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是我国社会管理最薄弱的环节


  今天人民网发文《中纪委:着力解决农村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问题》,文中说:“目前,绝大部分乡镇都建立了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民主决策制度、‘一事一议’制度,逐步建立起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辽宁、江苏、浙江、山东、湖南等省的一些地方,把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如述职述廉、公开承诺、廉政谈话等延伸到村一级。在建立和完善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制度方面,各地也不断出新招,求实效,强化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河北等地编制了《村务公开指导目录》。”

  但据我所知,这些制度多数还是流于形式,主要是为了应付上面检查,在村一级尤为突出,例如“任期责任审计制度”就存在审计部门与审计对象共谋之嫌,建议上级党委对以上做法的落实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目前农村管理,特别是村级管理是农村社会管理中最薄弱环节,尤其应引起重视,如果上级领导部门过高地估计这些做法的成效,会进一步掩盖农村的矛盾,这是很值得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