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要履行什么程序?(谢恒公众解答)


      问:我去年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与开发商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如开发商在交房期限届满后一个月内仍无法交房,我有权解除合同。如今,开发商已经延迟交房满一个月,我想单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请问谢律师,解除合同该如何进行呢?

  谢恒律师解答:

   一、业主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向开发商发出解除通知。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本案中,如果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业主可以直接向开发商发出解除通知,以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买卖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谢恒律师强调:向开发商发出解除通知,是业主单方解除合同的必经程序。业主只有履行通知义务,才能在法律上解除合同。

  二、发出解除通知时,业主应保留相关证据材料。

  如前所述,业主解除合同前必须履行通知对方的法律义务。因此,业主有必要保留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己方已经履行通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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