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解读到“炒股炒房为高风险投资”,既然是高风险那么盈亏就很难控制,尤其是散户股民在股市中常常是亏多赢少,笔者认为国家不该一刀切要求散户对投资的所得收税,应该抓大放小才能起到税收对社会财富的合理调节作用!
发改委文件解读:炒股炒房为高风险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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