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刘志华因受贿罪被河北省衡水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刘志华被判受贿罪,其中与儿子有关的有两项:一是其子张伟在留学期间收受他人的资助。二是,为儿子买了一套低于市场价格的普通住宅。
涉案的楼盘位于燕尚园,当时的市场价是5000元每平方米。对职工有两种内部价:3100元每平方米和50元每平方米。刘志华找了燕尚园的开发商之后,为张伟按照50元的内部价格购买了一套住宅。(11月9日《法制网-法制日报》)
简直就是天方夜谭!相对于每平方米5000元的市场价,31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也应该比成本价要低不少了,以这个价格购房的除了开发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作为变相发奖金以外,恐怕只有手中握有重权的官员才能资格享受了。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还有每平方米50元的商品房,其实就是花1%的价钱。这样的房子谁能买得到?只有重量级的高官!一般官员是想都不敢想的。
很是好笑。刘志华愿意按照每平方米50元“购买”商品房,而不愿意接受开发商“送”一套房子,其关键就在于一个“买”字上,刘志华认为这样一“买”就和“受贿”无关了,没想到司法机关如此认真,并不买这个张,还是将这桩交易归集于刘志华一大受贿事实。
现在看来,刘志华花1%的价钱“购”房以规避“受贿”,实在是掩耳盗铃,最终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从参与每平方米50元商品房交易的另一方看,开发商选择的对象不会太多,肯定都是能“帮得上忙”的实权人物,直接送钱怕对方“不好意思”,认为花1%的价钱“卖”给他们是感情联络的最佳方式。
作为近几年发展极快的房地产业,为中国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作出了极大的贡献。可围绕着土地的出让、楼盘的规划、各类规费的减免等环节,房地产也和权利建立起了极为紧密的联系,房地产业滋生的腐败现象已经相当严重。
2006年5月,在“国六条”出台之际,我曾预言:在未来的一年里,会有一大批分管土地、房产、规划及和房地产业相关的官员将失去人身自由。去年年末,我曾写了篇《2008,会成涉房贪官灾难年》的文章,其中写道:一年多过去了,虽然倒下去的官员已经是数量相当可观,但比我当初想象的还是要少得太多。但可以铁定的是:在2008年里,因涉及房地产业而落马的官员数量将呈加速度增长态势。
上月中旬,《新华网》一篇题为《重庆地产窝案曝潜规则,1年8名厅级干部落马》的文章,披露开发商为了摆平手握实权的官员,往往采取“金钱+美色+爱好”这一“组合拳”向官员展开攻势,投其所好,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官员爱钱就送钱,好色就送美女,如果既不贪财又不好色,就满足其爱好,千方百计寻找人性的弱点。重庆一批60后的厅官落马,也验证了这一“组合拳”的有效性。
房地产之所以沦落为一般老百姓口诛笔伐的行业,绝对不仅仅因为其价格过高而形成暴利,最大因素还在于人们对房地产业“官商勾结”现象的严重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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