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搪瓷勺子哪去了


        我一直想象史册中的周瑜有多帅,没想到他竟然会那么帅。我要是吴宇森,妈的拍一百次《赤壁》老子也会选梁朝伟做他。接下来的文字,不喜欢朝伟的可以不看了。

        不过接下来就不写朝伟了。我想喜欢小乔的会更多。老子四岁时口齿还不清就会背“小乔初嫁了”。那时候在一大早背全了,假如菱角还没完全被吃掉的话,老子就会被赏赐三到五个吃。想不到三十岁时终于看见的小乔,还真的改变了我对林志玲的看法。难怪曹操那个老东西肯为她如此痴狂。人世间的深情也不过如此。要不是人间这坛醋,周瑜恐怕真的要被江东淹没了。谁说巴蜀是个好地方。江东也是哎!老子就是江东的。

        其实,有小乔那样的女人,还要什么天下。

        很长时间没进影院看电影了,还是改不掉挑毛病的习惯。不过在这部片子里,挑不出宇森哥什么太大的刺。毕竟是古代战争题材片,不可能与《英雄》的观感相提并论。而且情节、画面和节奏等,比起《墨攻》肯定要有过之而无不极。况且,我直觉吴宇森是某种层面上的再现,不像张艺谋的表达,总会有一次让我们看出他的累。我倒是看出题外的一点毛病来了,就是我那个老乡赵薇一点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她的经纪人。

        昨晚几乎就熬了个通宵。人老了,是有点抗不住。倒头就睡,不到三小时居然就醒了。整理东西时才发现,妈的,老子最后一个搪瓷勺子也不见了。回想一下:最后一个搪瓷勺子长的有点难看,脸面上有疤痕,所以不到万不得已才不用它;最后一次见它是在前晚,喝了粥后回来,它斜插在半个西瓜里面;那半个西瓜昨天早晨被老子扔到楼下的垃圾桶里了。

        都告诉自己吃完西瓜勺子别放西瓜里了。完蛋了,老子所有的搪瓷勺子都被扔完了。

        还好,这个夏天也他妈的快过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