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从来不是一个墨守陈规的行当,需要激情梦想的是自我的那份动力源泉。
我们任何的创意都是为了围绕销售力来进行,来更好的去推及产品与品牌的长久的生命力。广告人在深夜凌晨的激情迸发是一种颠倒的成长,而非一个规矩的来去推进朝九或者晚五。在一个梦想的行当,我们尽管有时候非常的尖锐,但是却基于理念的诚实行事。这是一个广告人需要修行的漫长岁月所需要领悟的东西。
当我们围绕客户与产品时候,我们把舞台留给了客户与产品的闪耀,把更多的激动与此的都留给消费者,达到广告的有效的销售力,这是我们用汗水所相信的路途,这是竭尽全力以后的孤独,而非一种常态。
离天更近是我们所追求的,但是却更要达到的是离消费者最近的人。也许,修行继续才能够达到这样的境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