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汇算清缴不需要出具……”回复的分享(续2)


◆    爆料

前几天,与国内会计界的某非常低调的大腕在一起闲聊,曰:看看我们这个行业协会的中层领导,基本上是从海外归来的博士,他们带回了全新的思想,所以注税这个行业才能壮大。
      再看看注税行业F协会的中层领导(省略20个字),唉!!!

 

    再爆个料:

国税总局和财政部必将合并。
各位想象一下,如果现在的国税总局变成财政部国税厅(很多发达的国家是这样)。一个

部门怎么能出现两个协会呢?

 

◆     也许这条路是税务局以后要走的

十年以前的老司机都会记得这样的场景,见到交警腿就软。现在的司机可就不那么好管理了,交警没有司机违章的证据想罚款、扣车就太难了。我们庞大的税务干部正在迈着交警的脚步——前进!前进!!

 

◆     请站在法律的角度来思考问题:

自2008年起,与所得税相关的政策一律按照新所得税法执行。从税务总局一年来所下达的文件中可以看出,它只负责所得税的管理和执行,人们翘首以待的相关政策解读没有下文,举例说明:84号文件曾经详细的解释过会议费的扣除标准,但现在看把这个标准写在文件上是不妥当的,所以就没有继续下发。其实新所得税法对政策写得相当清楚,那就是一刀切,把过去的所得税政策全部清零,所得税的管理已行走在法制轨道上,
      我的职业经历告诉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在客户面前不可以只做税务局的录音机或复印机,更多的对涉税业务进行分析,并将体会与客户沟通才是最重要的。

 

    我替纳税人说几句:

税务机关有什么要求,你可以公示,把纳税要求法制化·程序化·格式化。我们若不会做或者没时间,会自己想办法的。若出现问题,税务机关可以处罚。这才是法制化社会的环境。为了减少征税成本,有些项目可以采取政府消费的方式,纳税人不反对,但你不可以转嫁负担。

 

◆     两种利益的博弈

此贴一经发布,各种声音不绝于耳,站在中间的立场来看待这个问题, 我认为:小小的社区可以反映出社会的百态。央视和上海卫视正在播放“破冰”等节目,让现代人看到过去的人怎么这么可笑,但在当时来看,那就是社会主流。在美国即使是会计师也分成两种,那就是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若审计上市公司,则他们肩负的使命就是广大中小股民的“看门狗”。还有一个就是私立会计师,他们只需要对老板负责,所以他们所做的业务是游走于法律和老板之间,因为他们不需要对社会负责。
    拿谁的钱就要站在谁的角度来考虑问题,中国的涉税服务业缺的就是这一点。

 

◆     从事税务服务的人有两种:

一种是从事税务服务;另一种是进行税务判断,并出具建议书。
      从事税务服务的人要求知识面广,这要的人群是样样通、样样松,这些人特别在意具体的业务问题处理,因为他们靠这个做业务,并以此为生。进行税务判断其实很简单,就是三选一,即:征、免、模糊,但这个选择、判断是很困难的。在发达的国家,税务专家是与会计师、律师、客户所在行业的专业人士等等在一些共同研究进行判断,这既需要把政策研究透,同时也要把所面临的风险一一列举出来,由客户来进行判断。专业人士只提供方案实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可能性,而不负责选择方案。

 

◆     做税务判断时,请记住这三个字——为什么

发表自己的见解无可厚非,但要做出税务判断以前一定要先问自己——为什么。
      我的一个客户(跨国公司)问:税务局要进行转移定价调查了,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我问:为什么要准备资料。答:税务局要来检查了。再问:谁告诉你的消息?答:四大中的×××。再问:听说过在中国被调查转移定价的案例吗?答:好象苏州有一个。再问:怎么知道会对你进行调查呢?答:不知道。再问:你知道北京和上海的税务局懂得转移定价人有多少吗?(我没好意思问有几个?)答:不知道。再问:看到过税务局要在近期进行转移定价调查的文件了吗?答:没有,只看到领导讲话精神。再问:既然有那么多不确定的因素,为什么还要花钱请人做一些没有用的功课呢?
      当今社会,有70%的信息可能是假的,所以要准确判断并加以利用。

 

◆     税务局内部流行语言:

过去的我,“利”字当头,“义”字居中,不考虑风险。
现在的我,先看看是个什么事?有没有风险?不用我替你上下活动来办这件事……,总的原则:是我不能因为替你办了事而丢了饭碗,至于“银子”差不多就行,购物卡你看着办。


    总而言之,我要牢记一句话:“酒肉穿肠过,税法心中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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