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应以培养服务意识为终极目标


深圳事业单位改革的5项方案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今后深圳的事业单位将告别财政“按人头拨款”,实行“以事定费”。对此,有人士指出,事业单位改革须以公共服务是否增加论成败。笔者的观点虽然赞同改革必须增加公共服务,但却不太赞同用成败论来定性改革是否增加公共服务。

首先,改革本身存在成功与失败。这倒并不是说改革的初衷是否对路,而是历史遗留问题给改革带来很大阻力——这些阻力甚至足以破坏改革。回首过去,我们能够发现历史上有几次重要的改革,改革的目的可以说是非常好的,具备成功的要素,然而,却因为改革触动了一些权贵的利益而最终告败。深圳“养事不养人”的改革是否会触动某些权贵的利益而出来干预此次改革呢?

其次,以为一次改革就能增加公共服务,这种迫切心理,显然是可以理解的,但却不是理性的。如果说一次改革就能增加公共服务,那早就该对事业单位进行改革了,何必等到现在——人浮于事、效率低下严重的现如今?。

改革的目的应该是为了培养事业单位所有员工,即公务员的公共服务意识(或者说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即便是此次改革失败了。

笔者不想说西方国家公务员的公共服务意识就一定很强,但是,我们能够看到一个普通交警可以(也敢)给总统开罚单,这就很能说明,西方国家公务员的尽职尽责精神,可以看到西方国家公务员在自己岗位上的公共服务意识是多么地强——到了不惧怕任何权贵的程度。

远的不多说,近的说说香港。闾丘露薇给我们举了个香港公务员——新闻官员的例子,香港的新闻官员公共服务意识是及其强的,“新闻官员和记者一样辛苦:要乘坐民航追随领导人的专机;要等代表团做出最后安排之后,再和记者开会确定采访人员名单;要确保记者准时进场,记错时间会被投诉……”。一个新闻官员没有一点官架子,而是处处给与自己打交道的人服务,甚至可能被人投诉——他们还要被内地人感叹为手下。

再回过头来看看大陆的公务员——他们的思想观念是什么样的。从我们近几年的公务员考试发展趋势大概就能知道个一二,越来越多的人拥挤到“公务员考试”这根独木桥上,而他们之所以要去参加公务员考试,不是他们要去为纳税人服务,而是认为考上了公务员,收入稳定了,生活有了保障了,即便不工作也能拿到工资了——这是一种典型的“以权谋私”观念!

“养事不养人”的改革,如果不是为了改变人们对待纳税人的态度,而是继续持有在什么位置就该享受什么待遇的观念,那“养事不养人”的改革本身就已经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