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开始,2007年度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就要开始了。地税局提醒市民,“年所得”包含的内容一共有11个方面,但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涉及每个项目。有的人可能包括好几项,比如除了工资、薪金所得,还有“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但有的人很可能就涉及一两项,比如只有工资、薪金所得。
此外,年终申报时,纳税人首先需要根据一年内每月收入或者每笔收入额以及相应税款,汇总计算全年的应纳税额,扣除已纳税额,得出应补退税额,然后据此填报纳税申报表。因此,纳税人要认真记录自己的每笔收入和纳税信息,并保存好有关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