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势活动正在进行中,继上周广电总局在央视大谈现在的网络视频是多么地“很黄很暴力”以后,7号晚的焦点访谈再次讨伐新型“网络黄毒”。看来群众们都在盼望着那《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来解救受苦受难的中国网民。
是否需要监管?媒体负有社会责任,任何内容都是需要监管的,这一点无需去否认,但由出现了少数很黄很暴力的内容,就认定互联网视频需要“国资控股”,这其中的逻辑,实在难以领会。这仿佛在说就是因为市场上出现了几个奸商,所以大家就应该重回计划经济。
《人民日报》说,中国网民更愿意“发言”。我们欣喜于互联网带给我们的许多新变化,我们不寄望一个新媒体解决所有旧媒体的问题,但能否至少不要用旧媒体的思维来监管新媒体。
如何监管?连广电总局自己的官员也说,对互联网的监管要三者并重,依法加强监管,行业要自律,同时要提高社会的公共监督。但显然,从视频网站需要国资控股的规定中,我们看不到任何三者并重的痕迹,看到的只是太多的一厢情愿。
广电总局的官员说:现在有很多“基础性的管理工作”需要政府去做,的确是有很多要做。但这基础性的工作,不是让这互联网视频化的趋势完全未国有控股们所独享,而是如何面向互联网的发展新趋势建立一个高效、合理而公正的监管环境。
既然有关部门如此相信“国有控股们”的神奇力量,就更应该创造一个秩序合理的市场环境,让“国有控股们”与那些已经在夹缝中成长起来的“不规范小网站”们来一场平等的竞争?
1月3日开始,CCTV.com就《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给视频网站所带来的影响展开网友投票。这个国有的,中国最大的电视台所属的新媒体平台,在截至1月7日零点的4天时间里,仅吸引到了287人投票,当然其中78.40%的网友认为是限制作用,是他们本身希望投票的人越少越好,还是CCTV太没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