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政治解决的欧洲样板
北京后改革研究所
陈永苗
城邦与乡土的永恒对立
卢梭在《论不平等的起源》中,分析了不公正的现象的经济与法律原因,并且把注意力转移到大批非富有者,生活不宽裕的人,和没有政治权利的庶民身上。在卢梭看来,人类的进步,以最弱小者为代价。最弱小者非没有历史的农民莫属。
在城邦中市民,是动物性的,与乡土中的农民是植物人不同。城邦与乡土构成对立。从polis到volk, 民族国家是放大的城邦;而不采取城邦为载体的国家,则是家庭的放大。家庭的放大形成专制国家,则与流亡者格格不入,倒是乡土的植物人吻合。
城邦或者或者民族国家,其实是流亡者的国度。流亡者就是从乡土宗法群体中脱离出来的暴民。希腊城邦的奠基者,就是一批海盗。罗马城邦奠基者有所不同,那是被希腊打败被迫流亡的特洛伊人。
流亡者他们从不满足于现状,从没有过完美的生活。完美的幸福,是他们的主要目标,却始终处于他们的生活之外。他们无休止地要攫取他们从不可能拥有的东西。政治自由提供了一个无限大的空间,供他们折腾。那么必须指出,只有政治自由,才能使政治空间,由有限变为无限大。
民族国家的城邦性质,因而把乡土置于黑暗的,无从捉摸的,飘忽的境地。在这个城邦与乡土永远没有出路的政治矛盾中,雅典政治自由理想,简单纯洁得令人妒忌,因为它做到了毫无顾忌地,对乡土失明,置于黑暗中。雅典限于其城墙之内,超出城墙就属于自由和文明的黑暗处,不可注视。而斯巴达城邦有着严重的乡土宗法气息,但是其经济制度实行“公有”,对这个问题毫无贡献。
教会作为城邦,就能够超越雅典城邦与乡土的冲突,因为这个城邦,让政治更注重于精神,而不是物质。在建立民族国家的时候,民族国家奠基在教会城邦之上。而这时候新教精神已经解决了原始基督教团契精神没有办法解决的问题,一个是人的适当地位,另外一是王制与共和的内在冲突,也就是共和主义传统如何表现出来。
罗马帝国的废墟
城邦从乡土生长并脱离出来,后来却对立于乡土。这是古老历史中放任自由的自然过程。直到亚历山大与凯撒大帝为止,整个希腊和罗马的历史各自都包含着这样两种空间之间无休止的战争:理性的城邦与自然的原野,立法者与农夫,法律与乡村。亚历山大与凯撒大帝在对外征服,或者建立世界帝国的过程中,让这种对立得以缓和。
这种对立在罗马帝国瓦解,遭到蛮族入侵时,又尖锐起来。天主教教会承罗马帝国的精神法权,在罗马帝国倒塌的过程中,担负起政府之外的市民社会,为野蛮异族入侵带来的乡土秩序(日耳曼原始森林的习惯法等等)与城邦政治秩序的冲突,提供了和解方案。一种精神超越物质,自然超越习俗的绝对维度,来缓和,给与适当的安置。正如后来施密特看到的,罗马天主教法权秩序,以不变应万变,可以任何一种群体的道德政治结成联盟。
罗马帝国消失之后,留给帝国废墟意大利的使命,就是如何调和城邦与乡土。没有任何一个其他国度,对这个事情如此铭刻在心。从中世纪的城市共和国到20世纪的意大利法西斯主义,心中无比萦绕这个问题。
希腊政治自由有其前政治前提,那就是奴隶。城邦与乡土,转化为自由与奴隶。在意大利,城邦的共和主义政治,与环绕着它的封建乡村相邻,并且依赖于封建乡村,其水平依赖于封建乡村的水平,嵌入更为广泛的农业结构中。这一点,是不能复制的。在政治上与封建乡村的对立,注定了它没有日后资本主义那样全面变革的力量。与佛罗伦萨相比,水城威尼斯好象不是属于意大利。与雅典相仿,它完全属于商业资本主义的。
威尼斯的国际商业活动,其目的是追逐外国社会中上层已经占有和维护的财富,或者剩余价值。威尼斯不过是去 “征收” 外国社会的封建乡村或者农业,并没有让城邦与乡土的政治对立消失。威尼斯以外的意大利城邦,必须“征收” 封建乡村或者农业的财富,或者剩余价值。从国际大视野或者国内视野来看,城邦与乡土的政治对立是一道血淋淋的伤口,亘古皆在。城邦支配着乡村,乡村及其居民对于这一支配精神来说,只是工具和对象。城邦把乡村吸干,不知饱足、无止境地需要并吞食新鲜的人流,直到它在几乎无人居住的乡村成为荒野。
同样是把城市作为政治的载体或者机制,佛罗伦萨与雅典、尼斯之间的差异,大体上可以通过追溯到城邦与乡土整体关系来表述。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说,古典史是城市的历史,但城市是基于土地所有制度和农业的城市。中世纪开始于农村作为历史的载体,城邦与乡村的对立贯穿于它的进一步发展过程之中。现代是农村的城市化,而不像前现代是城市的农村化。
14世纪20年代大米兰共和国,西格诺掌握了绝大多数城镇的权力,这种发展进一步加速了城邦的领土集中,与此同时制约了其政治演进。但是这并不简单代表着乡村封建力量,继罗马帝国被蛮族占领之后,再次得到肯定,因为城镇也城邦化,成了商人和贵族形式的混合物。整个来看,城邦与乡土的政治对立,在城镇城邦化中,得到缓解。
乡土经过城镇,被城邦吸纳,好像是唯一的出路,这条出路也被指出来,是共和主义的混合之路。萨尔泽指出,长期以来在意大利一直相互斗争的两条政治原则,城邦主义与封建主义合并于西格诺制度中。西格诺发现自己不得不根据共和制度进行统治。
必须要有一个共同生活的文明方式,它虽然奠基在城邦之上,以城邦为载体和机制,却超越城邦,能够兼顾乡土,给与城邦和乡土,各自适当的正义。而看起来乡土被城邦吸纳,而走共和主义的混合之路,就是这样一种共同生活的文明方式。1527年出生于弗罗伦萨卑微家庭的贾诺蒂,写了《论弗罗伦萨共和国》。贾诺蒂相信一种混合的共和政体,可以将伟人和贫贱者之间的共同生活的文明方式,引入一个城市。
马基雅维利在他那个时代政治科学条件下,认识到,民族国家的形成途径应该是,城邦与乡土的统一,城市阶层与农民群众的合作,城邦与乡土之间建立平等的有机关系。
马基雅维利诉诸于一种王制,并且让君主服务于共和。君主的任务就是为异质的各种政治主体,提供统一的政治形式,让他们在政治生活中同在。当马基雅维利如此对待王制与共和的关系,这是对王制原初含义的回归。我们读阿伦特的《马克思与西方政治传统》,就会知道,王制本来就是共和的,如果偏离了共和,就变为独裁和专制,这是异化的状态。
王制的恢复,不在于政府,而在于政治宗教。这时候,并不是以一种有政治组织的方式统一政治服从,而是精神权威或者宗教崇拜的方式。马基雅维利的君主,是一个政治宗教的教皇,而不是政府的首脑。这样一种以法律为“万王之王”,以国家为“父神”的政治宗教,可以将城市阶层与农民群众统合到一个不同政治道德观念共享的制度中来,当必要的时候,就调整各种政治主体之间的有机关系。
只有用这种道德多元而法律一元的共和主义解决方法,来解决城邦与乡土的对立,也才能避免寡头政治,尤其是城邦的,也同样避免大多数人的暴政,尤其是乡土的。
王制很容易变为专制独裁,而侵害人民的财产和妻女。马基雅维利告诫君主不要侵犯。所以阻挡王制堕落为专制独裁,需要开发出一种共和主义的办法来。共和主义的办法,就需要人民进入政治。当需要解决城邦与乡土的矛盾关系的时候,农民尤其需要进入政治。
当然农民进入政治,会带来必需性的,前政治的政治,造成与政治自由的共和政治的冲突。然后如果没有农民进入政治,那么王制堕落为专制独裁,至少变为城邦商业贵族的工具,而解决城邦与乡土的矛盾关系,进一步加剧。当我们不可以假设,没有王制,并且撕裂城邦与乡土,而单独让乡土秩序自己解决。这种想法完全是白日梦。
再来看看罗马帝国的其他废墟。英国封建贵族带着保守主义普通法的审慎,处在他们没有远离乡土,与农民之间的合伙关系中,进行政治改良,扩大统治基础,带来了共和主义的普遍实行。而法国德国中世纪贵族的乡土记忆和浪漫文学,并没有政治技艺的特征,而其中最首要的,并没有财产再分配或者其他社会改造。他们与农民的联盟,共同反对资产阶级,完全是虚幻的,没有政治改良的效果。甚至可以说,如果英国贵族不是普通法的精英,也就是天然具有法律训练给他们带来的审慎和实务,那么后来保守主义精英和农民的结盟,结果也和法国德国一样。
中世纪欧洲天主教在乡土的牢靠统治,以及自然属性,可以说欧洲天主教的法权,是生长在大地上的,引得后来德国政治浪漫主义不断回忆。然后由于德国浪漫主义回忆,并不是政治技艺,尤其回避财产再分配或民生问题,即使到了二十世纪法西斯主义当政,还是没有。
民主(生)的首要性
苏联的工业化进程(工业化其实是城邦的诉求),就像它的北极熊本性,一味贪婪贪吃。固然在工业革命之后民族国家,要参与国际竞争,当然要优先发展工业,可是苏联那样没脑袋,没有政治总体性的做法,只会导致自己的死亡。
毛泽东有一些感觉,嘀咕了一句,说,既然要消灭城市与农村的差别,书上(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说是本质差别,为什么又特别申明并不是降低大城市的作用。毛泽东自己摸摸脑袋,吸根烟,自己也没有把握地写到,将来的城市可以不那么大,要把大城市居民分散到农村去,建立许多小城市。
毛泽东特别关心缩小城乡差别,然而我觉得他仅仅比苏联人聪明一点,也是乱搞的主(当然大部分民族国家都是上路了还都没地图,然而一个共和主义的政体,可以把学费弄得最小,最可能找到出路。现代性的出路,并不是历史主义地不断设定任务和使命,而是阻挡者的设置:搞不清楚我们应该做什么,但是可以搞得清楚我们不应该做什么),他还进一步提到,在社会主义工业化过程中,随着工业机械化的发展,农村人口会减少。如果让减少下来的农业人口,都用到城市里来,使得城市人口过分膨胀,那就不好。
毛泽东说,从现在起,要注意这个问题,要防止这一点,就要使农村的生活水平和城市的生活水平一样,或者还好一些。有了公社这个问题就可以解决了。
邓小平走的就是城邦化思路,建立几百个个大都市,更进一步牺牲农村。实际上是严格执行苏联城邦与工业优先的思路,这导致农村绝对服从城市,农民群众绝对服从城市阶层。其结果就是这两个“世界”之间的社会与政治隔阂,而在民族国家形成中发挥作用的独特的多元化,也化为乌有的。现代民主内在地产生于共和,产生于一种独特的多元化,其质量取决于历史的,审慎地确定基本发展力量之间,特别是城邦与乡土,城市阶层与农民群众的有机关系。
乡土城邦化,这种命运对于农民来说,是注定的。现代中国也一样。这时候,要考虑的是,什么样一种王制,什么样的一种城邦与乡土之间的矛盾关系,如何才能回到王制与共和的原初关系,并且避免专制独裁。按照政治科学给我们提供的信心,其关键点还是在于王制,那么现代民主的本来面目,人民君主制,好像就提供了答案。
当人民进入政治,成为君主。混沌处就是出路处。人民蕴含着福音和天国来的消息。或者上帝就是人民。必须如此相信人民。
对人民君主制的信仰,是政治救赎史的延续。对人民力量的信任,也就是对人的力量的信仰,这种信心,也只有经过千年基督教的驯化,和文艺复兴的敲边鼓,才有可能。罗马天主教给人们带来的启蒙,是一对矛盾,一方面把政治巫术化,极度强化自己的权威,另一方面,也教导民众服从上帝,否定权威,贬低政治。前者实际上服务于后者,所以不管在特定历史阶段,用自然状态的必然性或者政治巫术强化到如何的地步,最后都是魔鬼为上帝做工。例如教皇无误论和后来的君权神授,达到他的顶峰,就是他的死亡。
民主是创造自由的手段,获取新动力,展开新的空间。毛泽东说群众能够创造道路来。虽然现在还没有路,已经上路了,但是人民人多,走的人多了,就走出来路来。车道山前比有路,有路必有丰田车,要不这么想,就那没法搞了。
先工业后农民,分成两步走的历史主义的。这样的思路只有放在一个民族国家形成,并且参与国际竞争的格局,才可以得到理解。可是经常被混同于先工人解放后农民解放,当只有把解放寄托在市场或者资本主义身上的时候,这种混同才得以成立。如果是寄托在政治层面,那就是革命。然而资本主义或者市场本身,有力量可以促成解放么,或者就在市场范围,就可以完成么?
这样的历史主义格局,对于农民来说,更没有多大说服力。农民被迫参与到民族国家中来,一个依赖于对外战争,一个依赖于市场交换。对于后者而言,农民有自己的原则,那就是保障生存权,以及提供上升的机会,例如受教育权。
这样的朴素情感,是在土地上生存,长期养成的,所以不管民族国家工业化优先,加诸于如何强势的压迫和剥削,只要没有超越生存底线,都不引起农民的批判,也就是与农民无关。即使被抛掷进入历史主义格局,农民的朴素情感,还是外在于这个格局。
在城市之外的农村地区,宗法因素,自然经济的交换,仍然在主宰农民的行为和思想观念,农民对民族国家体制相当陌生,眷恋就的历史意识,生活在民族国家的边缘地带,被包裹进来,但是一时无法消化。
如果没有生存危机,那么经济社会的不平等,用宗教合理化,再用慈善来缓和,就变为可以忍受和维持。农民有最低纲领,那是生存底线的守护,还有最高纲领,所谓的千禧年主义革命。对革命的弥撒亚主义期待中,是一种政治救赎的渴望。革命是一种政治救赎,在崇拜人神这个问题上可以达成一致。也就是没有神圣的王制,没有没有救世主的信仰,革命暴力,人的政治伟力也好,都无法让人信赖。政治救赎依赖于道德政治。
前面所言政治宗教所需要的服从,不单纯是绝对的律令,是有报酬的,不过这种报酬被隐藏起来,不体现在政治宗教中。民族国家必须保障生存底线,这是对国家忠诚的对价。如此民族国家继承了罗马天主教的政治权威,当然这也是这也是对封建领主与农民之间保护契约的继承。
尽管植根于乡土的植物人农民,与土地之间未必没有一丝裂痕,然而当乡土被城邦吸纳,农民就变为动物人,成为流浪者,无法回到伊甸园。其历史命运比过去更加残忍。犹太人的苦难救赎史,与此相当。
对于人类的苦难,施特劳斯不相信政治能够实现完全解决。他并且把犹太人的政治建国,视同对圣经精神的遗忘。施特劳斯把犹太人放在一个政治无法拯救,永恒处于流亡的困境中,以作为人类根本无出路的象征。犹太人因为担负这种根本困境,再次确认为天选民族。
农民在城市化中出路问题,也是一样。社会贫困问题政治有无办法彻底解决,也是同样。可是犹太人的担负,并不是生存的、必然性的,而是自由的极限。不是最低的,而是最高的。农民被饥恶折磨而虚浮的身体,背负不起十字架,就要倒地死亡。先分一点面包,再谈自由吧。
让农民相信科技和经济发展会带来贫困问题的解决吧,至少有美国可以作见证。一个出了自我之外,与一切都不和谐的人,四处碰壁的人,如果打扰其美梦,是最残忍的。让他做完梦,突然起床推门,看到太阳冉冉升起,回头,他的破屋子或许金光闪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