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的责任之弦一刻也不能松动


        国家安监总局今天通报了9起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国家煤监局副局长、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指出,这9起特别重大事故都是责任事故,其中,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9·8”特别重大溃坝事故,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9·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还存在腐败线索,有关情况正在调查中。截至目前,在这9起事故中,有95人批捕或刑拘,23名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职务被免去。(2008年10月8日人民网—《人民日报》) 

        真是触目惊心,更是令人震惊。国家安监总局通报的9起特别重大事故居然都是责任事故,而且有的还存在腐败线索。笔者不知类似的责任事故、腐败行为,还有多少没有被披露和通报出来,但是从近期接二连三发生的一些重特大事故中,我们强烈地感觉到官员的责任之弦一刻也不能松动,因为人命关天,责任更是重于泰山、大于天。 

        据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介绍,今年以来,特别是进入9月份以来,重特大事故多发。这9起事故充分暴露出一些企业、地方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存在着严重问题:一是事故企业和矿主无视法律,非法违法生产,非法营业,非法盗采国家资源;二是发生事故的企业无视安全,管理混乱;三是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四是发生事故的地方及有关部门贯彻中央方针政策不认真、不坚决,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五是事故背后存在腐败问题。 

        其实,任何一起事故都不是偶然的,都有其必然性,都是由于相关人员责任心不强、责任意识淡漠,导致了一些潜在的危险因素不断累积而发生的。这里固然有一些不法企业老板和矿主等为了追逐高额利润而忽视了安全,无视了法律,但是最根本的,也是最关键的是当一些企业和煤矿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时候,在其背后存在着一张无形的保护网和利益链,其中一些官员充当了很不光彩的角色,甚至心甘情愿地充当了某些违法乱纪行为的“保护伞”和“制造者”。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是大小官员们常常挂在嘴边的“熟语”。但是我们的一些官员总认为不出事就是无事,出了事也认为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因为他们有着能够挟令一方的“权力”,就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一些官员为了出政绩、见效益,只要对个人前程和地方财政有利可图的的项目就大上、猛上,不管其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政策,是否有利于老百姓的生命安全,是否存在违法乱纪的行为,总是想方设法地保姆式服务、全天候帮办,还美其名曰是为了创优经济发展软环境,是为了招商引资大业。殊不知,很多肮脏的交易、见不得人的勾当在悄悄进行着。当然,在服务、帮办过后,那些在“保护伞”下“好发财”的业主、老板们是不会忘了自己的“恩人”、“救星”的。于是,官与商之间形成了一条易结不宜解的利益死链,成了一根绳上的蚂蚱,一个鼻孔出气、一个裤裆放屁,而安全、监管、责任、义务、道德、良知等,则被抛在了九霄云外。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确,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但是,其核心是以人为本,即以人民利益为本、为重。这是与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完全一致的,与我们党提出的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完全一致的。胡锦涛总书记曾指出,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对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来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全体人民的积极性来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始终是最紧要的。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的全部任务和责任,就是带领广大人民实现自己的根本利益。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总要求中,“人民群众得实惠”也是最终目标和最高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将执政为民的责任摆在第一位,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和改革发展成果。 

        权力是把双刃剑,责任是块双面镜。谁慎用权力,善用权力,将权力用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谁就会得到党的肯定、群众的认可,成为人民心中的楷模和英雄;谁滥用权力,乱用权力,将权力当作为上级领导和不法老板服务以及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谁将会丢官罢职,成为众人谴责、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同时,权力连着责任,在其位谋其政。谁尽责尽职,始终把为民之责记在心头,谁就会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得到群众的信任;相反,谁失责渎职,将安全和责任抛在脑后,在听到事故之后群众一片“哭声”的同时,谁也会为之付出沉痛的代价,受到严肃的责任追究。谁对人民群众利益不负责任,谁就是对自己头上乌纱帽不负责任。 

        权力如火,不能玩弄,玩火者必自焚。责任似弦,绷紧了,就能弹奏出生命与自然的和谐、动听乐章;松动了,则会发出不和谐的杂音、噪音,甚至是死亡的丧钟。责任是对权力的约束。现代法治政府,首先必须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法律控制政府的一个目的在于克服政府行为的无责任状态,把全部行政活动置于一种法律责任的基础之上,避免任意行政、滥用职权。为官者,必须时刻保持对责任的高度清醒,对生命的高度敬重,对权力的高度敬畏,才能为党分忧,为国分忧,为民分忧,为民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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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起特别重大事故都是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