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说情纸条”的判决还能保证公正吗?


  原告朱某到西安市一法院复印卷宗时,竟在卷宗里发现一位法院退休的老庭长写给现任副庭长的条子,上面老庭长请这位现任副庭长给被告“高抬贵手”。最后,原告索要5万余元的赔偿,法院只给判了一千余元,对此,原告认为这与纸条有关。(来源:1月8日新华社)

  说情条子都装订到了案卷里面,任你法官百般狡辩说:纸条不影响判决。又有谁会相信这自欺欺人之谈?只有法院的公正判决才能彰现法律的尊严,体现人间的公平正义。而在法院作出判决所必须依据的案卷材料中,却发现了一位退休老庭长的说情纸条,还怎么体现法律应有的公平正义?这样的判决又怎能让人信服?

  法官披上法袍,就是代表着至高无上的法律,不应该有任何私心杂念。这是法律的要求,也是身为法官所必须具备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作为法官首先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内心要有公平正义这杆秤。审判人员收下老领导的条子,囿于人情关系还能保证判决公正吗?

  再者,根据我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标准规定,“法官根据获得的情况确信,其他法官有可能或已经违反法官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法律工作者有可能或已违反职业道德,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向有关部门或者有关机关反映。”身为退休的老庭长,同样属于应遵循法官职业道德的人员范围。既然已经写了说情条子,接到条子的法官为何不报告、不反映?却是“一不小心”将条子装到了卷宗里?试想,两个违反了职业道德的法官(退休法官),在双方的“合力”之下,判决还能公正公平吗?

  康德曾对法律如此评价:“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我们不知道这位已经退休,并且仍然在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老庭长,知不知道自己屡次写说情条子的行为是在昧自己的良心,是在亵渎法律的尊严。

  西安市某法院将说情纸条装进卷宗事件,或许是一个特例,但是却暴露出我们个别基层法院、个别法官还存在严重的人情风,一些法官的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亟待提高。要解决此问题,还得从严肃纪律、加强惩戒入手。对于此类依靠请客送礼、办人情案的事件发现一起要查处一起。绝不应姑息和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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