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于轼要叫嚣“橙色革命”?(二)
陈绪国
6.社会主义只有苏联斯大林模式的公有制吗?
[原文]所谓的社会主义,就是苏联斯大林模式的公有制加计划经济,也确实也没有别的模式可用。
[纠正]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公有制,这一点没错;我国很长一段时间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也没错。
同为社会主义国家,我国与苏联是不一样的,你懂不懂?苏联实行的是中央集权制,中国实行的是“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中央集权与放权于地方同时并立。茅于轼是从国有企业干过几十年,这点常识应该知道的吧?现在,不是有中央国有(国营)、地方国有(国营)企业,就是从一九六十年代的产物。苏联不重视农业、轻工业,而中国是农、轻、重并举,优先发展农业和轻工业,这产业模式也是不一样呀!苏联、东欧的社会主义有“休克疗法”模式,中国就没有这种模式呀。
你说社会主义没有别的模式可用,那么:第一,我国几十年来没有走苏联斯大林(岂止是斯大林?列宁也是一样的)中央集权制模式,新中国成立近60年的历史,是社会主义的历史,还是资本主义的历史?第二,改革开放到如今,我国既有计划经济的成份,又有市场经济的成份,不是苏联斯大林模式,我们现在还算不算社会主义?
7.是整个社会主义制度错了?还是社会主义的个别方式方法或模式错了?
[原文]现在我们知道这整个是一条极其错误的路线。……可是那条错误的路——导致几千万人死亡的路并没有被否定。至今在大学和中学里还教着。
不论是在中国或在苏联,或者别的所谓社会主义国家,没有例外地都以死亡巨大的人口为代价。
[提问]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已经将近60年了,谁能担保一个60岁的老人不犯任何错误?如果看见一个老人犯了错误,立即将他送上火葬场的火花炉里去,或者将他活埋掉,这样行吗?
第二,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真的是一无是处、洪水猛兽、罪恶滔天、十恶不赦吗?因为搞市场经济,就可以完全“踢开政府闹市场”吗?
第三,中国搞社会主义怎么导致几千万人死亡?你有什么根据?世界上最野蛮最残忍的国家,是帝国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
这里我简单提醒一下茅某,中国是世界上公认的人口大国和长寿国家。我国城乡男女人均寿命已达73岁(CCVT。COM《中国生活加减乘除》2008-12-11 09:36)。解放前,我国人口寿命仅为35岁,平均延长了38岁。解放前,我国人口为4.5亿,如今达13.5亿。
广州日报2006年10月4日A3版:《中国人幸福指数全球排名第31位》。比日本(第95位)、韩国(102位)和新加坡(第131位)要幸福。这是英国“新经济基金”的排名。
第四,是搞社会主义的人口寿命长,还是复辟资本主义的人口寿命长?
广州日报2006年5月12日A8版:《普京国情咨文鼓励民众多生育》。俄罗斯人口每年减少约70万人。在1993至2006年之间,俄罗斯的人口下降4个百分点,减少为1.427亿人。俄罗斯人口的平均寿命为66岁,比欧盟国家人口平均少14岁,比日本少16岁。(比中国少6岁(2005年的数字))。——这充分说明,不是社会主义死亡人口多,恰恰相反,而是在“破社会主义,立资本主义”以后死亡人口最多。
苏联曾经是“世界上最发达的社会主义国家”,实施“橙色革命”,复辟资本主义以后,已经倒退到十月革命以前的状态了。90%以上的人口,生活水平处于农业国家穷国的水平!
乌有之乡网站2008年11月17日发表屈原问天的文章,指出股份制、私有制的“体制改革”、“橙色革命”将苏联拖入万劫不复的苦难深渊:
“有时社会主义国家的行为变质,确实是会经常发生的。关键是看制定和实施政策者,受有资阶级的影响有多深。想国家这些年来,随着一批不知天高地厚,从西方衔鹦鹉之音荣归的主流右派经济学家干政,中国的社会主义有效经济手段,在取得了一系列国家主导和控制的经济累积建设成果以后,正在被迫从代表人民利益的许多经济领域里头退出,将窃取社会主义经济资源的权力拱手让给外资或国内少数个人。如郎咸平说举例的,俄罗斯当年听信一些西方学者的馊主意,搞经济休克疗法,一夜之间将全部国有资产私有化,采取所谓转化为股票分发全民持有,但结果国家不代表全民持有,将持有国有资产社会资源的权力让出,资本家没有了国家这个国家的强大对手,他们自然有的是办法,结果全国有七个人,利用关系勾结了大银行的高管,套出大量资本去收购民众手中持有的国有资产股票,结果短时间内即拥有了全国金融、矿山、石油、钢铁等巨大企业资源,然后美其名为合资入股,大量的将其出卖给国外资本套利,几年间个个成了寡头巨富,国家的生产总值却降于与墨西哥不相上下。如果不是普金对寡头们动手,进行必要的重新国有化,俄罗斯没有今天,而且后果不堪设想。”——这就是明鉴,这就是前车之覆,这就是1亿5千万苏联人民血的代价!
第五,帝国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杀人不眨眼的混世魔王。
以第二次世界大战为例,这次由德、意、日帝国主义法西斯挑起的人类历史上空前的大战,导致军民死亡人数达6500万,受伤人数超过1.3亿,经济损失达15万亿美元。(百度知道网2008-4-9二次大战伤亡人数。编号1434502,编号1434597)
以日本侵华8年战争为例,导致3500万人伤亡,6000亿美元的财产损失。(SOSO网2008-11-27《抗日战争中的军队伤亡?》)
现代战争中,九成以上是帝国主义挑起的战争,即垄断资本主义集团挑起的战争!
二战中,苏联军队死亡890万,2700万人献出生命,505.5万人失踪,455.9苏联官兵被俘。战争还给苏联带来巨大损失。苏联共有1710座城市、7万多个村镇和31850个工业企业全部或部分被毁。(综合新华网2005-05-23《俄罗斯国防部长公布二战中人员伤亡数据》;人民网2005-5-11《苏联在二战中的突出作用:2700万人献出生命》
二战中,中国死亡人数约1850万人,军队死亡148万,导致3500万人伤亡,6000亿美元的财产损失。(SOSO网2008-11-27《抗日战争中的军队伤亡?》等)
《只破不立的三十年改革》多次地提到“死亡”二字(后面还有),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是不是说要中国加入日本的“东亚共荣圈”,或是德国的“法西斯共荣圈”中去,或是其他什么帝国主义的“共荣圈”中去?是否意味着不加入这些“共荣圈”,马上又要打世界大战,中国又要炮火连天,血流成河呢?
8.民营经济的看法在宪法中修改了三遍吗?
[原文]对民营经济的看法在宪法中就修改了三遍,先是允许其存在,后来认为是国家经济的一部分,再后来又承认它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问题]新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颁布以后,于1988年4月12日、1993年3月29日、1999年3月15日、2004年3月14日共修改过4次。其中,第3次宪法修正案修改第十一条是第一次,第4次宪法修正案修改第十一条是第二次。但是,从头到尾都没有“民营经济”这个概念,只有“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概念。也没有“国家经济的一部分”的说法,只有“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提法。
情况如下:
1999年宪法修正案
(修正案)第十六条
宪法第十一条原文: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国家通过行政管理,指导、帮助和监督个体经济。
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有经济的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修正案修改为: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2004年宪法修正案:
(修正案)第二十二条:
宪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原文: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修正案修改为: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从以上情况来看,是正常的修改。第一次修改,是将原来分列式条款合并为并列式条款,行文化繁为简。意思都差不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是将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戴高帽子,取下帽子以后,还原了本来面目。第二次修改,只增加“鼓励、支持和引导”三个定语而已。
茅于轼对于宪法十分不满,认为中国“仍然保留着以公有制为主导力量的词条”。有本事你就拿出一套方案让大家瞧瞧,让13亿中国看看其庐山真面目吧。
9.世界上经济搞成功的国家没有一个是以公有制为主的,那么,世界上哪一个私有化国家搞经济是成功的呢?到底谁对谁错?
[原文] 世界上经济搞成功的国家没有一个是以公有制为主的,可是我们至今还舍不得放弃这个十分落后,早已被证明是错误的理论。
[批驳]
中国五千多年的历史,以私有制为主的经济占据千分之九九九,只有千分之OO一才是以公有制为主导的经济。
既然私有化那么吃香,为什么历朝历代有那么多百姓食不裏腹衣不蔽体,有那么多的农民发动农民起义农民战争?为什么一个五千年文明历史几亿人口的泱泱大国,被小英国、小法国帝国主义蹂躙?被一个弹丸小国小日本侵略欺侮?
既然私有化那么吃香,国民党统治中国大陆几十年,搞了那么多年的私有化,也未见祖国富强人民幸福那怕是一点点?国民党当政时期,老百姓连吃盐都吃不起,物价飞涨三百倍,民不聊生,饿莩遍野。国民党当局为什么失败,为什么失民心失政权失江山?就是老百姓不相信私有化嘛!
全世界哪一个私有化经济体是很成功很优秀的?现在,全世界172个国家和地区,大部分是私有化国家,有哪一个私有化国家不是社会弊病多多,穷困人口多多,死亡人口多多?就算那些最发达的私有化国家,日本成功吗?日本上世纪一场房地产金融危机,经济衰退了十几年,日本的中产阶级都变成了无产阶级;美国成功吗?美国今年一场房贷金融危机,许多大银行、大公司纷纷倒闭破产,金融风暴波及全世界,冰岛破产,巴基斯坦也危险,泰国、韩国等许多国家严重受伤......
全世界因美国地产金融危机,财富缩水100万亿美元也不止。中国股市上股民的财产损失30万亿也不止!全世界有多少无辜的人深受其害?有多少中产阶级一觉醒来不再中产?
美国是世界上私有化自由化程度最高的国家,是发达国家中穷人最多犯罪率最高的国家,美国政府已经累计负债高达9万亿美元,全国累计负债44万亿美元,平均每个美国人负债15万美元!如果中国也像美国那样的乱搞资产阶级私有化、私有化,政府一直欠下如山般的债务,人民欠下如此高的债务,政府的日子怎么过?13亿5千万人民的日子怎么过法?
08年美国地产金融危机以后,美国总统布什大声疾呼:我们美国要搞社会主义了!
资本主义世界那些最富有的国家,无一例外不是帝国主义国家,是依靠军事力量或经济力量称王称霸穷国剥削穷国压迫穷国鱼肉穷国人民的邪恶国家邪恶制度,正如马克思所说,资本来到世间,每个毛孔从头到尾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资本主义这个世界,里里外外摇摇摆摆晃荡了600年多年,而中国的社会主义才50多年,是人家十分之一的年龄都不到,确实是十分幼稚,确实存在毛病,但是,这绝对不是本质上的毛病,不是理念和制度的毛病,而是前进道路上的一点阻力一点分歧而已。
虽然,全世界最富有的国家不完全在社会主义国家,但是,全世界最穷最穷的国家百分之百是资本主义国家!百分之百的最穷最穷的国家必然是资本主义国家!
前面讲到,前苏联“颜色革命”以后,广大群众的生活水平、人口寿命和人口增加数大大降低,真可谓“此一时,彼一时”。前东德也是如此,资料表明,东德人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低,穷人越来越多。
中国人口这么多,有将近14亿人口,土地、矿产、森林、河流等资源,不及全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大陆要搞私有化,中国经济将要倒退一百年,将要倒退到解放前半殖民地、半封建的黑暗社会里去,这是百分之百可以肯定会这样的!!
产业私有化和金融私有化,早已被历史一千遍一万遍地证明了是十分错误的理论和错误的实践和错误的选择,可是,茅于轼至今还舍不得放弃这个十分落后,早已被证明是错误的理论!大错而特错!可事实上“私有化”的幻想或噩梦,挥之不去。
10.土地国有制障碍了谁?阻碍了谁?茅于轼已经感觉生活在真空中,不是自己属于哪一国的人,大概他的第七感官是一个外星人。
[原文]城市中的土地必须是国有的,而在现实生活中这个“国”到底是谁又无法明确界定。结果是土地国有制的功能构建了一个观念上的障碍。土地问题是一个典型例子,说明以公为主的思想极大地阻碍了我们的制度选择。
[批驳]茅氏承认了“城市中的土地必须是国有的”,这一点很了不起,很有进步。可是,一个问题,困惑了茅某整整80年!他不知道他自己是属于哪一个国家的人,总感觉到自己生活在真空中,总感觉自己是个外星人,不是地球上的人。
每一个城里人,连三岁小孩子也知道,我们生活在城市里,行进行出是多么自由,多么幸福——这就是土地所有权公有制或国有制的巨大优越性。但是,他认为,这不好,这让全体城里人和到城里行动的人太自由了,应当画地为牢:比如,你是天则某某单位某某个人的,应当限制在你那个牢笼里,他是地则某某单位某某个人的,应当限制在他那个牢笼里,我也是一样。将每个国家、每个城镇狠狠地撕裂成千万个、亿万个碎片,每人分三五平方米土地,你一块我一块他一块,茅老先生最先来分,因为他是鼎鼎有名的主流经济学家,是中国倡导用粉碎机粉碎城市的先驱者和急先锋。
通行是与障碍相对的,顺畅是与阻碍相对的。城市里的穷人与富人一起行走自如,跟富人一样的享受无偿的土地使用权,也太惬意了。茅老先生认为,这影响了富人的尊严,特别是影响了权贵、资本利益集团们自由买卖土地——这就是障碍,这就是阻碍。尤其是影响了国际金融地产大鳄利益集团们自由买卖土地——这就是最大的障碍,这就是最大的阻碍。
“替富人说话”不替穷人说话,是茅老先生80年孜孜不倦人生哲学的最豪华的选择和人生最大的理想,他一直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这个“诚信”二字估计可得个“里根诚信奖”或者“外根诚信奖”的。可是,这也许是一厢情愿,因为土地国有制还没有废除,还是国际金融大鳄们的眼中钉肉中刺,估计得个表扬奖什么是靠得住的。
也许茅老先生早已不是中国公民了,也许他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他在中国大陆这片土地生活了80年,无法感受到是生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是中华民国还是大清帝国。老主流经济学家遇到了新问题。
茅先生是四几年开始在大学学高等数学,五O年大学毕业参加工作,求解过无数数学难题,也试图求解过“哥德巴赫猜想”,但中国960万平方公里土地的加减乘除已经不会计算了。但O的N次方是O,O的NN次方仍然是O,全部是O,永远是O,这一点他是最清楚不过的。化整为零,化960万为零,这是全世界人类有史以来最有趣味的超级高等数学,他是最清楚不过的。
人是不能生活在真空中的,可现实生活中有的人确确切切地感受到,自己好像生活在真空中一样。有这种情怀的人,当然感知不到自己到底是谁,自己到底生活在哪一国哪一地啊一角落里。
回顾改革开放三十而立,中国最成功的一面,就是开放土地市场,大大地盘活了存量资产。国家的钱袋子鼓起来了,茅老先生的退休金涨起来了,但这个国家也太不负责任了,没有履行告知的义务,没有说明这个钱里面包括了国家卖土地的一分子在内,以至于造成他很多的困惑。茅老先生完全有理由状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状告胡锦涛、温家宝,状告他不履行告知的义务。
城市土地国有制到底好不好,也许只有主流经济学茅于轼们知道,别人永远是不知道的。
也许最令主流经济学茅于轼们最困惑不解的是,香港这个经济自由化、产业私有化的地区,竟然也明里搞土地私有制,而暗里搞土地国有制。说他是土地私有制,是指地产商或房屋所有权人,使用土地是有期限限制的,过期以后,又要向国家上交土地使用权的费用。很多资本主义国家,很多私有化国家,都是这样“两面三刀”的。这个问题,连经济学的门外汉都懂,主流经济学家的茅老先生更应该知道吧?
11.怎样认识农村搞土改?怎样对待公私合营?
[原文]1949年解放以后走的是一条公有制的发展道路。先是在农村搞土改,镇压地主富农,不但没收他们的财产,而且肉体上也消灭了至少几十万人。后来在城市里搞公私合营,剥夺了资本家的财产。
也许茅先生没有学过文史哲,对于人类历史太不了解了。几乎历史上历朝历代都搞土改,不光是农民要求土改,而且皇帝国王大臣小吏也带头土改。尤其是在农业社会里,不搞土改,就会大批的饿死人,就会使经济社会瓦解,就会国将不国。道理很能简单,不搞土改,大批的地主撑死了,大批的农民饿死了,富人和穷人都比赛着死了。这样一来,连皇帝、国王也坐不住了。
人类文明史上,原始社会不谈,连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制主流上是国有制的,不是私有制的。如果你不相信,可以随便问问学法律学历史的文科生吧。这从著名的《汉穆拉比法典》和大量的日耳曼法、罗马法中看得出来。中国的古律法中的规定,也基本是这样的。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性质上土地是国有制的。
替富人说话的人,是不打算为穷人说话的。茅老相当于苏联的孟什维克派,绝对是个少数派。按照某些主流经济学的逻辑,富人永远富起来,穷人永远穷下去,富人人人永远堆满金山银山,穷人永远衣不蔽体食不裹腹,富的永远富个死,穷人永远穷个死,富人永远是奴隶主,穷人永远是奴隶。穷人不能动富人的一根毫毛,富人可以无情地尽情地将穷人榨取得一干二净。
茅老先生也许是最崇拜资产阶级,最崇拜官僚资产阶级。但是,又一个最令主流经济学的茅先生困惑的是,连蒋宋孔陈四大家族这样的超级资产阶级,居然跑到台湾一个劲地搞起土改起来了,而且不止是一次呢?
如果说,中国人就是作贱,就是爱造乱子,就是爱搞土改,别的国家的人不作贱,不造乱子,不爱土改。那么,你就大错特错了。
据说,茅老喜爱旅游,曾经一口气游历了二十多个国家,不知道他打听过没有,二战以来,搞土改的国家实在是太多太多了,无论如何,无论是公有制国家或是私有制国家,无论是穷国家富国家,不搞土改的少之又少,搞土改的多之又多。搞土改的农民喜洋洋,不搞土改的地主喜洋洋.比如菲律宾,这个国家为什么老爱土改呢?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搞过几次以后,还要土改?菲律宾女总统阿基诺夫人为什么自己带头土改,将自己家的肥田沃土分给贫困的农民呢?
茅老的高见是,要对全国的土地全部实施私有化,人人分土地,人人用土地入股。不知道茅老的土改秘密方案是否可以公开?中国960万平方公里土地怎么个分配呢?近6亿城里人,8亿农民,每人分多少平方米土地?平分多少河流?平分多少山脉?平分多少森林?平分多少滩涂?平分多少荒地?平分多少建设用地?平分多少海洋?平分多少矿藏呢?雅鲁藏布江大峪谷、腾格里大海漠和死亡之海有谁去安家落户呢?天安门广场和中南海、故宫、颐和园、长城、十三陵水库等等的土地分给谁呢?有多少人将成为珠穆朗玛峰上幸运的地主呢?几千权贵资本家与八千万失业工人、四千万贫民的地权怎么确认、保护呢?我们分到土地以后,是不是可以直接卖给国际垄断财团呢?
茅老是个非常搞笑的老人,动辄拿死人来开涮。三番五次地拿死人来开玩笑。说什么土改镇压了几十万地主富农。他是不是中央情报局的人也未可知。不错,土改中可能是枪毙了一些地主富农分子,这些人多数是汉奸卖国贼、恶霸地主或杀人凶手,总之是那些恶贯满盈的大坏蛋。你说镇压了向十万,消灭了他们的肉体,你有何根据呢?
政治,是不流血的战争。这就是历史。这奇怪吗?但决不是国民党右派分子那样,对于共产党人“宁可错杀三千,决不放过一个”。仅仅在第一次大革命失败的十多年里,国民党残害了数十万共产党人、农会干部与革命群众和许许多多的革命仁人志士。在国统区里到处是集中营,到处是杀人场。杨靖宇、方志敏、刘胡兰、江姐、扬开慧、叶挻。。。。。数也数不清。
为这个翻历史老账,跟共产党算历史总账,值吗?怨怨相报何时了?
关于建国初期的公私合营问题,以下着重地谈几点:
第一,公营合营是中国历史进步的必然产物,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建国初期,城市里搞公私合营,是坏事吗?对于绝大多数私营企业主而言,个个是求之不得的事情呢。要不然,怎么有成千上万户私营企业蜂拥而至?
据有关资料记载,1955年12月21日至28日,第五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制定了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规划。这次会议,完全是民间企业和个人自发地组织起来的自我革命行动。这一行动直接导致了全国性的公私合营运动。到1956年底,手工业加入合作社的90%以上,私营企业人数的99%、私营商业人数的85%,实现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
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私营企业主主动地参加公私合营呢?原因很简单,多数私营企业缺乏资金、缺乏市场、缺乏原材料、缺乏人才,并且无发展前途,就是“四缺一无”吧。公私合营以后,他们什么都不用愁了,变成了无风险、无后忧、稳拿钱、稳拿股的股东,何乐而不为?要说占便宜,是那些股东占了国家的便宜。就是到如今,也是一样的道理,一个资金短缺、市场不畅、原料奇缺的小业主,谁不愿意跟财大气粗的国家合股?如今,看看政府企业里的权贵们,有那一个不愿意参加国有与私人的股份制?有那一个贪员不赚个盆满钵满的?现在多数的这个股份制,那个股份制的,不就是公私合营的变种吗?
第二,由公私合营改制为集体企业,少数改制为地方国营企业,是采取赎买法完成的,根本不存在剥夺他们的财产的问题。
中国公私合营的老板,个个都是幸运的,并没有与地主富农一样的下场。公私合营改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之前,国家采取的是赎买法,即政府出钱买下了他们的全部股权的。这有历史资料可查的嘛!怎么说“剥夺了资本家的财产”?
要说“剥夺了资本家的财产”,并不包括公私合营这一类资本家。主要是指蒋宋孔陈这一类官僚资本家和汉奸卖国贼资本家等。这有什么奇怪的呢?这些赃物,要么是贪污盗窃所得,要么是剥削压迫所得。1947年7月30日《中央日报》披露,在一年内,孔、宋两大家族的扬子、孚中公司营私舞弊,各盗窃外汇1亿美元。1948年8月19日,国民党颁布《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发行金圆卷,恶意实行空前的通货膨胀政策,同时实行暴力限价,强制收买人民手中的金银、外币,对人民进行空前残酷的大掠夺。在两个月时间里,搜刮民间黄金130余万两。国民党以金圆卷代替法币时,法币发行额已达660万亿元,为抗战前夕发行额14亿的47万倍。8月初物价和1941年1至6月份平均物价比较,上涨了500万至1100万倍。(《20世纪中国大事概观》第455、第471页)
第三,没收敌人的财产,是极少数人的财产,不是没收全体私营企业主和股东们的财产。在战后没收敌人的财产,国民党才是没收大多数人民的财产。
国民党没有没收财产吗?国民党不但没收资本家、地主的财产,还没收工人、农民的财产;不但没收中国人的财产,而且没收日本人的财产。广州日报2005年8月23日A8版《国民党下台内幕》(1)记载有:国民党到台湾后由接收变“劫收”。从1945年10月至1947年2月,国民党共接受日本驻台机关财产、企业财产、个人财产110亿旧台币,各县市30%的房屋和占全省耕作面积20%的土地。这些企业、银行、房屋和土地,有很大一部分是日本殖民者从台湾同胞手中抢去的,本来应酌情还一部分给原主,但国民党的接收大员照单全收,台湾人无缘置喙。
至今,仍然有不少右翼势力,不断地妖魔化共产党、新中国和人民政府,妖魔化社会主义制度,特别是总拿大陆与台湾的“经济腾飞”相比。这些人,只看现象,不看本质,只看现状,不看历史,只看树叶,不看森林。
大陆这个地方,从鸦片战争到抗日战争,共打了100年的仗,有多次外战也有内战,炮火毁坏了数万座城镇和乡村。光八年抗战,经济损失就达6000亿美元。在短短的二十多年里,由政府出资建设起数千个城镇,设立了上百万间国有企业。教育、医疗和除农村以外的住房,都是国家包起来了,光是这个开销有多大?现在,改革开放刚刚有了一点起色,就忘恩负义,忘乎所以了,不断地妖魔化毛泽东时代,不断地妖魔化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你们卖了那么多的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卖了那么多的国有企业和企业产权,你们卖了那么多的政府公房国企公房,卖了那么多职工的权利,到底赚了多少钱?这些钱到底上那里去了呢?
众所周知,经济社会里,产业竞争、商品竞争的规律是优胜劣汰。发挥优质资源的优势,由分散化、小型化、手工化、低效率化与集中化、大型化、机械化、高效率化迈进,可以使小老板与大老板之间优势互补,而效益提升最快的是小老板。因此,公私合营是价值规律起作用的结果。各行各业的手工业者、小商人自发组织起公私合营的举措,是完全正确、无可厚非的。
第三,走社会主义集体化、公有制之路,是社会主义的正确选择。国有、集体企业,在改革开放以前和以后,为我国创造了巨额财富,中国职工队伍是全世界最优秀的职工队伍之一。
解放初期,中国的工业、手工业和商业,是那样的贫弱,那样的分散,那样的低效率,他们不走合作化、工业化的道路行吗?
中国的公有制企业,是在旧中国一穷二白的废墟中顽强地建立起来的,比较发达国家是有一定差距,但发展速度在世界上是相当快的。以下资料,可以说明一定定问题。
中国网2003年1月27日题为《中国广大职工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贡献》的客观报道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职工队伍数量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1949年,职工总数为800多万人;到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职工总数达到9499万人,比1949年增加10.87倍;而到目前,职工总数已达2亿多人,比1949年增加24倍多。在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其整体素质也在不断提高。职工平均受教育年限增加,在职工队伍中具有大专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越来越多,具有初、中、高级职称的职工比重在不断上升,中国职工队伍日益走向年轻化、知识化。
——中国职工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职工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艰苦创业精神、忘我的劳动热情和无私奉献精神、强烈的开拓进取意识和创新求实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为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谱写了辉煌的篇章。广大职工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广大职工创造的GDP占全国GDP的比重,1952年为26.8%,到目前上升到72.1%。 1949年至改革开放的1978年,由于中国工人阶级和各族劳动群众的伟大创造力量,整个国民经济按可比价格计算,29年间(以1949年为100)取得年均7.3%的增长速度,国民经济总量从358亿元增长到3010亿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7.4倍。特别是工业经济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绩,初步建立了独立的、门类比较齐全的社会主义工业体系,工业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工业生产按可比价格计算保持了年均13.9%的较高增长速度。在国民收入中,工业份额由1949年的45亿元增加到1978年的1408亿元,按当年价格计算,29年增长30.3倍。从1978年到2001年的23年间,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按可比价格计算(以1978年为100),整个国民经济实现了年均9.5%的增长速度,国内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3624.1亿元增加到2001年的95933亿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25.5倍。特别是我国的工业快速发展,总量不断增加,规模迅速扩大,竞争实力大大增强,按可比价格计算,工业生产实现了23年年均11.6%的增长速度(引者注:《20世纪中国大事概观》记载,1957年同1952年相比,工业总产值增长129%),在整个国内生产总值中,工业份额由1978年的1607亿元增加到2001年的42607亿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了25.5倍。正是这种伟大的创造力量,使我国的GDP从1949年约179.56亿美元增加到2001年底的1.16万亿美元的国内生产总值,经济总量增长64倍多。
——随着产业结构的重大调整和变化,我国的就业结构进一步发生深刻变化。到2001年底,我国12.7627亿总人口中,从业人员7.4亿,其中,第二、第三产业吸纳的从业人员分别为1.6284亿和2.0228亿,与1978年的0.6945亿和0.4890亿相比,分别多吸纳劳动力0.9339亿和1.5118亿。20多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第二、第三产业吸纳的劳动力已占总从业人员的50%,与1978年相比,多吸纳劳动力达2.4457亿人。也就是说,改革开放20多年来,第二、第三产业新创造了2.4457亿个就业岗位。这是一个相当重大的贡献。在7亿多从业人员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职工队伍迅速发展壮大到2.13亿人。其中,公有制单位职工13297万人,占职工队伍总数的66.1%;非公有制单位职工6812万人,占33.9%。 在推动社会结构不断提升上,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整个社会劳动力从业的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分布,从1952年的83.5%、7.4%、9.1%,到1978年的70.5%、17.3%、12.2%,再到2001年的50.0%、22.3%、27.7%,不断加速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
从以上资料得知,1949年至1978年,工业经济是在健康、稳步地进行着,1949年至改革开放的1978年,由于中国工人阶级和各族劳动群众的伟大创造力量,整个国民经济按可比价格计算,29年间(以1949年为100)取得年均7.3%的增长速度,国民经济总量从358亿元增长到3010亿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7.4倍。特别是工业经济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绩,初步建立了独立的、门类比较齐全的社会主义工业体系,工业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工业生产按可比价格计算保持了年均13.9%的较高增长速度。在国民收入中,工业份额由1949年的45亿元增加到1978年的1408亿元,按当年价格计算,29年增长30.3倍。而从从1978年到2001年的23年间,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了25.5倍。
在改革开放之前,全国没有卖过一寸土地,没有卖过一间房屋,没有卖过一间国有、集体企业,没有卖过一股国有、集体企业的产权和股权,不可能有8000万职工下岗失业,不可能有1000万大学生找不到工作,不可能有3000万知识青年长期待业,不可能搞教育市场化、医疗市场化、住房市场化、土地市场化、产权市场化、金融市场化、银行市场化、职工市场化,不可能在GDP上掺许许多多的水份;在改革开放之前,不可能大搞私有化,大搞资产阶级自由化,不可能对广大穷人群体和中产阶级随便砍掉教育福利、医疗福利和住房福利。
第四,建国59年来,无数事实证明,国营、国有企业不仅一直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为国家提供了数百万亿的财富,同时也证明了外资、私营企业不遵守法纪,制造假冒伪劣产品,走私贩私,偷税漏税,十分严重。
早在解放初期,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针对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出现的种种腐败现象进行“三反”、“五反”。三反,是指在国家机关、国营企业和事业单位内部进行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五反,是指在工商界进行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斗争。1952年1月9日政务院召开动员会,2月10日,河北省保定市召开公审大会,公审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判处两犯死刑。
从许多官员被资本家拉下水来看,从税收严重流失来看,从私营企业的发展前途来看,无论如何,无论从哪一方面,走集体化、国有制的道路是非常正确的选择。
广州日报2005年11月2日刊登了郭之纯的文章《民企怎能“国内吃草,国外挤奶”》:
“近年来,国内民企掀起一股变身“外企”潮。许多民企在国外设立“壳公司”,再度设法将境内企业资产注入其中,摇身变为“境外企业”后,再以“外资”身份返回。大量中国民企优质资产籍此实现了海外大转移。有统计显示,仅仅在英国维尔京群岛注册的企业中,就有近20万家企业与中国有关。”
一个国家是一个家,政府是个大管家。整个社会的扶贫、救济、社保、劳保、文化、教育、科技、医疗、住房、城市建设、交通建设、国防建设、公务员工资福利等等一系列的大宗费用,每年每月都是一笔巨大的开支。这笔巨大的资金从哪里得到?光从私营企业和私人捐赠中能得到多少?现在,私营、个体、外资企业中,有几个不偷税抗税的?法国是个资本主义国家,为什么他们可以搞福利社会主义,有二百多项福利项目?道理很简单,他们搞了三次国有化运动,收买了大量的私有企业,税收来源很稳定。美国是个新自由主义经济体,加上产业私有化,特别是金融业自由化私有化,政府收税非常困难,以致于政府年年财政赤字,积重难返。
我国公有制企业私有化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贪官污吏,产生了许多问题亿万富豪,产生了许多血汗工厂。抛开其他问题不谈,光是劳动争议一项,就充分显示了培植劣质企业的社会危害性有多大?
以下是东方劳动工伤律师网《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国法院劳动争议案件情况调查》一文的描述:(节选)
“从全国看,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1987年受理劳动争议纠纷5600件,2004年上升到26.05万件,年均增长24%。2002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47万件,2006年上升到12.6万件,年均增长10.44%
从各地看,广东法院受理一审劳动争议案件从1997年的2331件增长到2006年的29922件,10年间增长了11.8倍,年均增长32.6%;上海法院通过分时段调查发现,2005年下半年至2006年下半年比1999年下半年至2000年下半年受理此类案件增长了近50%;新疆法院2002年至2006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也呈上升趋势。
诉讼主体和纠纷类型多样化
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主体向多样化发展。首先是涉诉劳动者的构成出现显著变化,涉及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案件逐渐增多,涉及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所占比例逐年增大。上海法院近年来受理这两类案件分别占劳动争议案件的5%和9%左右。其次是涉诉用人单位仍以国有企业为主,但三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合伙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体发生劳动争议案件的上升幅度明显。以上海法院受理的案件为例,国有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占63%,三资企业占27.8%,民营企业占9.2%。
劳动争议案件的纠纷类型也向多样化发展,虽然劳动报酬争议仍占这类案件的绝大多数,但报酬争议的形式已经由简单的克扣、拖欠工资争议,扩大到工资总额争议、最低工资争议、加班工资争议、提成款争议、工资变更争议以及富余、待岗人员生活费争议等形式。劳动关系争议案件也占一定的比例,包括除名、岗位调整、培训、休假以及事实劳动关系等各种争议形式。
案件分布相对集中
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和行业特征。从地域看:这类案件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和流动人口较多的地区。如经济较为活跃的广东省近年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量始终排在全国第一位,约占全国此类案件总数的三成;而广东绝大多数的此类案件又集中在经济发达、外来人口多的珠江三角洲地区。
从案件涉及的行业看:这类案件主要集中在加工制造、建筑、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在上海法院受理的这类案件中,涉及加工制造业的占29.7%,涉及建筑业的占17.7%,涉及服务业的占11%,三行业劳动争议案件占了这类案件的58.4%。根据新疆高院的调查,乌鲁木齐中院2005年受理三行业劳动争议案件占此类案件的49.04%,2006年受理三行业劳动争议案件占此类案件的58.52%。
用人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出于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往往忽视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有意甚至恶意规避法律,违法用工,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据统计,广东省有64.4%的非公有制企业存在拖欠工资或拒付工资的现象。”
由以上资料可见,六成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俨然血汗工厂。如今的资本家比解放初期的大资本家厉害一万倍也不止!如今,在国企私有化改制企业里,也有很多开始变坏甚至变质的企业。
一个社会,就是一个社会生态环境圈,这个圈子的中心就是企业。改革开放,不能老是歧视公有制企业,而一味袒护私有制企业。历史只能前进,不能倒退,倒退是没有出路的,甚至是没有活命的余地的。
历史的经验教训,实在是太多太多,一千零一夜也讲不完。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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