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业税的取消,中国农村目前面临的挑战主要集中在两个领域﹕一是如何提高农村的公共服务水平,从而提高农民的整体生活质量;二是如何进行乡镇地方政府的管理体制改革,实现从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的转变,逐步建立起一个对人民负责的基层政府。事实上,这两个问题是密切相关的。提高农村的公共服务水平,从而提高农民的整体生活质量,是中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而进行乡镇地方政府的管理体制改革则是保证中国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的有力措施。
但是,目前中国农村在公共服务上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第一,财政资源缺乏。许多村级组织在提供农村公共服务资源方面,除了依靠「一事一议」、上级的转移支付和少量的企业和个人捐款外,再无任何资金来源。这就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中部省份大多数农村公共服务资源匮乏的现实。
第二,组织资源缺乏。由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其所带来的农村组织资源的缺乏在农村公共服务领域就凸显了出来。目前农村公共服务的组织载体主要是乡镇党政和村级组织,这种组织载体对当前农村公共服务的多种资源汲取和公共服务实施中的公众参与、管理和监督,都有自身的缺陷。
第三,当农村公共服务的所有矛盾都集中于县乡级地方政府时,地方治理的问题就凸显了出来,这里不仅有管理体制的问题,也有监督体制的问题。就管理体制来说,要实现从权力政府向责任型和服务型政府转变,而且要从根本上解决权力的授予方式问题。就监督体制来说,要解决民众的参与、管理问题,做到行政的公开、公正和透明,从而保证对转移支付资金有效使用的监督。
第四,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力度较低,国家投入太少。
为此,笔者建议﹕
第一,建立公开、透明、高效、廉洁、负责任的地方政府。有选择地进行了一场乡镇管理体制的改革试验。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机构精减。二是乡镇党委和行政领导一律由「公推公选」产生,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干部、村组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组成不同的选举团,对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进行「公推公选」。三是将乡镇的「七所八站」全部转化为农村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进行农经、农技的有偿服务。此项改革试验由可能触及了中国政治和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改变了地方干部的权力授予方向,在现有体制下实现了民众的多方面政治参与和对地方政府行政的监督,所产生的震动将是巨大的。这项改革试验如能进行,预示着中国乡镇级地方政府将可以沿着一条实现地方自治的道路前进。
第二,改革对基础教育的管理方式,建立独立于地方政府的参与式管理机构。目前中国的教育管理机构是设置在地方政府内,它实际上是过去计划经济年代政府大包大揽的一种产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建立,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在整个社会体系中的作用愈来愈重要。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将基础教育从地方政府单独划出,成立专门的机构来进行管理的经验值得我们注意。对基础教育部门单独进行管理的方法在美国被称为「特区」。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一是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基础教育资金的及时到位,防止被地方政府或者其它部门挤占挪用。因为,作为特区的基础教育在税收分成上有一定的比率,可以直接将资金划入学校教育管理部门。上级对基础教育的转移支付也可以直接面对教育管理机构,而不必经过地方政府部门之手。二是便于对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建立起公民参与式的管理机构。教育机构设在地方政府内,要改革就会牵一发而动全身。而单独的教育管理特区则可以放手进行管理体制的改革试验,影响面相对较小。基础教育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领域,也是各级政府向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主要内容,民众的关切度高,政府的资金投入集中、量大,例如,目前县以下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近一半要用在基础教育上,在这样的领域进行管理体制的创新和改革,将会吸引更多的民众主动参与,一旦试验成功,也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三,大力培育农村民间组织和中介组织,让它们在农村公共服务领域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在农村公共服务事业上,但凡可以让农民自我组织、管理、监督的项目,放手让农民去做。乡村的公共服务事业,大都与当地居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有的就是农民集资兴建的,所以,农民有参与管理和监督的动力和积极性。实践证明,凡是有农民积极参与的公共服务事业,一般在财务上管理比较好,透明度也高,监督力度也强,农民的满意程度也高,大都可以做到可持续发展。今后凡是可以交给农民自己去管理和监督的公共服务事业,政府一定要从直接操作和管理的领域退出来,在一边起协调的作用。对农村中的中介组织和民间组织也是如此。农村的中介组织一部分是从政府序列中退出来的,地方政府可以扶上马送一程,但决不可以搞垄断。在这方面,粮食企业前几年从吃大锅饭转变为走进竞争性市场,政府从补贴粮站转变为补贴种粮农民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
第四,继续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力度,加大农村转移支付的力度,促进农村公共服务事业的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作为弱势产业,农民作为弱势群体是需要全社会帮助的。农村的公共服务事业如果没有国家财力和城市的有力支持,在任何国家都是难以为继的。过去,我们的发展战略是从农村抽取资源来加快工业化的进程,实行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现在,我们的经济发展已经进入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发展阶段。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一是思想观念的转变。农业在计划经济年代是基本上进不了政府预算的盘子的,那时向农业的有限投入也被成为「支农资金」,好像是支持自家人之外的其它人。今天,「三农」问题已经成了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短板」,向「三农」实行财政倾斜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所以,在政府部门消除对农业投入的歧视,实现思想观念的彻底转变十分必要。二是给农民以国民待遇。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恶果是农民,尤其是进城务工的农民,成为了中国的「二等公民」。他们在就业、劳动保障、医疗、上学、购房、社会保险等方面,几乎成了中国主流社会的弃儿。这不仅是不公平的,而且会对中国的城市化发展产生负面影响。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统筹全面地逐步解决。但是,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快一些,解决得面更宽一些,在中国发达地区是可以做到的。在全社会逐步树立统一的国民待遇观念,即使在物质上的一些方面暂时还达不到,但是这种观念的确立,将对我国建立在统一市场经济基础上的人的平等观念起到积极的作用,它必将深刻影响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和国家的现代化建设。
(此文为作者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第2958号提案)
但是,目前中国农村在公共服务上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第一,财政资源缺乏。许多村级组织在提供农村公共服务资源方面,除了依靠「一事一议」、上级的转移支付和少量的企业和个人捐款外,再无任何资金来源。这就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中部省份大多数农村公共服务资源匮乏的现实。
第二,组织资源缺乏。由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其所带来的农村组织资源的缺乏在农村公共服务领域就凸显了出来。目前农村公共服务的组织载体主要是乡镇党政和村级组织,这种组织载体对当前农村公共服务的多种资源汲取和公共服务实施中的公众参与、管理和监督,都有自身的缺陷。
第三,当农村公共服务的所有矛盾都集中于县乡级地方政府时,地方治理的问题就凸显了出来,这里不仅有管理体制的问题,也有监督体制的问题。就管理体制来说,要实现从权力政府向责任型和服务型政府转变,而且要从根本上解决权力的授予方式问题。就监督体制来说,要解决民众的参与、管理问题,做到行政的公开、公正和透明,从而保证对转移支付资金有效使用的监督。
第四,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力度较低,国家投入太少。
为此,笔者建议﹕
第一,建立公开、透明、高效、廉洁、负责任的地方政府。有选择地进行了一场乡镇管理体制的改革试验。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机构精减。二是乡镇党委和行政领导一律由「公推公选」产生,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干部、村组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组成不同的选举团,对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进行「公推公选」。三是将乡镇的「七所八站」全部转化为农村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进行农经、农技的有偿服务。此项改革试验由可能触及了中国政治和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改变了地方干部的权力授予方向,在现有体制下实现了民众的多方面政治参与和对地方政府行政的监督,所产生的震动将是巨大的。这项改革试验如能进行,预示着中国乡镇级地方政府将可以沿着一条实现地方自治的道路前进。
第二,改革对基础教育的管理方式,建立独立于地方政府的参与式管理机构。目前中国的教育管理机构是设置在地方政府内,它实际上是过去计划经济年代政府大包大揽的一种产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建立,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在整个社会体系中的作用愈来愈重要。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将基础教育从地方政府单独划出,成立专门的机构来进行管理的经验值得我们注意。对基础教育部门单独进行管理的方法在美国被称为「特区」。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一是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基础教育资金的及时到位,防止被地方政府或者其它部门挤占挪用。因为,作为特区的基础教育在税收分成上有一定的比率,可以直接将资金划入学校教育管理部门。上级对基础教育的转移支付也可以直接面对教育管理机构,而不必经过地方政府部门之手。二是便于对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建立起公民参与式的管理机构。教育机构设在地方政府内,要改革就会牵一发而动全身。而单独的教育管理特区则可以放手进行管理体制的改革试验,影响面相对较小。基础教育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领域,也是各级政府向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主要内容,民众的关切度高,政府的资金投入集中、量大,例如,目前县以下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近一半要用在基础教育上,在这样的领域进行管理体制的创新和改革,将会吸引更多的民众主动参与,一旦试验成功,也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三,大力培育农村民间组织和中介组织,让它们在农村公共服务领域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在农村公共服务事业上,但凡可以让农民自我组织、管理、监督的项目,放手让农民去做。乡村的公共服务事业,大都与当地居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有的就是农民集资兴建的,所以,农民有参与管理和监督的动力和积极性。实践证明,凡是有农民积极参与的公共服务事业,一般在财务上管理比较好,透明度也高,监督力度也强,农民的满意程度也高,大都可以做到可持续发展。今后凡是可以交给农民自己去管理和监督的公共服务事业,政府一定要从直接操作和管理的领域退出来,在一边起协调的作用。对农村中的中介组织和民间组织也是如此。农村的中介组织一部分是从政府序列中退出来的,地方政府可以扶上马送一程,但决不可以搞垄断。在这方面,粮食企业前几年从吃大锅饭转变为走进竞争性市场,政府从补贴粮站转变为补贴种粮农民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
第四,继续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力度,加大农村转移支付的力度,促进农村公共服务事业的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作为弱势产业,农民作为弱势群体是需要全社会帮助的。农村的公共服务事业如果没有国家财力和城市的有力支持,在任何国家都是难以为继的。过去,我们的发展战略是从农村抽取资源来加快工业化的进程,实行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现在,我们的经济发展已经进入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发展阶段。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一是思想观念的转变。农业在计划经济年代是基本上进不了政府预算的盘子的,那时向农业的有限投入也被成为「支农资金」,好像是支持自家人之外的其它人。今天,「三农」问题已经成了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短板」,向「三农」实行财政倾斜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所以,在政府部门消除对农业投入的歧视,实现思想观念的彻底转变十分必要。二是给农民以国民待遇。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恶果是农民,尤其是进城务工的农民,成为了中国的「二等公民」。他们在就业、劳动保障、医疗、上学、购房、社会保险等方面,几乎成了中国主流社会的弃儿。这不仅是不公平的,而且会对中国的城市化发展产生负面影响。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统筹全面地逐步解决。但是,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快一些,解决得面更宽一些,在中国发达地区是可以做到的。在全社会逐步树立统一的国民待遇观念,即使在物质上的一些方面暂时还达不到,但是这种观念的确立,将对我国建立在统一市场经济基础上的人的平等观念起到积极的作用,它必将深刻影响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和国家的现代化建设。
(此文为作者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第2958号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