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安全执法教育”应该教点啥
福州一卖氢气球的女摊贩的气球被城管驱赶时点燃,摊贩头发眉毛起火险被烧死。城管队长向记者解释称点燃气球的只是协管员,而且并非故意点燃,只是烟头不小心碰到了气球引燃,“他没有意识到氢气球是易燃物品”。中队指导员林培荣说,他们将把这个事情作为例子,对所有队员进行一次安全执法教育。 (《 海峡都市报》12月10日报道)
据目击者说,是城管拿着打火机把老太婆的气球点着的。但城管却喊冤:俺们不是故意的。孰是孰非,一时难有定论。笔者注意到,城管点燃摊贩的氢气球已经不是一次了。11月29日,湖北宜昌市一名城管队员在卖氢气球的郭太婆背后点火搞恶作剧,致氢气球爆燃,年已六旬的郭太婆头发眉毛顿时起火,左手也被烧伤,当郭太婆自己忙着扑火时,点火的城管队员却大笑着跑开了。
频频发生的城管点氢气球事件发人深思。城管中队指导员林培荣称要对队员进行“安全执法教育”,说得非常好,也非常及时。那么,城管的“安全执法教育”应该教点啥呢?
首先,应该教“氢气球是易燃物品”这样的基本常识。估计连小孩子都知道“氢气球是易燃物品”,可我们的城管队员竟然连这样的常识都不懂,有点雷人。也许,他们上学太少,没学过;也许,他们执法太忙,没时间考虑这些小事情。该给他们补补课了!除了“氢气球是易燃物品”这样的常识,“点火是会烧死人的”、“摊贩也是人”之类的最基本的常识也要好好教教他们。
其次,应该教“如何分清场合”。整治小商小贩,要找人少的地方,尽量避免在大庭广众之下进行。否则,很容易引起众怒,如果因此有了“目击证人”,将来解释的时候就很被动。这是无数事实证明了的,一定要吸取教训才行。
同时,还要对城管队员进行如何避开摄像头、如何区分手机带不带摄照功能等方面的教育。只要把这些教育都落到了实处,相信城管执起法来就能“安全”了!乔志峰的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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