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应税所得来源的规定
一、在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或经济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二、在中国境内提供各种劳务而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
三、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所得。
四、个人出租的财产,被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财产租赁所得。
五、转让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以及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而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
六、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各种特许权利而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因持有中国的各种债券、股票、股权而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以及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在中国境内参加各种竞赛活动取得名次的奖金所得;参加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的有奖活动而取得的中奖所得;购买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发行的彩票取得的中彩所得。
九、在中国境内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稿酬所得。
1.2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2.1个人所得税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45%。
表:税率表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
1 |
不超过500元的 |
5 |
2 |
超过500-2000元的部分 |
10 |
3 |
超过2000-5000元的部分 |
15 |
4 |
超过5000-2万元的部分 |
20 |
5 |
超过2万元-4万元的部分 |
25 |
6 |
超过4万元-6万元的部分 |
30 |
7 |
超过6万元-8万元的部分 |
35 |
8 |
超过8万元-10万元的部分 |
40 |
9 |
超过10万元的部分 |
45 |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税法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16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表:税率表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
1. |
不超过5000元的 |
5 |
2. |
超过5000元—1万元的部分 |
10 |
3. |
超过1万元-3万元的部分 |
20 |
4. |
超过3万元-5万元的部分 |
30 |
5. |
超过5万元的部分 |
35 |
三、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
四、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根据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表:税率表
级数 |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
1. |
不超过2万元的部分 |
20 |
2. |
超过2万元-5万元的部分 |
30 |
3. |
超过5万元的部分 |
40 |
注:本表所称“每次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次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时)或者减除20%的费用( 每次收入额超过4000元时)后的余额。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偏然所得和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