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老欲破题陕西养老困局
记者 张敏洁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国社会的长期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有了很大的增长。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老年人口迅速增多,特别是高龄老人快速增长,养老问题日益凸显,与此同时,愈来愈多的老年人对于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和医疗保健这三个基本方面的服务需求将变得愈加迫切。
然而,由于我国政府推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一般家庭只允许生育一个孩子,家庭规模逐渐趋向于“四、二、一”形式,家庭结构在不断变化,“主干家庭”、“联合家庭”减少,“核心家庭”、“空巢家庭”增多,这必然导致中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受到冲击,处于变动和不稳定之中。
事实上,从本世纪开始,我国独生子女一代逐渐进入婚育期,随着社会竞争日趋激烈,工作节奏加快,他们都面临着工作、学习、培育下一代和照料双方四位老人的压力,委实难以承受如此的重负。因此,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社会化养老作为一种必然选择和发展趋势,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并逐渐成为一种社会实践。
家庭养老逐渐减弱
而记者也在调查中发现,今后10年,随着独生子女家长年龄的增长和人数的不断增加,家庭养老功能将继续减弱,选择入住各种形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会越来越多。
调查显示,在自身能自理的时候,有83.3%的老人希望在家中养老,有9.7%的老人选择加入社区居家养老,有7%的老人选择去养老院和社区托老所;在自身不能自理的时候,有46.5%的老人选择在自己家中养老,有11.4%的老人选择加入社区居家养老,有40.0%的老年人选择去养老院和社区托老所。在调查中,许多老年人认为除考虑经济承受能力外,养老机构的居住环境、各项服务质量也很重要。有58.3%的老人注重养老院是否具备较好的医疗条件;有48.5%的老人注重养老院卫生环境。
针对这一现象,人口学家、陕西省社会科院社会研究所副副研究员刘玲琪表示,尽管目前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但由于我国“未富先老”的现实国情,老年人的经济状况、生活习惯以及传统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大多数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即居住在自己家里,不离开家门,不离开自己所熟悉的环境,不改变自己多年来形成的生活习惯,但又由于自身健康水平的下降、心理和生理机能的退化,有许多力所不能及的事情,因此希望居住的社区、街道、居委会组织提供一些必要的服务,就近解决他们的生活实际问题,这样既弥补了家庭养老的不足,又解决了子女的后顾之忧。
与此同时,我国老年人尤其是中西部地区收入尚处于低水平,经济上比较拮据,有70%的老年人没有得到社会养老保险,多数老年人没有退休金保障,退休者的实际收入面临着因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而相对下降,并且老年人对物价波动极为敏感,把生活标准降到最低水平,消费水平较低。加上长期艰苦的生活养成了俭朴的生活和消费习惯,消费欲望很低,消费偏重理性。因此,老年人目前尚不能完全享用商业化的、中高档的社会化养老服务,即使是福利性的收费较低的社会服务,很多老年人也难以接受。再加之不少社会养老机构生活单调,缺乏乐趣,服务质量较差尚不能充分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因此,面向广大老年人的无偿或低偿性的社区老年福利服务就特别受到欢迎和青睐。
陕西养老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
谈及养老服务业的现状时,刘玲琪表示,从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陕西养老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而且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养老设施数量少、种类单一、机制落后。
以养老机构为例,目前陕西已投入使用的各类养老机构873家,仅有床位18075张,从业人员2508人。这些机构在接收社会老年人入住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管理和服务经验,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也为下岗工人和农民工提供了就业岗位。但总体上看,陕西养老服务业发展较为缓慢,全省老年人养老床位拥有率仅为4.8‰,低于全国8.6‰的平均水平,更低于发达国家5-7%的水平,不能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和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与当前我们国家构件社会注意和谐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而据老龄委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有5%的老年人愿意入住养老机构,按西安现有老年人口95.8.万计算,希望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就有4.79万,这是一个相当大的缺口,而且随着老年人每年以3.2%的速度增长和人们养老观念的转变,要求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会越来越多,而以陕西养老机构目前现有的设备和发展水平,远远满足不了老年人需求的增长。与此同时,陕西为老年人服务的其他福利设施和活动场所也存在数量少、档次低的问题,远不能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医疗康复、休闲娱乐等多种需求。
二是经费严重不足。而投入不足直接制约着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和社会养老机构的建设。特别是政府的前期投入,即对公益性福利设施和福利场所的投入,对社会福利事业特别是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至关重要。由于受到投入的制约,不但养老机构的数量远远满足不了老龄人口的需要,即使在政府投资已建成的养老机构中,设施也不够完备,不够规范。如现有的一些老年公寓存在楼层太高,空间狭窄,没有卫生间和热水,以及房间设施不合理等因素,而这些不利于老年人生活居住,给老年人的生活与活动带来不便。社会力量办的养老机构也存在收费高、入住率低、经费不足、运作困难等问题。
三是对老龄化认识不足,面对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和社会养老问题的严峻,没有引起广泛的社会重视和关注。虽然在一些文件和报告上提出了老龄化的问题,但落实在行动上较少。特别是在政策法规的制定上,还有许多空白。另外,在舆论宣传上力度不够,传统的观念还根深蒂固,仍然在影响着人们对老龄化的认识和养老观念的更新。譬如大多数老年人仍习惯于在家养老,晚辈也觉得把老年父母送到福利院对自己不光彩。据西安统计学院的一项调查显示,只有30.4%的子女愿意送父母去敬老院,主要是因为“自己工作忙,平时照顾不了老人”。
四是经济发展水平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居民中高收入群体与低收入群体之间的差距不断拉大,城市老年人显然成为城市相对贫困阶层。据省老龄委提供的信息,1997年西安市老年人的实际生活费平均每月大致为130元,用于食品支出107元,占全部生活消费的82.3%由于物价上涨、子女下岗等因素,有些老年人还要接济子女,加上长期形成的勤俭持家的生活习惯,消费水平和生活要求普遍较低,一般生活上能过得去就行了,没有过高的生活奢望。从机构角度讲,大多数养老机构面临着经费不足,经济发展受到制约的难题。由于入住率低,收小于支,长期下去难以为继。
对此,陕西省老龄委福利处副处长宋朝慧表示,近几年,全省养老服务业尽管有了初步的发展,但从总体而言,陕西省养老服务业无论从资金投放,还是政策扶持都是较为欠缺的。各养老服务机构自身在经营管理、服务质量以及硬件设施上,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社区养老成新型养老新形式
然而,再过10年,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都将进入退休年龄,一对年轻的夫妇不仅要照顾自己的儿女,还有双方四位老人,如果家中老人重病需要长期护理,那么即使子女有一片孝心也会力不从心。因此,一种新的养老方式,也就是社区养老应运而生。
近几年,上海、北京、浙江、广州等地推广了“居家养老”模式,这种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的服务队伍为依靠,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卫生保健、法律援助、精神慰藉等的居家养老模式,很大程度上可弥补家庭照料功能的不足或缺失,符合老人心愿,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
而陕西省老龄委的一份资料也显示,目前绝大多数老年人愿意在家养老,但希望社区能提供必要的服务,如社区办老年饭桌、送餐、家庭病床、料理家务等。此外,很多人还希望能享受“日间照料中心”即托老所的服务。事实上,这两种方式都是依托社区服务中心来完成的,也就是平常所说的“社区养老”。
另有调查数字显示,目前只有6%的老年人表示在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愿意住进养老机构。这固然与老年人心理上不适应以及多数养老机构养老设施条件差有关,也与养老机构收费偏高、老年人无力承受有关。
“社区养老是目前缓解我国养老机构不足、城区土地有限的一种有效途径,也是许多家庭两代人都能接受的,既可延续赡养老人的传统,又能减轻子女压力的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新型养老模式。”刘玲琪说。
刘玲琪认为,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最佳结合点就在社区:让老人住在自己家里,在继续得到家人照顾的同时,由社区的有关服务机构和人士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或托老服务。如:开办就餐,送饭上门,打扫卫生,送医取药等全方位的服务,使老人在家里就可以享受在养老院里的服务。在收费方面以福利为主,根据老人的生活条件适当交一定的费用,对于生活十分困难的老人则实行无偿服务。刘玲琪表示,这种社区养老是最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养老方式。
但在陕西各地市,这种社区服务却还没有推广开来。为此,刘玲琪建议在陕西全省推行社区养老这一切实可行的养老模式。刘玲琪表示,政府有关部门应在政策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关于养老服务的相关法规,把发展养老事业纳入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中。要强调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加大对老年人在养老、医疗保障中的资金投入;要注意发挥舆论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形成全社会关注、关心养老事业的浓厚氛围。
而陕西省老龄委福利处副处长宋朝慧也认为,以老年家庭为依托,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是绝大多数老年人所希望的养老方式。目前,要把居家养老作为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点,充分利用和发挥社区养老设施功能,积极扶持社会养老机构的发展。
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是大势所趋
“考虑到中国老年人传统的家庭观念,政府应倡导‘居家生活,社区养老,社会服务’的养老理念。”刘玲琪认为,建立社区养老助老服务机构,推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有必要也是可行的。他认为,“社区养老”,让老人住在家里,在继续得到家人照顾的同时,由社区担任起养老工作或是托老服务,如社区办老年饭桌、送餐上门、家庭病床、料理家务和“急救铃”等等。“在收费方面可以以福利为主,也可以适当收取一定费用,一般家庭都是愿意承担的。”刘玲琪说。
既能不离开家,生活又能得到照顾,无疑是老人最理想的养老选择。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最佳结合点其实在社区。社区“托老所”或“老年幼儿园”,也许是当下最符合国情、最受欢迎的一种养老方式。但是社区养老的问题在于,现有的社区养老机制远远不够完善、服务功能较单一。距离理想的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即入户的社区网络(热线)服务+上门照料服务+日托(全托)服务+活动中心服务,差距还很远。政府在社区建设上的投入增加、为社区服务出台统一标准,是社区养老方式普及的必要条件。
陕西省老龄委福利处工作人员分析说,陕西目前已有很多“421”模式的家庭,也就是说一对年轻夫妻要抚养一个孩子和4个老人,而他们本身又多处在创业阶段,根本无暇照顾到老人的生活。所以,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将是大势所趋。而记者也获悉,积极推动以居家为主、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福利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模式将成为今后陕西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趋势。
社区养老更符合国情
近年来,我国老年人口不断增长,并且退休人员每年以6%的速度递增,独居的老人越来越多,如何养老已成为各级政府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刘玲琪指出,目前,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济实力还比较薄弱,社会保障体系也不健全,覆盖面窄,标准低,救助能力弱,大多数老年人还需要子女赡养。因此,居家养老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仍将是我国老人养老的主要方式。虽然大多数老年人都喜欢居家养老,但这种方式让越来越多的子女心有余而力不足:预计到2030年,每4个中国人中就会有1位老人,而每对中年夫妇将要负责照顾4位老人。因此,推广以居家为主、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福利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模式无疑符合养老事业的趋势,值得大力推广。
而社区养老服务也不应只是纯福利型服务,因为纯福利型养老设施很难吸引私人投资兴办,应形成不同档次的服务标准,包括有偿服务、低偿服务,既能满足收入水平不同的老人的需要,也能吸引私人投资。用户付费也是一项重要的资金来源,收费标准应根据用户的支付能力而定。
另外,在开发社区老年公寓时应在建筑、设施标准及管理服务内容上分为高、中、低三个不同的档次,以适应不同收入水平的老人的需要。国际上不少国家也实行这样的做法,如澳大利亚为了保证老年照料服务拥有充足的资金来源,制定了日常护理费、住宿费的标准,这主要是针对那些有养老金的退休老人。而用户付费则能有效地弥补养老经费的不足,据统计,通过护理院住宿费可以筹集资金14亿澳元,而住宿押金能达到16亿澳元,对于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政府对于民间资本开办老年公寓的行为还应给予一些优惠政策,以鼓励、称赞他们的做法和爱心。如允许他们投资建造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可以自己经营、出租或出售,用于老年服务产业;对开发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工程中的各项收费费率,应至少减半收取;对于用于出租或出售的,应酌减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为支持和鼓励私人兴办养老机构,应在土地作价,水、电收费上给予优惠。对于社区养老机构的建设用地,采用有偿方式供地的,在地价上要适当给予优惠;属出让土地的,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应适当降低;用电、用水应按当地最优惠价格收费。
据了解,陕西省老龄委正在进行调研,组织实施下一步的实施细则。其中,讨论包括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养老专项资金账户、出台鼓励社会参与养老服务提供优惠政策的“共建民营、民办公助”模式等相关细节,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行业。
“理想的养老模式是各得其所,各种经济条件、身体状况的老人都能够得到良好的照顾。”陕西省老龄委福利处副处长宋朝慧说。“而社区养老,老人们居家生活,但社区提供送餐、家政、护理、医疗等方面的服务,则是一条既经济又能全方位满足老人需求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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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养老
所谓社区养老,就是在政府倡导下,以社区组织为依托,利用社区内的资源,面向居住区全体居民提供的,以满足居民多方面需要的服务。由于老年人群大部分时间在社区中度过,在日常生活和精神上比其他群体更多的以爱依赖社区,因此,老年人成为社区服务的最大受惠者,社区养老服务将为老年人解决物质供养,生活照料,卫生保健,精神慰藉等问题。
北京:七成社区推行居家养老
日前,记者从北京市老龄办获悉,北京市将实行将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相结合的方式。4年内,要在7成社区成立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从生活、医疗等方面保证不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能享受优质、廉价的居家养老服务。4年内,按照规划,养老服务机构总床位要达到5.5万张,而且,每个区县都将建立1所200至500张床位的区级老年福利机构,60%以上的街道将拥有1个不少于60张床位的养老服务机构。
深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面启动
目前,深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已全面启动。据悉,深圳市将从每年的福彩公益金中,拨出共6000万元用于全市老人社区服务,为高龄老人、低保特困等特殊老人提供康复、护理、照料等关怀服务。其中,4000万元养老补助款将直接存入符合条件的老人资金额度卡中,让老人凭卡自主选择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2000万元将重点资助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1000个社区民间组织。
上海:“9073”养老格局
上海市现在已经建立起初见成效的“9073”养老格局——有90%的老年人由家庭自我照顾,7%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3%享受机构养老服务。对于生活自理有困难、经济收入较低的老年人,上海市以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为载体,通过上门、日托等服务形式,为这部分老年人提供就近便捷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内容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预计至2010年,上海居家养老服务人数将扩大到25万人,约占届时上海市户籍老年人口的7%。
宁波: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据了解,浙江省宁波市目前正在社区全面推广“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凡是辖区内高龄、独居的困难老人,都可享受到由政府出资购买的上门服务,由社区落实家庭服务员,所需资金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以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的内容有医疗、家政、生活、文化教育、咨询、慈善救助六大类49小项,其中近半数服务项目是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