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客户公司欠我公司到期货款500万。近日,我公司收到该客户公司的通知书,声称要与另一家公司合并。请问谢律师,客户公司的合并会影响应收帐款吗?怎样做可以保障我公司的利益?
谢恒律师解答:
由于你公司与客户公司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你公司有权要求客户公司履行付款义务。若客户公司被合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你公司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要求客户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谢恒律师提示:如你公司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要求,则视为同意客户公司合并,客户公司合并前的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成立的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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