费用、生产设备、工商手续费、厂房、汽车、原料、聘请人员费用、其他开支等)。
3、只要你们以诚相待。既使我不购买你方的技术,说不定在不久的将来,我也许会购买你方的其他产品。
4、由于对购买这项专利的阻力很大,如好多人搞合成液化气这方面都失败、当前社会坑蒙拐骗多、政府部门反映不好(温州市消防队的林东勇也说:“曾有人投资几百万(或250万)投资合成液化气失败”)等等,故我们提出来的一些严格要求也是理所当然的。
5、星期五我挂电话给武汉科技大学洪山实业公司找黄玲时,你们有一位女同志说:“消防方面没有鉴定”,你处的黄龙说:“消防方面有鉴定”。一个说有一个说没有,到底有没有?有的话,到底是那个权威部门鉴定?
需购买的人:余荣星。
电话:0577—8294342(温州市)0577—3482047(洞头老家)
手机:(0)13004738242传呼:0577—9820819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温州市飞鹏巷40—1号。邮编:325000
洞头家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县北岙镇十字巷30弄1号。邮编:325700
2、为什么说所有推广合成液化气技术项目的单位均有欺诈行为?
我总是不相信天下推广合成液化气技术项目的单位是天下乌鸦一片黑,但是经过我的从四川、武汉、北京等地的考察,我不得不接受这一现实。我认为所推广合成液化气技术所有推广合成液化气技术项目的单位均有欺诈行为的理由是:
(1)原料很难求购,而在报纸上说成是原料易购
除了长天巨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说自己的合成液化气不是以碳五作为主要原料配制而成外,其余公司都说自己的原料都是以碳五作为主要原料配制而成的,而碳五主要原料只有在炼油厂等单位才能购到,而全国也没有多少家炼油厂,所以说原料很难购到,但是推广合成液化气技术的单位都说自己的原料容易购到。
(2)不敢对技术的真实性进行担保(担保技术真实性与保证个人投资赢利是很两回事),且不说他们没有以一赔十的勇气,就连以一赔二的勇气也没有
对合成液化气的技术所应承担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所配的原料的价格和总成本多少;
二是燃烧的时间比起的现有的合成液化气的时间如何;
三是原料在本地范围是否能购买到。
他们对这些问题都不敢保证,我们常听一些人说,如果我是假的,我就以一赔十,我看他们以一赔二勇气都没有。
3、本册书第二部中对“如何具体认定推广合成液化气技术项目的单位是欺诈行为详细考察”(略)
(四)
为什么这些人如此热衷于合成液化气项目推广并且能够屡屡得手呢?
1、为什么这些单位如此热衷于推广合成液化气项目呢?
——这些环保合成的新技术,成本只不过22元,而骗取的技术费为8000元,如果全国各地有1000个人买他们的技术,请问这些人谋取的暴利有多少呢?
这些人之所以如此热衷于推广合成液化气项目,说一千道一万还是为了一个钱字,谋取财利是他们的目的。之所以能够谋取暴利是因为这几年大家发了财,人们的储蓄剩余资金多了,所以正是这一点才是他们真正谋利的主要原因。
2、为什么他们的骗术会屡屡得手
(1)把获取技术专利的合成液化气大做文章借题发挥,使人产生误觉,以为真是什么一条快速致富的门路,其实合成液化气获取专利技术,并不等于宣告它比使用液化气的比较效益好
这些推广合成液化气技术项目的单位或个人,总是在他们的获取的专利技术上,借题发挥,大肆鼓吹他们的技术是这么这么的先进,其实他们某个项目获取专利技术并等于该项目在现实上可行,既是可行,也并不等于就能赚钱。
(2)他们利用已经申请的合成液化气专利技术,申请了工商营业执照,办了推广技术的公司,从此可以去刊登广告,蛊惑人心守株待上当受骗者上门
由于刊登广告须凭工商营业执照,但是他们凭借各种关系弄来了证件,然后办起了合法的推广技术项目的公司。
(3)各大新闻媒体对广告把关不严,唯利是图,从而为诈骗分子鸣锣开道
——中央电视台就是一个很典型的单位,他们对各大新闻节目实行承包制,承包之后又搞二级承包,每个承包人唯利是图,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关不严,有钱赚就行
(4)社会法制的腐败性为诈骗分子推波助浪
——我在去北京的火车上与大家谈起合成液化气的事,我说:“如果北京的这些公司敢骗的话,今后就和他们打官司。”但是这么很多人都说:“官司没什么好打。”说明了人们对官司的腐败性问题早已是刻骨铭心
Ⅰ、社会法制的腐败性体现在那里
一、私自录音不算证据,从而使诈骗分子在群众电话询问时就可以信口开河乱骗人
由于私自录音不算证据,这就给诈编分子在群众电话询问时就可以信口开河乱骗人提供了条件。一般来说人们看了广告之后,总要亲自打电话询问一些情况,但是诈骗分子总是信口开河乱骗人,这主要是因为私自录音作为诈骗分子的证据不能受到法律保护,所以说私自录音不能算作证据这一条法律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二、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从而使外地人与他本地人打官司总是输多赢少
当前地方保护主义相当严重,因而诈骗分子利用这一点,便敢与受害者对簿公堂,而外地人与本地人打官司总是输多赢少。
三、没有对外地人起诉的官司有特殊的时间限制,久拖不决,使大家疲于应付
外地人不愿与本地人打官司中最关键的一点是起诉官司的受理时间很长,所以外地人打官司可谓是劳命伤财,现在案件久拖不决现象相当严重,因此我认为这是外地人不愿与本地人打官司的原因,打一次官司,恐怕出差旅费加起来也超过打官司的钱,而官司打赢后能不能执行不来钱也是很多的。
Ⅱ、诈骗分子如何利用法制腐败性为自己服务
一、收取技术购买费只有8000元到12000元,由于诉论经额太小,使顾客感觉打官司没啥意义,也使工商、公安机关、法院部门对此不感兴趣
我认为收取技术购买费只有8000元到12000元,由于诉论经额太小,这样子工商、公安机关、法院部门都对此不感兴趣。因此他们也懒于处理案件
二、收取技术购买费只有8000元到12000元,使们感觉到自己打官司的费用加起来可能超过技术购买费用,而且也不一定能执行得来,所以打官司是得不偿失
由于在中国打官司是久拖不决,使外地人为了打赢一个官司,来官司诉论地的出差费用加起来可能超过官司诉论经额,而且也不一定能执行得来,所以打官司是得不偿失。
三、诈编分子尽量在签定合同时为自己留条退路,使人感觉到这份合同完全是民事合同问题,而且使人们自己愿意签定合同,似乎使客户也怪不得推销技术单位
——其实我认为诈编分子一旦登广告就存在着欺诈行为,什么投资只有2万元,原料易购等等这些都是广告欺诈行为
诈编分子利用很多客户致富心切,法律知识不精通等特点,他们在与客户签定合司时就为自己留了一条退路,这份合司完全是民事问题,而不是刑事上的诈编问题。其实我认为诈编分子一旦登广告就存在着欺诈行为,什么投资只有2万元,原料易购等等这些都是广告欺诈行为。他们这是精心设计的一场有预谋的诈骗行为。
从技术上是否可行另外再说,光从原料易购就行不通,因为碳五原料只能从炼油厂购买,而炼油厂在中国又很少,要购买这个原料必须要配备一辆专用运油车才行,而这个投资算下来至少也得十几几万元。
合同问题看不出来,并不等于这些推销合成液化气技术的单位不是诈编行为,这是他们从开头到结尾都是一场精心设计的诈骗犯罪行为。
作者:余荣星,固定电话:0757——26135316,QQ号为382163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