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火车停车一分钟看形式主义的规章制度
宋公明
据媒体报道,为了帮助七名日本乘客赶飞机,齐齐哈尔驶往大连方向的2220次列车临时停车一分钟让日本乘客下车,随后,还用警车专门护送7名日本乘客赶往机场。
对铁路的这个做法,不少人责问:是不是日本人或外国才能享受这种特殊照顾?旅客类似这样的紧急情况太多了,如果都这样临时停车,岂不要天下大乱?
我们说了多年的法治,依法治国,依法办事。那么法律和规章制度就必须要有刚性,决不能随便开口子。特别是火车,飞机这类现代化的交通运输系统,引一发而动全身,停一分钟,所造的影响和损失可能是无法估量的。
但是话又说回来,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活人不能让尿憋死。说到底,制度是为人服务的。特殊情况也是难免的,所以在某种情况下对制度采取变通也是必要的。问题是在什么情况下可能变通。
表面上不折不扣地执行制度,也许正是对制度的对抗和破坏。铁路上曾发生这样一件事,某老太太急着要上厕所,而列车正好停车,厕所上锁了。老太太的家人请求列车员把厕所打开,并说可以用塑料袋接住,不会污染车箱下的地面。但是列车员就是不同意,说是制度不允许。最后老太太实在憋不住,把身上和车箱里都弄脏了。这件事,表面上看,列车员是在不折不扣地执行制度,可是实际效果却是与制度的本意大相径庭。
某孕妇急需剖腹产,可是他丈夫不肯签字,于是医院就不肯动手术,眼眼看着孕妇带着胎儿死去。
同样是孕妇,因手术需要输血,但是别人提的鲜血要等化验后才能用,等了六个小时后,孕妇已经死亡了。
这都是不久前发生的真实事件,引起过广泛的讨论。表面上看,医院是在不折不扣地执行制度,但是与治病救人的根本宗旨是不是一致呢?这是不是在变相杀人?
当明知不折不扣执行规章制度会产生危害社会的后果,是与立法原意相违背,而仍然去不折不扣的执行,这是不是故意捣乱?
所以,在一定的情况下,制度也是需要变通的。事实上,变通的情况也经常发生。但是这种变通,往往是看对象的,而且未必合理。例如,对某些人的第一桶金,可以原罪不追,首次不罚。领导一句“特事特办”,规章制度就可以放在一边。对日本旅客破了制度和国际惯例,谁都知道,中国人决不可能享受这种特殊待遇。
如果是因为急病,为了救人,列车临时停车是完全应该的,过去也确实发生过,今后也可能再次发生。可是为了几个人赶飞机,这就完全没有必要了。哪天没有人赶时间?如果这也能成为变通的理由,那么列车就成了出租汽车。
所以,现在问题是,该变通的宁可死人也不变通。不该变通的却又乱变通。例如明知不动手术会死人,可是宁肯看着患者无比痛苦地死去也不肯动手术。对小贩恨不得赶尽杀绝才好,而五毒矿井,却可以六证齐全,这制度是怎么执行的?因火灾造成重大伤亡的深圳舞王歌舞厅,竟然是无证无照经营,这又是如何执行规章制度的?在某些方面,对某些人,规章制度是形同虚设,完全是形式主义,根本不起作用。而对广大老百姓来说,所谓制度,又往往又成为某些人手中杀人不见血的刀子。
火车为日本人赶飞机停车一分钟,让我们又一次看到中国人在依法治国,依法办事上的可悲。
2008.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