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众今年能看到没有“假唱”的春晚吗


观众今年能看到没有“假唱”的春晚吗


今后,演员或者演出团体在营业性演出中出现“假唱”、“假演奏”等行为,将不仅仅受到观众指责,还可能面临国家法规的处罚。12日,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就《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新京报》11月13日报道)

 

“假唱”、“假演奏”,是某些演出活动明目张胆的造假行为,早为广大观众所深恶痛绝。文化部终于要拿这一痼疾开刀了,赞一个先!

 

说到“假唱”,相信很多人都会第一个想到央视春晚。对央视春晚来说,“假唱”早已是公开的秘密。春晚具有独特地位,其巨大影响力是其他演出根本无法比拟的,说春晚是“假唱”界的“龙头老大”绝不夸张。可是,尽管观众每年春晚之后对此都要口诛笔伐一番,可春晚却依然我行我素,誓把“假唱”进行到底。甚至,春晚某资深导演还称,春晚要求的“真唱”就是“真人唱”——原来只要是本人对口型就算是“真唱”,这叫什么逻辑呢?春晚,你简直一点都没有把观众放在眼里啊。

 

擒贼先擒王,要整治“假唱”,理应先从春晚开始。这是人心所向,更关系着文化部的打假行动能否真正取得预期的成效。不过,文化部的这个实施细则,管的是“营业性演出”——春晚算不算“营业性演出”呢?根据文化部的规定,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演出活动,方式主要包括售票或者包场、有赞助或者捐助、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等五种。据我个人的理解,春晚似乎应该符合这一界定。春晚哪年不赚个盆满钵满啊,据说连念个贺电都收钱,如果说春晚是“公益活动”,我实在是不敢苟同哩。

 

春节将至,春晚一天天近了。广大观众今年能看到一场没有“假唱”的春晚吗?希望就寄托在文化部身上了。如果文化部这回真的是“打假”而不是“假打”,那就不妨先拿春晚开刀吧。乔志峰的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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