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10月27日讯 前天和昨天进行的全国高等自学考试发生泄题事件。经北京教育考试院确认,自考法律专业的7门课中有5门泄题。北京教育考试院现已上报全国自考办,正在着手调查。
“到目前为止,一共有5个科目的试题泄露,全部集中在法律专业,包括民法、公司法、法律文书、民事诉讼法、环境法。这么大规模的泄题,而且是整套整套的,肯定不是一个人的行为。自考是全国性的考试,现在通讯这么发达,什么事都不好说。”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白姓工作人员说。
昨晚,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前天接到举报后,就已上报到全国自考办,并向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处报了案。他说,出事之后,北京这边立即进行了自查,现已自查完毕。结果是北京所有的考区、印刷、监印、运输、保密都没有问题。“我们这边所有的环节都有摄像头监控。只是自考是全国统一命题的考试,我们这边的能力也有限。”对这次泄题,他这样评价。
又是一次大规模的考试泄题事件,且牵涉到了5个科目。更为令人惊异的是,这次的试题泄露居然还是全部集中在了法律专业的,真是怪哉!设若是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其它专业也就罢了,难道法律专业也会发生如此龌龊的事情?考法律专业的考生居然也学玩起了“知法犯法”的猫腻?这么大规模的、而且是整套整套的泄题事件究竟是谁干的?谁有这么大的本事呢?
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负责人所说,出事之后,北京这边立即进行了自查,结果是北京所有的考区、印刷、监印、运输、保密都没有问题。那么,我们是否就可以这样质疑:既然“自考是全国统一命题的考试”并且“北京这边的能力也有限”,就可以认定是全国自考办泄的密呢?依我看未必,难道全国自考办的保密措施还不如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牢靠?——总之是在种种的质疑声中,一次又一次的泄题事件让相关的考试部门考试人员把脸给丢尽了,也让人不得不怀疑国家级考试的权威性和公正、公平性。
泄题的根源究竟在哪儿?是谁撬开了试题库的大门?每每我们这样问的时候,考试主管部门第一步想到的是自证清白,以求脱了干系,于是,他们调查,取证,可是进展并不如意,结果并不明朗,考生和社会想要的“说法”经常是“千呼万唤不出来”。推来推去实在没辄,有些部门就会把责任归之于电脑病毒,说是那看不见摸不着的电脑程序盗走了考试真题。人们常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这超强魔力为什么在关键时刻不“显灵”呢?
正如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的那名负责人所说,一场全国性考试,从拟卷、印刷,到分发、运输、保管,要经过多道严密的程序,有着严格的保密规定,而且所有的环节都有摄像头监控。如此的铜墙铁壁与滴水不漏,按道理说是不可能造成试题泄露的。可令人惊诧的是,这般咄咄怪事还真就发生了,居然还是发生在让人敬畏而又神圣的法律专业!这中间究竟哪些鲜为人知的“黑幕”?究竟是“内鬼”直接上阵,搞钱权交易,靠山吃山?还是果真被那看不见摸不着的电脑程序盗走了考试真题?
按道理说,能够参加全国自考出卷的老师,都是德高望重相对权威的人士,无论是觉悟和良知,还是人品和师德,都应该是无庸质疑的。但为何多年以来屡屡发生考试泄题事件呢?很显然,一方面是因为一些出题老师不认为这是丑事、坏事,是败坏自己名声、砸碎自己饭碗的事;另一方面是没有认识到可怕后果,没有认识到这是违法乱纪,是要受到法律惩罚的;更重要的是他们深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在这个一切向钱看的年代里,靠山者吃山、靠水者吃水,难道还不允许我们搞一点灰色的收入吗?所以,既然卖试题这种事还不至于砸饭碗、坐班房,自然也就不算什么大事了!于是乎,每每考试之前,一个新的商品交易市场就诞生了,既有卖方,又有买方,试题生意搞得是红红火火!
这种现象还能再继续下去吗?从本质上看,买卖试题同干部买官卖官、行贿受贿,并无本质上的区别。可以想象,那些精于此道的教师和学生,一旦走向社会,一朝上了台、有了权,会成为什么样的贪官污吏,会怎么样祸国殃民?!如果不消除卖试题等丑恶现象,哪还有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哪里还有是非对错、民族振兴?!
但愿此次全国高等自学考试发生泄题事件能够查个水落石出,能够给社会给人民一个圆满的答案,清晰的结果!
(李吉明2008年10月27日于河南新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