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气质


在今年大选的第二天,《纽约时报》头版头条的新闻标题只一个通栏大字:“奥巴马”!这也许比任何语言都有力量。在社论中,该报首先让读者在这一历史时刻面对如下的事实:“一个叫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的美国人,一个白人女性和一个他几乎不认识的黑人男性的孩子,被祖父母在美国的权力和财富之外拉扯大。他已经当选为第四十四届美国总统。”

 

也难怪,面对意料之中的选举结果,连他的支持者也几乎不能相信已经出现的事实。《波士顿环球报》上的一幅漫画,画着奥巴马正在那里高声宣述那句著名的竞选词:“一个你们能相信的变革!”他的身边,则是一个高兴得晕倒在地的山姆大叔,躺在那里喃喃地说:“这样的变革我简直不敢相信!”再看他在芝加哥的胜利集会,其支持者激动到了疯狂的程度,台上的未来第一夫人米歇尔.奥巴马满脸放光,未来的副总统拜登笑得活象个孩子。一直嫉妒奥巴马、不久前还说要把他“阉割”黑人领袖、1988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之一杰西.杰克逊,此时已经哭得泣不成声。奥巴马超越了美国二百多年的历史,成就了几代人的梦想。这也许是美国战后政治史上最大的个人成就。但是,在这样的历史场面中,似乎所有人都比奥巴马这一中心人物要激动、要狂热。他面对自己所创造的奇迹,冷静得几乎难以令人置信,似乎超然于所有人的情感之上。虽然他在两三年前才认真地动过当总统的念头,但眼前这一切似乎是他早已预料到的,不值得大惊小怪。历史似乎是在他的计划之中,或者说,他似乎事先知道了“天命”。

 

如果说奥巴马是把点燃了一场摧枯拉朽的野火的火炬的话,这野火已经烧毁了美国政治中盘根错节的权力结构,烧出了一马平川,为历史提供了无限的可能。但是,这把火炬的核心,却静如石、冷如冰。他的批评者说,这样的性格让他显得高高在上、超人一等,好象是个真命天子,傲慢得难以获得老百姓的认同;他的支持者(特别是美军的一些将军)则说,这种宠辱不惊、败不乱胜不喜的稳健的人格,正是美国在危机时刻所需要的领袖品质。其实,这种稳健的人格,在整个竞选中已经以同样矛盾的形态展示得清清楚楚:奥巴马是以“变革”为号召而获胜。但是,在这胜利之路上,他的行为则是以不变应万变。他的主要竞选班子,从来没有过大选的经验。但他不管自己在民调中的起落,从来不换班子。面对突如其来的危机,他自始至终保持着沉着,宁慢而不鲁莽。相比之下,他的对手,无论是希拉里还是麦凯恩,虽然在年龄上可以当他的父母,在政治经验上可以当他的导师,但都大起大落,要么进行班底的更新和改组,要么自己惊慌失措、手忙脚乱,显得比他幼稚得多。

 

简单地归纳,奥巴马这种始终如一的人格,分三个阶段展示在选民面前。第一阶段,是他刚刚登场之时。那时他显得确实非常稚嫩,一辩论就被希拉里、拜登等政治老手修理。希拉里则节节获胜,被媒体称为在指挥着一场最有纪律、完美无缺的竞选。要知道,十几年来,克林顿夫妇在民主党内建立的庞大的政治机器。在2000年克林顿即将卸任、希拉里同时竞选成为纽约州参议员时,许多保守派人士就称希拉里进白宫是早晚的事。而希拉里也信心冲天,把整个竞选的基调定为“不可避免”(inevitable)。她自以为在与共和党的长年斗争中已经百炼成钢,相信残酷斗争的政治哲学。她一出场,就以“不可避免”的未来总统的派头对党内力量进行单边主义式的恫吓:你要么在我这一边,要么不在我这一边。意图是逼着大家上她的船。因为她自以为几乎琐定了本党提名,在预选中按大选的战略行事,拒绝左翼要求她为支持伊战道歉的呼声,希望在大选中以鹰派立场争夺中间选民。不过,她的这一战略,在几方面失算。首先,民主的核心就是选择。“不可避免”的包装,仿佛是建立对国家的垄断所有权,引起人们本能的反感。特别是媒体,拿着放大镜给希拉里挑刺。她一有个小闪失,媒体马上就普天同庆。第二,民主党人早觉得克林顿们权力太大、太独,希拉里如当总统,自己就很难影响她;所以心里并不希望她当,只是不敢说而已。第三,全国选民对布什、克林顿两个王朝近二十年的统治已经厌倦,特别是对保守派自由派之间的党同伐异极度反感。希拉里作为这段历史的核心部分,在选民中的负面印象也非常之大。

 

此时奥巴马虽然在民调上大幅度落后,但他充分意识到自己代表的一股清新的空气,有着超越两党的潜力。他把助手和顾问们召集到一起说:“我们有九十天的时间改变这一局面。”大家由此定下了“变革”的主题,把奥巴马包装成华盛顿的局外人、超越政治的政治家,把对手塑造成华盛顿的既得利益集团的一部分。这一主题,自始至终从来没有变过。

 

此时的选民,并不认为奥巴马有真正的机会。不过,选民渴望变革,对他十分青睐。《纽约时报》的专栏作家Maureen Dowd 曾经生动地描述道:大家看奥巴马竞选,就象看自己的孩子赛球。他赢一分,大家就欢呼:好样的!他输一分,大家则跟着揪心,并安慰说:没关系,再来!这样,奥巴马开始时的许多弱点,都被媒体避重就轻地掩盖了。反而是“不可避免”的希拉里,因为辩论中在回答纽约州长是否应该给非法移民发驾驶执照时含糊其词,被媒体吵成大新闻,支持率急跌。对同一问题同样含糊其词的奥巴马,则被轻易放过。

 

希拉里还没有时间叫屈,预选就开始。奥巴马在首战的艾奥瓦旗开得胜。这是他的助手们早算定的一招。奥巴马要超越种族而获得本党提名,关键还不是在白人,而是在黑人。如果黑人觉得他不可能,就会忠于传统的领袖克林顿夫妇。艾奥瓦则显示,奥巴马在这个最白的州都能赢,在全国就更能赢。所以,艾奥瓦后,黑人开始相信奥巴马有真正的机会,纷纷投向他的阵营。此时的奥巴马,大势若虹,在新罕布什尔民调中明显领先,接下来则要转战南方的黑人州而创造连胜、提前锁定胜局。

 

然而,他在新罕布什尔意外失败。当助手们把这个消息带给他时,他平静地说:“看来这事要延续很久。”大家由此作好了持久战的准备。他的竞选,也在这里进入了第二个阶段。选民开始把他和希拉里看成是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上的竞争者。

 

在这种势均力敌的较量中,他赢在了性格的稳定成熟上。他的助手在预选进入黑人州的节骨眼上,策划诽谤希拉里刻意贬低马丁.路德.金、把民权运动的成就归结为白人总统约翰逊的功劳。此事是否是他授意,现在也不得而知。但是,媒体抓住其竞选班子长达数页的备忘录在电视辩论中对证。奥巴马则临危不乱,大方地承认错误,并把此事归罪于过分热情的竞选人员,保证下不为例。本来就喜欢放他一马的媒体,自然也不深究。

 

不过,此时克林顿夫妇开始渐失分寸。特别是克林顿,一看比分落后就气急败坏,把奥巴马比成1988年的杰西.杰克逊,意思是黑人当不成总统。希拉里则在南卡罗莱纳的辩论中和奥巴马展开对攻,互相揭短,在黑人选民中自毁形象。特别是二月超级星期二希拉里没有如愿琐定胜局后,整个班底乱成一团。希拉里先在德州的电视辩论中大为感伤,称和奥巴马一同竞选是自己的无上光荣,两人又握手又拥抱,如同度蜜月;可是不出二十四小时,她就在俄亥俄州大骂:“奥巴马,你真无耻!”电视记者把两个场面的录像重放,问她何以变化如此之快,她也解释不清。看到此景,一直站在她一边的我甚至觉得她患了更年期综合症,难以自制。毫无疑问,她这一以“经验”为招牌老手,反而显示出缺乏总统的脾性。反观奥巴马,在竞选中几乎每天都在成长。他对辩论中的各种议题越来越有驾驭力,情绪也更加稳定。他在新罕布什尔预选的辩论时对希拉里略显粗鲁,最后失分。但此刻他面对情绪无常的希拉里,完全是个谦谦君子,其绅士风度无懈可击。

 

最值得一书的是,也正在此时,他的精神导师莱特牧师仇恨性的反美言论和录像曝光,几乎颠覆了他到手的大好江山。当录像在网上迅速流传时,他没有即刻反应,而是让公众发情绪宣泄得差不多,看准大家对他的怀疑和愤怒到底在哪里,然后经过深思熟虑后发表了关于种族问题的讲话,稳健地渡过了这一关。这也怪不得,在预选中一位出来支持他的将军公开说:一个三军统帅要有稳健的领导力。看看奥巴马,他的竞选时起时落,但奥巴马总是奥巴马。不象希拉里,今天热,明天冷,后天你简直不知道她是谁。

 

奥巴马这样赢得了预选,他的竞选就进入了第三阶段。这时选民主要审视的,是他是否象个总统。客观地说,走到这一步,他竞选的最辉煌时期似乎已经过去。民主党的提名大会虽然盛况空前,但民调并没有显示出其支持率的明显上升。相反,麦凯恩在选择了佩林为竞选伙伴后,在九月的大部分时间反超奥巴马。一时间,麦凯恩似乎要夺取白宫。老实说,面对此局奥巴马似乎是无计可施。一个电视评论员精辟地指出,在整个竞选中,奥巴马面对突然出现的危局一向反应很慢。不过,他是个航空母舰,掉头虽然缓慢,但一旦掉过头来,火力就会是压倒性的。事后想想,如果没有金融危机,奥巴马怎么对付麦凯恩的怪棋实在是很难说,也许他会由此失败。不过,最可贵的是,在危局之下,他没有失态,没有换包装,至少能够在原地固守。结果人算不如天算,一场金融风暴又使他起死回生。

 

反观麦凯恩,虽然借佩林占得一时优势,但金融风暴让他完全措手不及。第一次电视辩论前,他突然说要推迟辩论,以到国会山处理危机。奥巴马则坚持按预定计划辩论,称总统不仅要处理一个危机,而且要同时面对许多问题。在此关键时刻,选民正需要听清双方的观点。麦凯恩推迟辩论的提议,一开始就让人感到他的脾气不可捉摸,而他跑到国会又无事可作,陪坐了一会儿,遭到民主党议员的一通奚落,只好灰溜溜地回来、按预定计划辩论,闹的他的班子一片混乱。结果,辩论一开场,奥巴马就占得上风,自己的对策一二三讲得清清楚楚。麦凯恩则还象没有睡醒一样。此时的奥巴马,已经完全象个总统了。

 

过了希拉里一关,大选的主题因金融风暴变为内政和经济问题,奥巴马对付麦凯恩可以说就是小菜一碟了。当他开始竞选时,大部分选民都认为他没有当总统的经验。但是,在投票那天,50%的选民认为他有当总统的经验。以他这么浅的资历,说服了这么多的选民,当然在于他在整个大选中学习新东西比任何人都快,每过一个阶段就成长一截,最后终于长到了总统的尺寸。不过这种成长,一直都是在稳定的脾性的基础上获得的。他学习新东西后会修正自己,但从来没有放弃自己的核心原则,从来没有重新包装自己。他自信历史选择了自己。如果说麦凯恩、希拉里的政治才能是经验所塑造的、是有迹可学的话,奥巴马这种奉天承命的气质,则是天生的、是学不来的。这一气质虽然在许多人眼里太精英、太高高在上、太自以为是,也确实让他疏离了不少选民;但是,在一个迷途的国家,这样的人格唤起的更多的是人们的信心和热情。他自然被大多数拥立为时代的领袖。

 

1985年,在里根以59%的高票击败民主党人蒙代尔而连任时,美国政治学家Theodore J. Lowi出版了一本书《个人化的总统》(The Personal President)。他归纳说,如果1880年代的美国政府是伍德罗.威尔逊所谓的“国会政府”的话,1980年代的美国政府则已经转化为“总统政府”。这个政府也实际上是美国的“第二共和国”(the second republic of the United States),是平民拥戴的“个人化总统”的统治。大众传媒的发达,可以使总统以个人魅力直接打动选民,乃至被征服的选民可以超越自己的政策偏好而直接效忠总统,就象过去的老百姓效忠国王一样。比如在1984年的大选中,许多更同意蒙代尔的政策的选民,却因为喜欢里根而投了他的票。其实,布什的两次当选,也是基于选民的喜好度,而非对其政策的认同。奥巴马虽然是左翼政治家,但他在预选时公开说里根是转化型(transforming)的政治家,克林顿则不是。很明显,他更要效法的是里根的魅力,而不是克林顿的政策,虽然他在政治上和后者更接近。对于公众来说,奥巴马的成功,首先是一个个人的传奇;媒体关注的,也是他的人格,而非政策分析。

 

这种人格政治,当然能和民主并存。毕竟,民主制度经常重在保证基层社会的自主运行,总统未必要三天两头地出政策,而要有号召力,给国家提供一个主心骨,保证大家在危难时能够同舟共济。但是,民主制毕竟不是君主制。总统在公众眼中的脾性是选民的定心丸,当然很重要。只可惜的是,政治家在公众心目中的脾性和其实际的脾性有距离,甚至经常相反。比如希拉里,在公众眼中简直就是麦克白夫人一样的毒女人;但是,越来越多和她接触过的人说,她非常人性。甚至一些参议院的共和党同事,都对这个昔日的女巫大有好感,一位当年参与弹劾克林顿的议员还特地跑来向她道歉,说当年实在不该仇恨她。奥巴马那种超然于众人之上、甚至超然于政治之上的脾性,可能建筑于对自己的历史使命的信心,也可能建筑于自己奉天承命的傲慢。他的性格将怎样塑造他这个总统,现在还很难下结论。但是,我们永远不要忘记:民主制度是建立在对掌握权力的个人高度不信任的基础上的。人格式的总统,如同布什一样,总可能对民主构成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