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经济情况反映


党的十六大报告有12处提到非公有制经济。报告进一步丰富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进一步深化了人们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彻底排除了人们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种种疑虑。当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仍存在不如人意的问题,需要解决。

  一、制约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突出问题

  从全国看,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呈上升趋势,但区域发展极不平衡。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截止去年底全国私营企业总数为243.5万户。已超过15万户的有江苏(28.6万)、广东(25.9万)、浙江(24.7万)、上海(22.5万)、山东(17.6万)和北京(15万)。这6省市私营企业数占全国比重为55.2%。6省市2002年GDP占全国比重为42.7%。在6省市中非公有制经济所创造的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都是1/3强,浙江由于民间投资活跃其比重已达90%以上。也就是说,沿海发达地区的非公有制经济已成“半壁江山”。而在西部地区省份非公有制经济比重很小,发展的非常不充分,发展速率远远低于上述地区。一些同志认为这种不平衡有许多原因,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这么多年来,尽管宪法已赋予非公有制经济合法地位,中共十五大报告也将其明确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中央、国务院至今未召开过任何形式的专题会议进行过研究部署,与中央精神相一致的配套政策微乎其微(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都尝试过出台类似文件,各部门会签难度很大,至今未果)。因此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体制性障碍是“条条管理”的政府各有关部门,部门利益高于国家利益,部门行政性垄断比较严重。座谈中,一些同志认为十六大报告这么好,就是担心将十六大精神落实为政策的“时间差”太长。有的说,这么好的报告,与之相配套的政策可别到了十七大才出台。那么地方政府为什么落实十六大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精神,如此之快,“时间差”只有两、三个月呢?大家认为,因为发展国有经济的政策大权在中央,地方自主权很小;而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主要增长点,地方制定非公有制经济政策的自主权较大。

  调查表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是:

  (一)认识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观念未发生根本性转变。现在对国有经济比较重视,对外资经济比较重视,对个体、私营经济比较不重视的现象很多;对个体、私营经济表面重视,实际不重视。口头重视,心里不重视。会上重视,会下不重视的现象很多;对国有经济吃的偏饭很多,对外资经济给的优惠很多,而个体、私营经济受到的歧视、排挤的现象却很多。

  (二)私人财产法律保护不充分,民间投资者信心不足,民间资金国外转移现象频繁。虽然宪法、刑法、民法通则等法律对私人财产也实行依法保护,但其法律地位与国有财产、集体财产等公有财产的法律地位有明显差异。司法保护的力度也有明显差异。行政执法的力度差异更大。

  (三)对个体户、私营企业的行业准入、使用生产要素仍存在歧视。虽然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文件要求要一视同仁。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外资企业相比,并没有做到一视同仁。存在严重的“中梗阻”现象。

  (四)融资问题成为多年困扰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瓶颈,无人“解扣”。民营企业怨声载道,国有银行高喊冤枉,政府部门千方百计想招。原因很简单——根子在国家投融资体制没有进行根本性改革。

  (五)基层行政执法单位执法素质差、执法混乱,挫伤了广大纳税人的积极性,也伤害了广大群众对党和国家的感情;对个体户、私营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不合理收费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性遏止,个体户、私营企业尤甚。一些执法部门的基层站所,如工商管理、城管、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环保、税务等等执法部门有名目繁多的收费或花样很多摊派,不断翻新。什么换证费、检查费、报刊费、管理费、伸缩性很大的罚款以及各种“为难”行为等等,企业难以正常经营。有个民营企业集团每年应付各种赞助和摊派的费用就达200万元。究其原因,都是“上缴分成”机制惹的祸,调动了基层执法单位的积极性。工商企业及职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积极性正在受到严重挫伤,因为收缴比例和返还程序存在极不合理性,特别是雇用的农民工,难于得到实惠,企业又增加了负担,民营企业要求合理解决的呼声很高(三险费用已占企业工资总额的50%以上)。

  (六)非公有制企业缺乏统一归口的宏观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对非公有制企业存在多头管理,宏观管理体制不顺,统计口径不一,非公有制经济家底谁也说不清。个体、私营归工商局管理,乡镇企业归农业部管,中小企业归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管;全国大大小小的协会成千上万,多头的行业管理,让企业应接不暇。各个部门各有各的数字,互相重叠,相互矛盾。政出多门,互相扯皮。仅举最新的一例,社会力量办学有了民办教育法,中外合资办学有了国务院条例,当某一民营企业取得教育部许可证,到民政部门申请非企业法人登记时,民政部门的回答是没有接到上级通知,何时能办不得而知。

  (七)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党团工会等组织的隶属关系五花八门,亟需理顺。

  (八)对非公有制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政府部门往往不采取针对性措施,而是采取“一刀切”政策(采取简单粗暴、最原始和省事的行政手段,如:“五小企业的关闭”、网吧的“整顿”、扫黄打非的“一扫光”等行为。许多民营企业开业时,经过政府批准,投入了人力物力,有的经营行为并未越轨),不尊重市场经济规律,未发挥行业自律手段。

  (九)非公有制经济的概念、范畴说法不一,不统一。诸如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民有经济、私营经济等,各自涵盖的范围不一样。

  当前,非公有制企业呼吁较多的是要求“政治平等、政策公平、法律保障和放手发展”。

  二、建议

  我们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已经非常到位和完整了,接下来是怎么落实的问题,是法律之间、法律与政策之间和政策与政策之间的配套问题。

  (一)把认识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领导(主要是指导、推动和制定政策)。建议召开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理顺宏观管理体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二)把调动非公有制经济的积极性作为指导经济发展的重要策略。根据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国有企业改革的情况,面对成千上万百姓就业的压力,提出一个处理公有经济与非公有经济两者关系的指导原则,即“调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公有制经济;调动非公有制经济,解决就业;调动农村非公有制经济,解决‘三农’;调动民间投资,发展小康;调动13亿人民,实现财富增长。”非公有制经济有了活力,中小企业有了活力,国有企业会更好,就业压力才会减轻,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才会较快得到解决,小康社会目标才会落到实处,西部才会更有希望,国家可持续发展才会尽快实现,社会财富的源泉才会充分涌流,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才会很快实现。一句话,非公有制经济活了,国有企业就活了,整个经济满盘皆活。

  (三)抓紧完善私人财产法律制度,尽快消除人们对合法财产安全的疑虑。抓紧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配套。高法、高检进行非公有制企业司法大检查,完善司法解释。政府有关部门牵头进行非公有制企业行政执法大检查,对非公有制企业减负,解决基层执法单位的执法混乱问题。

  (三)进行工商社团整顿。研究商会和行业协会的合理布局和分工,解决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精简后,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形成的行业管理真空问题,尽快实现行业自律。

  (四)有步骤进行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从根本上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五)摸清非公有制经济家底。它对巩固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非常重要。具体措施:一是进行非公有制经济普查工作;二是依法列入统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