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治观念是当务之急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许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在全国开展尊重法治、加强法治观念教育的建议,引起大家的共鸣。虽然这些年中国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但是尚缺乏法律法规自动运行的机制。不执行法律甚至戏弄法律、抵抗法律的事件屡有发生。在公民中加强法治观念教育已成当务之急。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都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可是,中央政府部门行政决定在地方得不到执行的事件时有发生。比如,在宏观调控过程中,无论中央政府如何三令五申,总有一些地方要么顶着不落实,要么表面上应付一下。最有说服力的一个例子就是房价趋高问题。尽管几年来国务院为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采取了许多措施。但有些地方房价依然逆市上涨,反映了一些地方贯彻中央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力。再比如,中央政府主管部门做出的复议决定,却被地方有关部门束之高阁,毫无效力。前几年商务部针对香港一家企业做出的复议决定就是一例。虽然有关诉讼已经结束,但是,生效的复议决定仍然无法执行。毫无疑问,这不仅难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也反映了法治权威面临的危机。

  法治观念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精神支柱。应在公民中大力开展法治观念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全面、准确地理解法治观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用正确的法治观念指导和规范自己的行为。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更应做遵守法律、尊重法制的表率。当前,「五五」普法规划已经制定和开始实施。按照这个规划的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任务,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必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此文原载于《人民日报》二○○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