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过去是800元的扣除标准,这样来自工薪所得项目的税收收入就占到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的40%左右。中低收入工薪阶层本来不应当成为个人所得税所要调控的对象,这样一来反而成为了纳税主力军。到了2005年,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600元,2007年提高到2000元,考虑到通胀因素,这个标准显然还是很低,所以,当时很多专家建言,要大幅度提高个税扣除标准,保护中低收入工薪阶层。就目前而言,应当先调整到3500元左右为宜。从适应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高度,从保增长,促发展,扩内需的角度,都应当提高个税扣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