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节副局长养情妇用心腹该警醒谁?


       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局原副局长廖雄文,前不久因受贿115万元被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11月18日 人民网)

  从受贿数额看,廖和有些贪官分子相比,可谓小巫见大巫,然而,透过此案,廖雄文失节的最大原因就在于三个“不该”,即:不该无原则地用身边人、不该包养情妇、不该漠视廉政教育来反思自己的罪行。

  俗话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面对冷冷铁窗,廖的三个发自内心的“不该”应是深深的忏悔,值得人们深刻反思。

  贪官的背后总有情妇、二奶的影子。廖某本有一个温馨、幸福的家庭,却经不起美色的诱惑,倒在了窥探其权力的女人的温柔乡里。事实上,贪官一旦馋涎于美色,必是变本加厉地大搞钱权交易,以满足情妇的需要和维系那金钱堆积起来的“感情”。廖同时包养多名情妇,而情妇毫不例外地看中他的权力。于是,情妇将廖当作了“取款机”、“摇钱树”,而廖就将工程承建商视之为私家“银行”,随用随“取”。这种赤裸裸的交易是廖悲哀人生的真实写照。

  而自作聪明地用金钱与身边人建立“利益联盟”,结果将自己牢牢套住不能自拔,这是廖堕落的另一可悲之处。他为了自己受贿方便和不被发现,常常将别人送来的“感谢费”、“好处费”分一羹给身边的两名职工,企图以此来堵住他们的嘴。殊不知,上梁不正下梁歪,这两名“心腹”不但心照不宣地收下廖的“奖赏”,而且以此胁迫廖照顾工程项目。如此,廖不但肆无忌惮地受贿,且成为其“心腹”招揽工程的保护伞。当然,廖也得到了其“心腹”的“知恩图报”。只可惜,这种“报恩”就是将廖一步步地往泥潭中推。

  贪腐分子只有在东窗事发之时,才想到不该养情妇、不该无原则用人,不该丧失党性原则,这不是“当局者迷”,而是其本质所造成。面对花花世界和物欲诱惑,每一名领导干部都应该时刻做到洁身自爱、洁身自好,只有时刻坚持做到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才能做一个“干干净净有原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