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被人们视为“骗局”的分时度假,将有机会为自己“正名”。昨天,中国度假联盟秘书长李克夫透露,首部《分时度假产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将出台。
分时度假是将度假酒店的房间使用权以周为单位分时段出售给多个客人(一般为50个客人),使用期限可以是永久性购买,也可以是固定一段时间(20-40年左右)。顾客在购买了一个时段(即一周)的使用权后即可每年在此享受一个星期的免费住宿权利。当人们某一年决定不在所购买的度假使用权的酒店/度假村居住时,可以用自己拥有的度假屋的时段交换到同属于一个分时交换服务网络中的任一酒店/度假村。
这种度假方式在欧美国家非常流行,但在国内因缺乏相应的法规管理,不规范的营销在近年来导致了众多的诱购案。
即将出台的《办法》是受度假联盟委托由相关专家集体拟订。参与起草《办法》的北京市中洋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王联胜昨天向记者表示,《办法》出台后,所有分时度假企业都要经过“管人”、“管事”、“管资产”三方面的监管。
“从‘管人’方面来说,体现在分时度假产品销售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相关职业资格,每个独立的销售场所应至少配备一名获得高级职业资格的销售负责人员和两名获得中级职业资格的销售管理人员;其他销售人员应获得初级职业资格或见习职业资格。”
而从“管事”方面来讲,《办法》要求企业向行业协会缴纳并持续保持50万元的“分时度假产品质量保证基金”,一旦出现消费者投诉,对消费者“先行赔付”。
在“管资产”方面,《办法》要求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应低于200万元;其中分时度假居住权交换服务提供者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0万元;单点型分时度假产品提供者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0万元,多点型分时度假产品提供者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0万元;同时,单点型分时度假产品提供者拥有合法所有权的、用于销售分时度假产品的房产应不少于5套,其地理位置应坐落于国家级旅游城市;多点型分时度假产品提供者拥有合法所有权的、用于销售分时度假产品的房产应不低于10套,其地理位置应坐落于至少两个国家级旅游城市。
“从过去的经验来看,分时度假最大的问题出现在销售环节。”天伦度假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丁爱苗告诉记者,之前不少销售人员不规范的销售,导致人们对分时度假产生种种误解。
“《办法》对销售人员设‘准入门槛’。”王联胜透露,“从事分时度假产品销售的人员必须取得《分时度假产品销售从业证书》,这个证书就像导游证一样,有一定的有效期,有效期满还要申请换发,同时还将执行年检制度,由行业协会进行监管。”
此外,度假联盟将随时在媒体和网站上披露分时度假产品销售人员相关信息及其诚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