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译名十宗罪


  莫名其妙的电影译名屡见不鲜。记得初看ShawshankRedemption(直译为肖申克的救赎),所看港版译名为“刺激1995”,当时百思不得其解。后得知港译此名仅仅因为该电影在香港上映时是1995年。对于这样的译名,也唯有苦笑了。

  在具体操作上,对电影译名尺度的把握最主要体现在究竟采取直译还是意译上。直译的优点在于较忠实于原名,属于保守译法,但缺点是易致死板,比如大陆曾将基努•李维斯的成名之作Speed直译为“速度”,比起港译的“生死时速”不知逊色多少。

  而意译胜在弹性空间较大,给予译者充分的发挥空间。意译最经典的译名大概非Lolita莫属了,其中文译名“一树梨花压海棠”原来有典故可寻,取自苏轼为好友张先80岁时娶18岁少女为妻一事所作的诗,原诗为“十八新娘八十郎,苍苍白发对红妆,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而“洛丽塔”中“讲述的恰是14岁少女与其养父之间的一段不伦之恋,取此译名可谓与剧情契合得天衣无缝。然而,意译的成本毕竟较高,要在两国文化中寻到一个契合点实属不易,往往落得吃力不讨好的下场。即便是“一树梨花压海棠”这样雅致的译名,恐怕也有“曲高和寡”的危险吧。

  还有些译名则索性跳出直译与意译另辟奚径,倒也别致。如将惊悚片Shining取其音近,译为“闪灵”,又恰符合片中灵异的气氛,是为经典。类似的例子还有将Boogienight直接音译为“不羁夜”,译得奇巧。

  然而,对很多译名的优劣高下的判断都是因人而异的。这种评判的不一致性,本身也许正是电影译名的独特魅力所在吧。

  说十宗罪也许过头了,电影艺术哪用这么严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