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核心竞争力”
核心竞争力是能使公司为客户带来特殊利益的一种独有技能或技术。这种能力首先能很好地实现顾客所看重的价值,如:能显著地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增加顾客的效用,从而给企业带来竞争优势。索尼公司的核心能力是“迷你化”,它给顾客的核心利益是好携带;联邦快递的核心能力是极高水准的后勤管理,它给顾客的核心利益是即时运送。核心竞争力还必须是企业所特有的,并且是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的,也就是说它不像材料、机器设备那样能在市场上购买到,而是难以转移或复制。这种难以模仿的能力能为企业带来超过平均水平的利润。核心竞争力还具有延展性,能够同时应用于多个不同的任务,使企业能在较大范围内满足顾客的需要。如:佳能公司利用其光学镜片成像技术和微处理技术方面的核心竞争力,成功地进入了复印机、激光打印机、照相机、扫描仪以及传真机等二十多个产品领域;本田公司的核心专长是引擎设计和制造,这支撑了小汽车、摩托车、割草机和方程式赛车的制造。核心竞争力不仅可以表现在技术上,还可以表现在生产经营、营销和财务上。这些对核心竞争力最传统的、庸俗的理解,反映了人们在知识和经验上的不足。
其实,我理解的核心竞争力不是上面的解说。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生存发展的能力。它表现在资金筹措、技术、企业文化和人才方面。但,这只是一种肤浅的理解。在风险广泛存在的新时代,风险控制力其实是核心中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