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是不是该轮到县委书记道歉了


  这一次是不是该轮到县委书记道歉了

  文/朱有祥

  在“校长追县长签字事件”中由于县长的上级领导榆林市委书记周一波亲自调查“追县长签字被拘”一事并作出重要指示后,终于尘埃落定,除了县长崔博道歉外,便是让绥德县委、县政府立即组织安排为期一周的思想作风整顿活动。还有就是让县长崔博在“干部们被分为‘部门和单位’及‘乡镇政府’两组参与民主生活讨论会上作了深刻检查。”

  至于调查和追究这起事件的真相及当事人责任,那是以后的事了,总之这件事总算是在榆林市委书记周一波直接指导下摆平了.

  然而就在此事发生没几天,据《中国青年报》1月7日报道,因为一篇报道涉及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对采写报道的《法制日报》记者朱文娜进行立案调查。1月4日,西丰县公安局多名干警赶到法制日报社对该记者进行拘传,未果。

  从媒体报道来看,事件的主角也和上次一样,所不同的是县长换成县委书记,事情起因一下子演变成“诽谤”罪的起因了.事情过程也和上次一样不是很复杂,而最让人”佩服”的就是当地的公安机关和上次一样在县委书记的一声令下其办事效率高得令人惊叹.这次居然出动公安机关到北京抓人,可想而知的确不嫌费事。

  不过,我们从事情整个过程不难看出,这其实又是一起类似“校长追县长签字事件”,“拿权当法使”和不依法行政的典型事件,实为令人忧虑和无奈?!

  我们发现在这两起事件中都是暴露出一个县官专权的体制根源、县级政府国家权力机器的脆弱等问题,尤其需要反思的是,我们的体制究竟怎样来应付这样的闹剧?

  面最让担心的无疑就是,会不会也像“校长追县长签字事件”中市委书记出面,让县官道个歉,然后再调查算是摆平此事呢?

  如今的处理模式是不是也算复制性?只要遇到此事后又会马上从上面来个大领导一出马,又会道歉了事,一切问题通通解决,让人难免有点忧虑:这会不会又算得上人治呢?会不会是用更大的“官本位”来纠正一个不太大的“官本位”?我们的法律上哪去了?依法行政难道仅仅是挂在嘴头上的口号?

  虽然此事还没有结束,但愿让人担心的结局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