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涉案落马


  前几天,从移动梦网上看到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消息,但对黄松有被免职的原因未释明。今天,《都市快报》中国报道版面对黄松有被免职的原因进行了详细报道。

  黄松有,1957年出生于广东汕头市澄海县莲上镇兰苑村一个农家,自幼学习成绩优秀,且有书法、潮剧等文艺爱好,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历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经济庭副庭长、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997年3月起,黄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湛江市政法委员会副书记。1999年6月,黄松有进入最高人民法院任职,任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2002年12月,黄松有又晋升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二级大法官。

   这位一度以“学者型法官”形象而广受瞩目的国家二级大法官,成为自1949年以来中国因涉嫌贪腐被调查的级别最高的司法官员,该案引起的震动也将对中国司法影响重大。据知情人士透露,其主要涉及三大问题——以权谋私、严重经济问题和生活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