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险配股全民所有


配险配股全民所有

关系到社会安全稳定的公有资产应以配股配险分割产权转换体制来维持全社会大家庭共有制。因为公有制实体是全民所有性质的,对于生存公有性质的国家实体必须坚持社会共有,由议会动态控制产权并为全民投保配股,使持股者而以投票权来监督公有体的经营。

对于发展私有的国企或其它经济体则应毫不犹豫地配股配险分割产权转换体制,原理原则办法等见本部第十六章§03。配股配险过程也是计消控制过程,不能来得过快,也不能让股、险随意贬值,严防暗箱操作或不公正地变卖国有资产,否则只会重辙苏联解体私有化进程,使不具备购买力和经营能力的少数权力者控制或占有国有财产,以致面对意外之财不思进取而大肆挥霍,造成国民生活大动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