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部署,今年1月,各省区市将召开两会,进行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选举。为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日前联合召开严明换届纪律做好选举工作视频会议,明确提出了“十个严禁”的要求。(2008年1月4日人民网—《人民日报》)
如果笔者没有记错,关于严明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选举纪律的要求,中央应该是不止一次地提过了。2007年11月2日人民网—《人民日报》报道,中共中央组织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明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之后,在2007年12月4日人民网报道,近日,中央组织部就河北省一名正厅级干部违反换届纪律受到严肃处理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再次教育广大领导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那么,中央对换届纪律反复重申,是喜是忧呢?
毫无疑问地说,中央对换届纪律反复重申,首先肯定是值得欣喜的。这充分说明了中央对反腐败工作是高度重视的,也证明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作为“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反腐败工作,一刻都不能放松。而每到换届期间,更是国人关注的关键时期,也是腐败滋生的活跃时期。此时此刻,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适当地打招呼、敲警钟,既体现了中央对党员干部的关爱,表明了中央对营造风清气正的的政治环境的重视,更彰显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突出了“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因为换届,既是腐败犯案的高发期,也是预防腐败的关键环节,更是一扫用人制度积弊沉疴的难得机会。公生明,廉生威。中央重视并决心抓住这一关键时刻,从人事任用这一源头创造契机推进反腐败工作和政治体制改革。标志着“制度反腐”体系的成熟。
反过来看,中央对换届纪律反复重申,说明党内的腐败现象是时时刻刻存在的,更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拿中央禁令当儿戏,屡屡触线犯规,这也是令人担忧的。其实,不单单是换届期间,从中央到地方,总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纪律问题,就是一些重要的节日期间,乃至平时,也是通知和要求不断、制度和规范不停。但是,仍然会有一些党员干部没有入心、入脑、入行,继续我行我素、熟视无睹。前文提到的河北省一名正厅级干部违反换届纪律受到严肃处理,以及中组部通报的在去年地方各级领导班子集中换届以来,有近2000人撞在了“12380”专用举报电话上并受到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就是明证。这也充分暴露了中央的政令没有很好地“畅通”到地方和基层。一些领导干部的思想和意识没有很好地清醒和警醒起来,他们习惯于在自我营造的“小圈子”、“小范围”内自我陶醉、为所欲为,对于上级乃至中央的规范和要求,常常“知而不用”、“用而不实”,搞“口头上承诺”、“行动上抵触”的“两面派”。这也从一定程度上警示我们,反腐败不是要不要搞的问题,而是必须长期搞、深入搞、反复搞,直到拔除一个个毒瘤,才能使党的肌体保持健康和纯洁,更好地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凡是预则立,不预则废!但是,在反腐败的问题上,光有预防、预警,是不够的,还必须“严”和“狠”。一方面,要在制度上进一步创新和规范,努力使腐败分子无空可钻;另一方面要在执行上严密、严肃、严格,采取联合督导检查、设立举报电话等多种手段,布下“天罗地网”,使犯罪分子无处可藏;再一方面要在惩处上狠抓、狠判、狠刹,要深挖腐败分子、震慑腐败分子,对于违反换届纪律的,不管是什么人,一经发现,必须迅速进行调查核实,问题属实的,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要让腐败分子倾家荡产,无法回天。
当然,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总是有其附着体和依存物。一些人之所以敢胡作非为,说明有着可以“保护”的政治土壤和政治人物。所以,我们在大力预防腐败、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不能放松对政治土壤的纯洁和一些政治人物的监管。一方面,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党性和党风廉政的教育和引导,使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树立起“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信念,真正达到“风正一帆扬”。另一方面,要监督好重要人物的用人权,使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凡本地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重,对违反换届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共同做到“风险共担”、“荣辱与共”,斩断腐败赖以生存的链条。
新闻链接:
明确“十个严禁”要求 加强换届工作督导
如果笔者没有记错,关于严明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选举纪律的要求,中央应该是不止一次地提过了。2007年11月2日人民网—《人民日报》报道,中共中央组织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明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之后,在2007年12月4日人民网报道,近日,中央组织部就河北省一名正厅级干部违反换届纪律受到严肃处理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再次教育广大领导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那么,中央对换届纪律反复重申,是喜是忧呢?
毫无疑问地说,中央对换届纪律反复重申,首先肯定是值得欣喜的。这充分说明了中央对反腐败工作是高度重视的,也证明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作为“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反腐败工作,一刻都不能放松。而每到换届期间,更是国人关注的关键时期,也是腐败滋生的活跃时期。此时此刻,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适当地打招呼、敲警钟,既体现了中央对党员干部的关爱,表明了中央对营造风清气正的的政治环境的重视,更彰显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突出了“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因为换届,既是腐败犯案的高发期,也是预防腐败的关键环节,更是一扫用人制度积弊沉疴的难得机会。公生明,廉生威。中央重视并决心抓住这一关键时刻,从人事任用这一源头创造契机推进反腐败工作和政治体制改革。标志着“制度反腐”体系的成熟。
反过来看,中央对换届纪律反复重申,说明党内的腐败现象是时时刻刻存在的,更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拿中央禁令当儿戏,屡屡触线犯规,这也是令人担忧的。其实,不单单是换届期间,从中央到地方,总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纪律问题,就是一些重要的节日期间,乃至平时,也是通知和要求不断、制度和规范不停。但是,仍然会有一些党员干部没有入心、入脑、入行,继续我行我素、熟视无睹。前文提到的河北省一名正厅级干部违反换届纪律受到严肃处理,以及中组部通报的在去年地方各级领导班子集中换届以来,有近2000人撞在了“12380”专用举报电话上并受到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就是明证。这也充分暴露了中央的政令没有很好地“畅通”到地方和基层。一些领导干部的思想和意识没有很好地清醒和警醒起来,他们习惯于在自我营造的“小圈子”、“小范围”内自我陶醉、为所欲为,对于上级乃至中央的规范和要求,常常“知而不用”、“用而不实”,搞“口头上承诺”、“行动上抵触”的“两面派”。这也从一定程度上警示我们,反腐败不是要不要搞的问题,而是必须长期搞、深入搞、反复搞,直到拔除一个个毒瘤,才能使党的肌体保持健康和纯洁,更好地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凡是预则立,不预则废!但是,在反腐败的问题上,光有预防、预警,是不够的,还必须“严”和“狠”。一方面,要在制度上进一步创新和规范,努力使腐败分子无空可钻;另一方面要在执行上严密、严肃、严格,采取联合督导检查、设立举报电话等多种手段,布下“天罗地网”,使犯罪分子无处可藏;再一方面要在惩处上狠抓、狠判、狠刹,要深挖腐败分子、震慑腐败分子,对于违反换届纪律的,不管是什么人,一经发现,必须迅速进行调查核实,问题属实的,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要让腐败分子倾家荡产,无法回天。
当然,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总是有其附着体和依存物。一些人之所以敢胡作非为,说明有着可以“保护”的政治土壤和政治人物。所以,我们在大力预防腐败、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不能放松对政治土壤的纯洁和一些政治人物的监管。一方面,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党性和党风廉政的教育和引导,使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树立起“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信念,真正达到“风正一帆扬”。另一方面,要监督好重要人物的用人权,使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凡本地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重,对违反换届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共同做到“风险共担”、“荣辱与共”,斩断腐败赖以生存的链条。
新闻链接:
明确“十个严禁”要求 加强换届工作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