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00万欠税扣问学校“原罪”


  5700万欠税扣问学校“原罪”

  “这是真的吗?怎么可能?”

  2006年12月20日,《沈阳日报》A3版刊发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3户纳税人欠税情况的公告》。“沈阳市第十一中学”和“沈阳市朝鲜族第一中学”两所知名度极高的重点学校赫然其中,与其它多家同样“榜上有名”的房地产、建筑公司相比,这两所名校显得格外“刺眼”——在13862万元的欠税总额中,这两所学校就占去了5701万元,差不多一半;其中,“沈阳市第十一中学”欠税3129万元、“沈阳市朝鲜族第一中学欠税2572万元。

     动用媒体公布欠税企业名单对沈阳地税部门来说并非首次,只是这一次,学校这种非一般意义上的“企业”竟也“破天荒”地走进欠税“黑名单”。就连地税内部许多人都不得不承认,“这种情况在沈阳极为少见。”

      沈阳市第十一中学创建于1952年,曾坐落于繁华的北行地区。1969年至1971年,曾与岐山一校合并,称沈阳轧钢厂学校。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就被确定为辽宁省重点中学,1989年成为独立高中。“桃李满天下”的它,每年都有优秀的毕业生走进全国知名的高等学府,该校门前的“大红榜”几乎就没有断过。

  经过一代代新老教师的努力,十一中学创造了辉煌的业绩。为适应时代变化,满足社会要求,顺应教育发展的新趋势,2002年,通过土地置换的方式,一座崭新的校园在沈阳市北郊落成,十一中学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进入了全新的发展时期。家长们为了能把自己的孩子送进这所学校更是大有“不惜挤破脑袋”之势。可以说,以土地置换形式实现搬迁,为城市、学校和学生都营造出了更为广大的发展空间:沈阳市第十一中学现址占地面积12万多平方米,较2002年以前扩充了3倍多,到过11中学的人都有一种进入了大学校园的感觉;而位于北行繁华地段的11中学原址上,沈城楼市名盘之一——“克莱斯特花园”也已经拔地而起,而且卖的相当好。

  但是,问题似乎恰恰出在这种“形式”上,漂亮的新校园和高档的住宅楼并没有掩盖和阻挡住一场“危机”的暴发。

  重点中学!重点欠税!

  “在欠税问题上,学校不应该也不会说得太多。”潘晓宏终于开口。“欠税门”曝光后,这位沈阳市第十一中学校长拒绝了纷至沓来的媒体,他选择了缄默。

  “十一中是一个‘先例’,但‘先例’不是‘范例’……”对于沈阳市首个以土地置换方式实现搬迁的中点中学,当初的地皮如何选定?两处地皮又是以怎样的价格置换成功?对于所涉及土地的税款,政府、教育部门和开发商又是如何以协议的形式商定?等等问题,潘晓宏这位教育界资深人士兼“人大代表”所言不详。

  但他强调:“社会上有两种人,一种人是在挨了打之后倾尽全力的申冤;另一种人则是在挨了打之后揉一揉就那么地了,尽管有冤也不申。我就属于后者。”无法否认,已被推至“峰口浪尖”的十一中学,有来自政府和教育部门太多的“顾忌”。“十一中现在的资产值1.8个亿,到最后实在不行只能该变卖变卖。”潘晓宏说。

  “因为对这3129万的欠税,地税有着他们的衡量标准,而我们也有着我们的理由和证据,十一中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但是现在定论这个问题还时尚早,而且多少有些‘跑题’。”潘晓宏说,现在有关部门正在协调欠税的事情,学校也在积极地配合,“结果无外乎三种:一,学校补缴所欠全部税款;二,学校与所欠税款无关;三,在各方都接受的前提下,学校补缴一安数额的税款。”

  校长所说的“理由”和“证据”指的是,“运作十一中土地置换搬迁过程中,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校方与开发商有过协议约定:十一中学不负担土地置换所涉及到的土地增值税。”但当《时代商报》找到当时负责十一中土地置换搬迁一事的原皇姑区某领导了解情况时,对方却说,一方面他不是唯一负责此事的人,对有些情况不是很了解;另一方面由于时间太长了,相关细节已经不太好回忆了。而相关教育主管部门也以“话题敏感”、“不太好说”为由婉拒了各路媒体。

   此间,面对媒体的追问,沈阳市地税部门申明,学校所欠税款主要发生在土地置换和搬迁过程中,可不管事先是怎么进行“协调”的,地税部门并不清楚也没有得到指示去怎么做,再者,即便是有预先“知会”,税务部门也必须依法按章办事,税款绝对不能欠。

   紧接着,开发商开口。作为沈阳市第十一中学原址的开发商——“克莱斯特”公司称,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一两句话根本说不清,但该公司不赞同十一中学上述说法,“谁的税就该谁交,要不然‘克莱斯特’怎么没上欠税“黑名单”呢?”

  并非“无关”的“一件小事”

  与十一中学“欠税门”事件相关的还有另一件目前仍鲜为人知的“小事”。

  2003年,沈阳某工程学院搬迁,其身后留下的7.8公顷的土地因位置优越、环境优美,一度被当时的业界誉为“地王”,以3.7亿元的高价竞得使用权的是“沈阳*基发展有限公司”。鲜为人知的是,此前经有关部门“协调”,原定接手“地王”的并不是“*基”,而是另一家开发公司,价格也比“3.7亿”低得多。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对此事的运作方式还是进行了“回归”。了解内情的人士介绍,应该说,无论哪种运作方式,决定权都不在学校,但学校往往还是会倾向于那种最终没有得到执行的“运作方式”,因为在“协调”之下,留给学校和开发商各自的利益空间或多或少会大些。

  可见,同样是学校,同样是围绕土地做文章,十一中学显然没有 “同行”那么“幸运”。

  但“不幸”与“幸运”可以相互转化,正如十一中学的态度——现在出现问题,未必是坏事,学校、开发商和有关部门都需要这样一个机会来理清一下工作思路,好让一个个“偶然环节”暴露在阳光下,最终形不成一个“必然链条”。

  沈阳加速绘制“教育搬迁神话”

  靠十一中学“模式”,通过土地置换,沈阳已经建立起了数倍于十一中规模的“大学城”,而且给人的感觉是这个巨大的产业链条“运转良好”。

  公开资料显示:到2005年末,“十五”期间辽宁省有35所高校新建了39个新校园,新增校舍888万平方米,相当于新建了37所万人大学。目前,辽宁的高校"搬家热"还在持续升温,明年将有10所高校搬入新校园,一些高校扩容超过10倍。沈阳体育学院、大连外国语学院、大连医科大学、辽宁科技学院石桥子校区、沈阳航空工业学院、辽宁广播电视大学、辽宁师范大学、辽宁中医学院大连校区、鲁迅美术学院大连校区、沈阳音乐学院大连校区将在2006年实现搬迁与建设。其中,沈阳体育学院、大连外国语学院、大连医科大学将采取整体置换的方式,把原有的市内校区土地"换"一块位于郊区的更大土地,实现整体搬迁,这样也可以大量节省政府资金。而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属于部分土地置换,目前新校区已经建成大部分并开始招生。其余高校都属于另建设新的校区、分校,实现扩容。

  “5年来辽宁75所高校中已经有35所实现了新校园建设,总投资136.4亿元,新增土地4.23万亩,新建校舍888万平方米,其中17所是通过‘卖地’来置换的。”辽宁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曾向媒体表示,如果按生均24平方米校舍的国家标准计算,5年间辽宁相当于新建了37所万人大学。

  即使是这样,沈阳乃至辽宁的脚步还是显得有些慢了。据不完全统计,到2003年的时候,全国在建的大学城已有50多个,而且争先恐后在“大规模”上做文章。陕西的西部大学城占地400公顷;山东菏泽大学文化城占地466.67公顷;浙江的5个大学城规划用地面积为2240公顷;重庆市正在打造的重庆市大学城和江南大学城占地总规模将超过5万亩;南京更是宣布投入50亿元巨资,打造全国最大的仙林大学城,其规划面积达70平方公里,相当于26个北京大学的面积。

  “学校的不公”,还是“对学校的不公”?

  应该说,已经地去的发生在2005年的那场针对全国“大学城”的“审计风暴”没有涉及到辽宁省,这足以证明我们的工作还是到位的,但学校“欠税门”事件一出,还是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震动,有专家认为在欠税的问题上,学校肯定是难辞其咎,但事实本身并不完全是“学校的不公”,相而,恰恰是“对学校的不公”。

  “虽然在外人看来,搬迁后学校的学生宿舍大部分都为4人间,配有学习桌椅和衣橱,有独立的卫生间。楼外设有停车区、美发厅、小超市、ATM取款机等,总之是学校‘盆满钵盈’比以前‘阔’了很多,但是……”沈阳市道义地区某大学领导说,由于学校地处偏远了,众多学校为接送住在老校区附近的教职员工上下班,每天至少要发几十次班车,仅此一项每年增加开支几十万元到上百万元;北方寒冷的天气也给高校带来高额的运行成本,仅冬季取暖每天就要花费一两万元,面积大的学校甚至要五六万元。

  “更重要的是,”这位校领导还援引众多外地同行的话说,“高校扩建的资金大部分是银行贷款,还贷压力也让高校感觉很累”。数年来,土地置换、学费收入是高校重要的还款途径,然而能够置换土地的,还只是一部分学校,没有土地置换的学校,只能从学费中偿还贷款。随着高校扩招的叫停,大学生人数将会呈现逐年递减的势头,用学费偿还贷款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事实上,教育主管部门也一直在关注种种“苗头”。省教育厅教育发展规划部门某官员就曾表示:就学校土地置换搬迁而言,目前不再提倡扩大发展规模,主要应提高办学质量,发展内涵,积极鼓励高校教师科研创新,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往学校大规模迁移、扩张过程中埋下的“隐患”开始渐渐显露出来,还债和欠税还只是表面现象,更深层面的问题在于,由于没有经验可循,对于土地置换过程中必然产生的、十分重要的各种税费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或者是即使重视了,也因为某些工程急于“上马”,有关部门多数只是召集各方达成一个口头上的约定或谅解,很少有一个定论,这样就把很多“矛盾”留给了“以后”。于是,十一中学涉税问题一出,作为“受牵连者之一”的校方当然不肯单方“买单”,事实上也不应该由学校承担全部责任。

  资深经济学者、沈阳某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院长对上面的观点持支持态度。虽然学校的扩张和建设解决了校方办学条件的局限性等问题,有效拉动了周边地区经济发展,而且,通过大学城建设,促进了产、学、研一体化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有助于实现产业升级、社会结构与文化水平整体提升。但是,现今缠绕在土地置换、贷款、欠税等问题上的“困局”还是难以掩盖,谁都无法断言,在不久的将来,不会出现第二个“学校欠税门”事件。

  “这是一种‘原罪’,它无法通过公告、查案、罚款以及‘开会研究’、‘下不为例’等等方式来进行‘救赎’或‘赎买’。只有地方政府做到对国家刚性法规的遵守和大政方针的理性贯彻,‘原罪’才能休矣。”上述大学院长说。

  而对此,知名经济学者、原沈阳某大学校长则建议从辨证的角度看问题。学校出现“欠税门”事件不是“坏事”,至少目前它才刚刚露头,给我们提了个很好的“醒”,让有关部门有机会和时间去思考如何避免政府相关意识和职能的“缺位”和“越位”。同时,对于学校而言,也不能总拿一句简单的“我们是被动接受”的话当“救命符”,出了事情各方都有责任,任何一方如果当初多些法律观念和税法意识,少些急功进利和侥幸心理,“欠税黑名单”上都会少几个“替‘罪’羊”。

  对于“缺位和越位说”,沈阳房地产开发研究会一位资深学者见解独到,其本人还是一所经历过搬迁的大学的法律教授。他认为,“缺位”也好,“越位”罢,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缺乏法律层面上的支撑导致的,南方的一些城市已经有了自己的“土地置换管理办法”,在这方面,我们的工作应该更进一步。

  

  注解   原罪——(Original sin)一词来自基督教的传说,它是指人类生而俱来的、洗脱不掉的“罪行”。《圣经》中讲:人有两种罪——原罪与本罪,原罪是始祖犯罪所遗留的罪性与恶根,本罪是各人今生所犯的罪。今天,唯物主义和无神论当然是我们坚信的真理,然而,打个比方总还是可以的——现实社会中,很多很多的表象和结果,都有着导致其出现的“原罪”,而这只“幕后的手”却由于种种原因一次次地从人们和社会的视线中“逃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