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4日,上海市发布《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称,上海市房地、发展改革、公安等部门,将研究制订以居住证制度为核心的来沪人员购房政策,合理引导跨地区购房。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有关人士昨天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该方案尚在研究,还没有具体实施办法,也没有时间表。
上海市政府部门以居住证制度为核心的来沪人员购房政策,必然会引起众多房地产商的不满,同时也会遭到自由市场经济学派的反对。他们必然会认为政府不应该行政干预市场的自由运行。
但我认为这种行政干预在短期内可暂时采用。房地产市场的供给面根本就不是自由市场经济,而是土地垄断在政府手中。但为了粮食安全,土地也不会自由供给,有国务院的“红线”限制。
在房地产供给面完全垄断,而需求面完全市场化的情况下,房地产投机行为越演越烈。中国现状决定了在房地产市场不可能产生完全自由的竞争市场。
既然不具备良性的市场环境,政府的行政干预就有必要。如果上海真能实施凭居住证买房,那么上海楼市的投机活动将大量减少,有利于房价下调。
但上海市政府要实施的政策,难免给人以口实,歧视论可能横空出世,以至于使这项新政策夭折。更大的问题可能是房地产商等相关利益集团的阻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