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丁:喜看记者“封口费”水涨船高
9月下旬,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发生一场矿难后,闻风而来真假记者争先恐后地赶到出事煤矿——不是为了采访报道,而是去领取煤矿发放的“封口费”,多则上万元,少则几千元(10月27日《中国青年报》)。
这显然是件很悲哀的事情,掌握着“第四种权力”的记者,号称无冕之王,本应以此为公器,谋求社会公义。然而,就如同我们喜欢通过一些高超的道德要求,美化某些职业之后,发现这些职业中也有害群之马,于是心理落差就特别之大,另一个典型例子就是被称作人类心灵工程师的“园丁”教师。
有人的地方叫有江湖,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纠葛,如果我们将记者还原成诸多职业的一种,就会明白,权力总是攫取利益的好手段,尽管记者手握的“第四种权力”与公权力有本质区别,但却依然可用此攫取利益,这种记者“职业性”腐败也算是水到渠成。
在此事例中,媒体界的朋友大抵是忧心忡忡,大声疾呼,总体而言是表现出一种道德的高姿态。然而,随着舆论环境的逐渐放宽,记者所拥有的舆论监督权力,对于权力尤其是地方政府权力和部门权力有了相当的制衡能力,随着而来的,是公权力部门或其它被监督的公司或团体,逐渐改变了以往对记者进行积极打压的方法,进而采取收买,勾结,实现利益均沾的方式,可谓是对待舆论态度的一次“战略大转型”!
与此次“战略大转型”相对应,收买记者的价码也越来越高,俗称的“封口费”,于此次干河煤矿事件可见一斑。此次矿难,闷死一名矿工,在矿难频发的中国,应该说是小儿科,可是汹涌而来的真假记者达到4、50人,各领到了数千上万元的“封口费”,从这个阴暗面也反面论证了,舆论权力事实上已经形成了足够的威慑。再联想到诸如记者打出租车进山开奥迪下山之类的传闻,不由对记者之“第四种权力”生出“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感叹!
对于“封口费”水涨船高这一事实,我是抱由衷欣慰态度的,正是因为无数记者孜孜不倦的行驶自己的舆论监督权,积极为推进新闻自由而努力,才使得此“第四种权力”,从公权力阴影中缓慢摆脱出来,逐渐能够开始行驶独立影响和舆论制衡,也让“封口费”之市场价格随之猛涨。相对于过往记者极其狭小的采访空间,动辄被驱赶,被殴打等事实,这无疑是个了不起的进步。
记者收取封口费是职业道德的沦丧,但更应该厘清的是法理责任!因此,如何防止记者利用此种“第四种权力”攫取私人利益,已经是一个滥用舆论权力的约束性制度建设的问题,最简单的思路,是要让那些拿“封口费”的记者血本无归,受到十倍甚至更甚的惩戒。单就此个例而言,最起码得将当事记者公布于众,让这些丑闻在阳光下暴晒!
梁丁:喜看记者“封口费”水涨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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