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农民乱占耕地建房理应成为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要措施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2月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依法严格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工作。会议指出,我国耕地资源紧缺,土地供需矛盾突出,但土地利用方式粗放的现象相当普遍,节约用地的潜力很大。守住18亿亩耕地的红线,解决发展用地和保护耕地的矛盾,不仅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还要切实解决用地浪费问题,大力促进节约用地和集约用地,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会议决定第四条“强化农村土地管理,搞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加强农民住宅建设管理,农民住宅建设用地应首先安排利用空闲地、闲置宅基地,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我非常赞同。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相对不足,以不到世界10%的耕地,承载着世界22%的人口。人多地少的矛盾突出,人均仅有1.39亩,还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40%。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耕地资源越来越少。为确保有限的耕地,以确保我国的粮食安全和国家安全,党中央国务院近些年来制定了不少守住耕地的“红线”,查处了不少土地违法案件。可即使这样,“红线”还是频频“失守”。是中央的政策不对?不是。是中央措施不力?也不是。关键是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领导们的注意力都紧紧盯住地方政府,而忽视了导致耕地减少的另一方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自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广大农民得到了彻底的解放。前几年第二轮承包责任制确定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至30年,尤其是取消农业税和国家对种粮实施直补和农资补贴等一系列支农惠农措施以后,农民的负担越来越轻了。

随着大批农民洗脚上田,非农工资性收入逐年增加。再加上国家扶持新农村建设措施的实施,不少农民回到农村建房。因此引发的各种问题也随之而来了,国家鼓励利用荒山、荒坡和拆旧建新,各种法律法规规定农村建房一户一宅基地、乡镇政府对辖区耕地保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过去农民建房要到乡镇政府审批,可如今不用审批了,不少农民就在自家承包的耕地上建房(有的与邻居换地建房),有的农民即使在城镇规划区也不“尿”你政府。乡镇政府没有权力去查处,只有一遍又一遍地去做工作,没有办法就发一张责令停建通知书。可农民照样当你透明的。你要是有半点差错,他就去告你,或者去上访。届时,上级就会怪罪下来。这样一来,乡镇政府就反倒变成了“弱势群体”(不仅仅这样,林业、计划生育等工作也是这样)了!难怪现在在乡镇领导中都流传这样的顺口溜:“芝麻大的官,绿豆大的权(实际上是没有权),天大的责任,工资才千把块钱。”

近些年来我们在严把耕地保护关的工作中,只是片面地把目光盯着各级政府,而忽视了农民乱占耕地建房的问题。这是很不正常的,如果管理体制(执法体制)不理顺,再定多少条“红线”,都是无济于事的。政府违法用地可以处罚政府及其官员,可是农民乱占耕地建房,乡镇政府无权查处,县级国土管理部门也只能发停建通知书,等到调查取证、发完通知书并且到期、再申请法院执行等手续完成,农民的房子早起好了,你再由法院强制拆除,这岂不是既增加了各级政府负担,又让农民的损失更大(农民能不与政府“对抗”?也难怪中国的行政成本这么高!)?况且,这种情况在广大农村是司空见惯。基层政府有能力却没有权力,县级国土管理部门有权力却无暇顾及。

靠做群众的思想工作能够解决问题?我建议有关的领导以基层普通干部的身份去试试,尝尝做基层干部的苦、辣、酸、甜。反正这两年多来的基层工作经验告诉我们,行不通。我们农民兄弟的素质还远远没有达到国土资源部领导的水平。记得有句话叫做“站着说话不腰疼。”有关领导不要整天高高在上,认为只有他们是忧国忧民,基层干部都是一无是处,都是鱼肉百姓的。关键是我们出台政策时,有没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认真倾听基层干部的意见和声音,出台的政策是不是符合中国实际(说实话,那些“海归”们提出的相当多东西是不符合中国国情的,都是“盗版”照搬人家的)、是否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用铁的手段加强农民住宅建设管理,应成为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要举措。关键是要有强有力的措施和铁的手段,要有操作性强的方案。否则,嘿嘿,我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