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的破坏力


                   精英的破坏力

 

毋庸置疑,黑客在电脑技术上都是当之无愧的精英人物,但是黑客们的行为又是很难与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一些基本的秩序相容。黑客行为构成了对网络信息、网络资源乃至网络安全的巨大威胁,扰乱了网络社会的基本秩序,给他人、社会造成了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失,必须加强引导并采取有效控制方式,以规范他们的行为。下面便具体阐述黑客给互联网带来的影响。

1.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浪费。就全世界范围而言,互联网络正以飞快的速度发展,整个世界正被联为一体,网络正成为“最激动人心的生意场”。因此,对于网络的攻击所产生的影响就非同小可。特别是一些黑客为自身利欲所驱使,盗窃他人网上的加密数据和信息,并依此对他人进行敲诈勒索,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非法占用他人网络资源,破坏电脑网络的正常运行等,造成巨大经济损失。黑客的入侵在计算机网络最发达的美国尤为严重。到目前为止,美国几乎所有接入互联网的要害部门、机密部门(如美国司法部、中央情报局、五角大楼甚至核基地)和大公司等,都曾经遭受过黑客的攻击或入侵。2000年“黑色二月”的黑客行为就造成了12亿美元的经济损失。

迄今为止,在防范黑客入侵、保护网络安全上的投入,已经远远大于黑客之犯罪行为所实际造成的损失。为了防止、打击黑客的非法入侵和破坏,各个网络组织、用户以及司法机关常常必须花费巨额资金,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这就造成了社会财富的大量浪费。但对于那些要害部门、机密单位来说,舍此又能有什么其他办法呢?

2.严重威胁网络安全。黑客们在网络上四处游荡,无孔不入,特别是他们对一切加密信息及其系统的极大兴趣,对网络上的信息安全以及他人隐私安全等构成巨大威胁。

黑客认为,进入计算机的权利应当是不受限制的,而且它可以揭示只有入侵者才能揭示出来的安全缺陷;另外入侵者可能仅仅是利用了一下闲置的资源,所以不会给受害者带来真正的损失。可是,如同现实社会一样,网络社会也会有受保护的私人空间。

一般认为即使没有任何直接的损害,入侵本身就是错误的。当进行入侵时,入侵者便违反了对财产权的尊重,而尊重财产权是重要的道德和社会价值观。计算机系统无疑是一种财产,当某人进入到一个未经授权的操作系统时,就是在侵害他人。当然,在网络中,很难区分公共的和私人的空间,因为信息空间是一个很复杂的网络环境,但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这个区分就应被忽视。而且,未授权便使用计算机系统浪费了宝贵的CPU资源,这就等于一种盗窃。

黑客的无孔不入,造成了网络经营管理部门和用户巨大的心理负担,这种对心理上造成的伤害以及由此所产生的负面效应,恐怕不是可以简单地用金钱能够计算的。新近的调查显示,许多国内公司不敢全面上网,最主要的原因是出于安全性的考虑。

3.严重挑战知识产权制度。“黑客伦理”认为,一切信息应是免费共享的。他们认为拷贝保护体制应该被打破,他们甚至设想,如果企业家能够获得任何必要的资料,从而得以提供人们需要或想要的新产品或服务,那么这个世界将变得更美好。还有一些黑客以“盗火的普罗米修斯”自居。可是,如果在网络时代真的实施高科技资源无偿共享,那就是信息分配的平均主义,是违背市场价值规律的,长此以往,它必将对曾经带来神奇创造力的知识产权制度以毁灭性打击,对人类的长远发展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因为高科技需要高投入,创造性成果的获得所付出的劳动巨大,它的价值要通过成果的市场化来实现。如果对有关信息资源实行平等共享,知识、信息作为投资者的主要资本,其相对优势将不复存在。这时,高技术成果自身的价值将无法得到实现,维持再生产的高投入也失去了来源。事实上,在网络上可共享的信息有三种:一是已经老化的、过时的知识;二是无法直接物化的知识;三是价值形式已经物化的知识。

4.导致现行道德规范的紊乱。199628,美国黑客在互联网上发表一份《电脑空间独立宣言》上宣称,“我们没有选举政府,也不存在一个政府”。“我们正在建立的这个全球性社会空间,完全独立于可能强加到我们头上的任何强权。他们既无法用任何道德规范来约束我们,也不存在其他令我们感到恐惧的力量。”“在这个独立的电脑空间中,任何人在任何地点,可以自由地表达其观点,无论这种观点是多么的离奇,都不必担心受到压制而被迫保持沉默或一致。”希望建立一个没有权威,没有既定道德规范的社会,一个可以平等地共享信息的“公平社会”。

在网络社会每一个人都有表达和交流思想的权利,个人的价值得到尊重,这利于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和创造力的发挥,。但是,这不意味着“任何道德规范已不再起作用”。任何自由都是受到限制的自由,网络社会的自由仍然需要受一定的道德规范的约束。上述“黑客伦理”也是一种道德规范,但它会导致道德规范的紊乱:把分权化的网络结构置于比其他组织模式更为优越的地位,使技术或者确切地说是掌握新技术的精英阶层来最后统治没有政治文化疆界的网络社会,那么当这些精英人物也因技术的无限扩展而把网络社会对现实世界的控制权推向极端,人类是否又将落入另一种等级社会的极权统治中?这样是否比目前的境遇更糟?到时谁来监督网络社会的权利?

 

作者:张浩 商业频道编辑: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