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县级人大代表中官员不得超25%


    今年,新疆作出规定,县(市、区)人大代表中领导干部代表比例不超过25%,工人、农牧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人民等代表所占比例不低于75%。

   提高人代会基层代表比例,更加体现了执政为民的理念,改善了人大代表的主体结构,关注社会民生的趋向更加明显,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